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辟:刑法。 辟,法度,法律。 (2)吁:歎詞。 (3)有國:有國者,指諸侯。 有土:有土者,指有采地的大臣。 (4)祥刑:善刑。 (5)何擇非其人:意思是選擇什麼呢,不是那些賢人嗎。 (6)何敬非其刑:意思是:應該嚴肅對待什麼,不是刑罰嗎。 敬,嚴肅,認真。 (7)何居非其宜:意思是應該怎樣處理事務呢,不是使用刑罰得當嗎。 居,舉,這裡指辦事。 宜,合宜,指用刑得當。 (8)兩造具備:指原告和被告雙方都到齊了。 《集解》引徐廣曰:「造一作『遭』。 」《尚書易解》據錢大昕說注云:「兩遭,猶兩曹。 《說文》:曹,獄之兩曹也。 」(9)師:士師,典獄官。 聽:治。 五辭:舊注以為是五種審訊方法。 《正義》:「《漢書·刑法志》云:『五聽,一曰辭聽,二曰色聽,三曰氣聽,四曰耳聽,五曰目聽。 』《周禮》云『辭不直則言繁,目不直則視眊(mao,冒。 目不明的樣子),耳不直則對答惑,氣不直則數喘』也。 」《尚書易解》以為「辭」即五刑之辭。 十簡信:確鑿無疑。 簡,誠實。 信,確實。 (11)正於五刑:按五種刑罰判決。 正,定罪。 五刑,即下文的墨、劓、臏、宮、大辟。 (12)罰:出錢贖罪。 服:從,這裡有合適的意思。 (13)五過:五種過失。 (14)疵:毛病,弊病。 《索隱》:「按:《呂刑》云『惟官,惟反,惟內,惟貨,惟來』,今此似闕少,或從省文。 」按:《呂刑》即《尚書·呂刑》。 「官」指依仗官勢,「反」指報恩報怨,「內「指通過宮中受寵女子來干預,「貨」指行賄受賄,「來」,《尚書易解》據《釋文》以為當作「求」,指受人請求。 (15)官獄內獄:《會注考證》引孫星衍曰:」官獄內獄者,舉其重也。 官獄,謂貴官之獄;內獄,謂中貴之獄。 或畏高明,或投鼠忌器也。 」(16)閱實其罪,惟鈞其過:意思是要查清他們的罪狀,他們的罪過和犯法的人相同。 《集解》引馬融曰:「以此五過出入人罪,與犯法者等。 」閱,考核,核查。 鈞,通「均」,等同。 (17)疑:指有疑點。 有赦:有所寬赦,即減罪,減等處理,這裡指五刑減為五罰。 下句「有赦」指由五罰減為五過。 (18)審克:審核清楚。 (19)簡信有眾:意思是在眾人中加以核實。 (20)訊:訊問。 稽:合,同,即與事實相符。 (21)無簡:指沒有確鑿證據。 (22)嚴:敬,尊敬,敬畏。 (23)黥辟:即墨刑,刺面,塗以墨。 五刑之一。 (24)其罰百率(l□,律):意思是罰以黃銅六百兩。 率,《集解》引徐廣曰:「率即鍰也,音刷。 」孔安國曰:「六兩曰鍰。 鍰,黃鐵也。 」(25)劓:劓刑,割鼻,五刑之一。 (26)倍灑(x□,洗):加倍或為五倍,即二百鍰或五百鍰。 灑《集解》引徐廣曰:「一作『蓰』。 五倍曰蓰。 」按《尚書·呂刑》此句作「其罰惟倍」,譯文據此譯為加倍。 (27)臏:臏刑,挖去膝蓋骨。 五刑之一。 (28)倍差:於加倍之外又加差數,這裡就是加一倍半,指比劓刑加一倍半,為五百鍰。 (29)宮:宮刑,破壞男女生殖機能,五刑之一。 (30)五:《集解》引徐廣曰:「一作『六』。 《尚書·呂刑》作「六」。 譯文依此。 (31)大辟:死刑。 五刑之一。 (32)「墨刑之屬」五句:五句中的數目為刑罰的條目。 《尚書易解》引孫星衍曰:「罪之條目必有定數者,恐後世妄加之。 」(33)《甫刑》:即《尚書·呂刑》。 周穆王採納呂侯的意見,制定刑律,佈告天下,謂之《呂刑》。 因呂侯又為甫侯,所以又名《甫刑》。 穆王立五十五年,崩,子共王繄扈立。 共王游於涇上,密康公從,有三女奔之。 其母曰(1):「必致之王(2)。 夫獸三為群,人三為眾,女三為粲(3)。 王田不取群(4),公行不下眾(5),王御不參一族(6),夫粲,美之物也。 眾以美物歸女(7),而何德以堪之(8)?王猶不堪(9),況爾小丑乎十!小丑備物,終必亡。 」康公不獻,一年,共王滅密。 共王崩,子懿王艱立(11)。 懿王之時,王室遂衰,詩人作刺(12)。 (1)其母:《集解》引《列女傳》曰:「康公母,姓隗(w□i,委)氏。 (2)致:送上,獻給。 (3)粲(can,燦):眾多。 這裡指美女眾多。 (4)田:田獵,打獵。 (5)公:指諸侯。 下眾:對眾人謙下。 按:此句《國語》無「不」字,梁玉繩、張文虎皆以為「不」字衍。 (見《會注考證》)(6)御:嬪妃。 不參(s□n,三)族:意思是不要娶同胞三姊妹。 參,三。 一族:指同胞姊妹。 (7)歸:通「餽」,贈予,送給。 女:你。 (8)而:你。 堪:禁得起,受得住。 (9)猶:尚且。 十小丑:等於說小人物。 丑,類。 (11)艱(ji□n,艱):《索隱》曰:「《系(世)本》作『堅』。 」(12)作刺:作詩加以諷刺。 《會注考證》引《漢書·匈奴傳》云:「懿王時,戎狄交侵,中國被其苦。 詩人作詩疾而歌之曰:『靡(沒有)室靡家,狁之故。 』」兩句見《詩經·小雅·采薇》。 懿王崩,共王弟辟方立,是為孝王。 孝王崩,諸侯復立懿王太子燮,是為夷王。 夷王崩,子厲王胡立。 厲王即位三十年,好利,近榮夷公。 大夫芮良夫諫厲王曰:「王室其將卑乎(1)?夫榮公好專利而不知大難(2)。 夫利,百物之所生也,天地之所載也,而有專之,其害多矣。 天地百物皆將取焉,何可專也?所怒甚多(3),而不備大難。 以是教王,王其能久乎(4)?夫王人者(5),將導利而布之上下者也(6)。 使神人百物無不得極(7),猶日怵惕懼怨之來也(8)。 故《頌》曰『思文後稷(9),克配彼天十,立我蒸民(11),莫匪爾極』(12)。 《大雅》曰『陳錫載周』(13)。 是不布利而懼難乎,故能載周以至於今。 今王學專利,其可乎?匹夫專利(14),猶謂之盜,王而行之(15),其歸鮮矣(16)。 榮公若用,周必敗也。 」厲王不聽,卒以榮公為卿士,用事(17)。 (1)其:恐怕,大概。 卑:衰微。 (2)專:獨佔,獨享。 (3)所怒:所觸怒的人。 怒,使怒。 (4)其:難道。 (5)王(wang,旺)人者:做人之王的人,統治天下的人。 (6)導:開。 (7)極:中正,標準,法則。 (8)怵惕:警惕。 (9)《頌》:指《詩經·周頌·思文》。 思:助詞,放在形容詞前,不必譯出。 文:文德。 十克:能夠。 配:匹配。 (11)蒸:同「丞」,眾,眾多。 (12)匪:同「非」,不。 爾極:等於說「極爾」,意思是把你當做榜樣。 (13)《大雅》:指《詩經·大雅·文王》。 陳:佈施。 錫:賜予。 載:開始,開創。 (14)匹夫:凡夫。 (15)而:如果。 (16)歸:歸服、歸順。 (17)用事:主管國事,掌權。 王行暴虐侈傲(1),國人謗王(2)。 召公諫曰(3):「民不堪命矣。 」王怒,得衛巫,使監謗者,以告則殺之。 其謗鮮矣(4),諸侯不朝(5)。 三十四年,王益嚴,國人莫敢言(6),道路以目(7)。 厲王喜,告召公曰:「吾能弭謗矣(8),乃不敢言。 」召公曰:「是障之也(9)。 防民之口,甚於防水。 水壅而潰十,傷人必多,民亦如之。 是故為水者決之使導(11),為民者宣之使言(12)。 故天子聽政,使公卿至於列士獻詩(13),瞽獻曲(14),史獻書(15),師箴(16),瞍賦(17),矇誦(18),百工諫(19),庶人傳語(20),近臣盡規(21),親戚補察(22),瞽史教誨,耆艾修之(23),而後王斟酌焉,是以事行而不悖(24)。 民之有口也,猶土之有山川也,財用於是乎出;猶其有原隰衍沃也(25),衣食於是乎生。 口之宣言也,善敗於是乎興(26)。 行善而備敗,所以產財用衣食者也。 夫民慮之於心而宣之於口,成而行之(27)。 若雍其口,其與能幾何(28)?」王不聽。 於是國莫敢出言,三年,乃相與畔(29),襲厲王。 厲王出奔於彘。 第36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音調
速度
音量
語言
《史記全集譯注》
第3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