當時公人徑到高氏家,捉了高氏、周氏、玉秀、洪三四人,關了大門,取鎖鎖了,徑到安撫司廳上。 一行人跪下。 相公是蔡州人,姓黃名正大,為人奸狡,貪濫酷刑。 問高氏:「你家董小二何在?」高氏道:「小二拐物在逃,不知去向。 」王青道:「要知明白,只問洪三,便知分曉。 」安撫遂將洪三拖翻拷打,兩腿五十黃荊,血流滿地。 打熬不過,只得招道:「董小二先與周氏有奸,後搬回家,奸了玉秀。 高氏知覺,恐丈夫回家,辱滅了門風。 于今年八月十五日中秋夜賞月,教小的同小二兩個在一邊吃酒,我兩個都醉了。 小的怕失了事,自去酒房內睡了。 到五更時分,只見高氏、周氏來酒房門邊,叫小的去後園內,只見小二屍首在地,教我速馱去丟在河內去。 小的問高氏因由,高氏備將前事說道:『二人通同奸騙女兒,倘或丈夫回日,怎的是好?我今出於無奈,因是趕他不出去,又怕說出此情,只得用麻索絞死了。 』小的是個老實的人,說道:『看這廝忒無理,也祛除了一害。 』小的便將小二屍首,馱在新橋河邊,用塊大石,縛在他身上,沉在水底下。 只此便是實話。 」安撫見洪三招狀明白,點指畫字。 二婦人見洪三已招,驚得魂不附體,玉秀抖做一塊。 安撫叫左右將三個婦人過來供招,玉秀只得供道:「先是周氏與小二有奸。 母高氏收拾回家,將奴調戲,奴不從。 後來又調戲,奴又不從。 將奴強抱到後園奸騙了。 到八月十五日,備果吃酒賞月,母高氏先叫奴去房內睡了,並不知小二死亡之事。 」安撫又問周氏:「你既與小二有奸,緣何將女孩兒壞了?你好好招承,免至受苦!」周氏兩淚交流,只得從頭一一招了。 安撫又問高氏:「你緣何謀殺小二?」高氏抵賴不過,從頭招認了。 都押下牢監了。 安撫俱將各人供狀立案,次日差縣尉一人,帶領仵作行人,押了高氏等去新河橋下檢屍。 當日閙動城裡城外人都得知,男子婦人,挨肩擦背,不計其數,一齊來看。 正是: 好事不出門,惡事傳千里。 卻說縣尉押着一行人到新橋下,打開棺木,取出屍首,檢看明白。 將屍放在棺內,縣尉帶了一干人回話。 董小二屍雖是斧頭打碎頂門,麻索絞痕見在。 安撫叫左右將高氏等四人各打二十下,都打得昏暈復醒。 取一面長枷,將高氏枷了。 周氏、玉秀、洪三俱用鐵索鎖了,押下大牢內監了。 王青隨衙聽候。 且說那皮匠婦人,也知得錯認了,再也不來哭了。 思量起來,一場惶恐,幾時不敢見人。 這話且不說。 再說玉秀在牢中湯水不吃,次日死了。 又過了兩日,周氏也死了。 洪三看看病重,獄卒告知安撫,安撫令官醫醫治,不痊而死。 止有高氏渾身發腫,棒瘡疼病熬不得,飯食不吃,服藥無用,也死了。 可憐不勾半個月日,四個都死在牢中。 獄卒通報,知府與吏商量,喬俊久不回家,妻妾在家謀死人命,本該償命。 凶身人等俱死,具表申奉朝廷,方可決斷。 不則一日,聖旨到下,開讀道:「凶身俱已身死,將傢俬抄扎入官。 小二屍首,又無苦主親人來領,燒化了罷。 」當時安撫即差吏去,打開喬俊家大門,將細軟錢物,盡數入官。 燒了董小二屍首,不在話下。 卻說喬俊合當窮苦,在東京瀋瑞蓮家,全然不知家中之事。 住了兩年,財本使得一空,被虔婆常常發語道:「我女兒戀住了你,又不能接客,怎的是了?你有錢鈔,將些出來使用;無錢,你自離了我家,等我女兒接別個客人。 終不成餓死了我一家罷!」喬俊是個有錢過的人,今日無了錢,被虔婆趕了數次,眼中淚下。 尋思要回鄉,又無盤纏。 那沈瑞蓮見喬俊淚下,也哭起來,道:「喬郎,是我苦了你!我有些日前趲下的零碎錢,與你些,做盤纏回去了罷。 你若有心,到家取得些錢,再來走一遭。 」喬俊大喜,當晚收拾了舊衣服,打了一個衣包。 沈行首取出三百貫文,把與喬俊打在包內。 別了虔婆,馱了衣包,手提了一條棍棒,又辭了瑞蓮,兩個流淚而別。 第192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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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通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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