涇河之側(1) ,有士人子申氏者,家窶貧(2) ,竟日恆不舉火。 夫妻相對,無以為計。 妻曰:「無已,子其盜乎(3) !」申曰:「士人子,不能亢宗(4) ,而辱門戶、羞先人,跖而生,不如夷而死(5) !」妻忿曰:“子欲活而惡辱耶? 世不田而農者(6) ,止兩途:汝既不能盜,我無寧娼耳!“申怒,與妻語相侵。 妻合憤而眠。 申念:為男子不能謀兩餐,至使妻欲姆,固不如死!潛起,投緝庭樹間。 但見父來,驚曰:「痴兒,何至于此!」斷其繩,囑曰:「盜可以為,須擇禾黍深處伏之。 此行可富,無庸再矣。 」妻聞墮地聲,驚寤;呼夫不應;爇火覓之,見樹上繯絶,申死其下。 大駭。 撫捺之,移時而蘇,扶臥床上。 妻忿氣少乎。 既明,托夫病,乞鄰得稀酏餌申(7).申啜已,出而去。 至午,負一囊米至。 妻問所從來,曰:「余父執皆世家(8) ,向以搖尾為羞(9) ,放不屑以相求也。 古人云:」不遭者可無不為(10). ‘今且將作盜,何顧焉! 可速炊,我將從卿言,往行劫。 「妻疑其未忘前言之忿,含忍之。 因浙米作糜(11). 申飽食訖,急尋堅木,斧作梃(12),持之慾出。 妻察其意似真,曳而止之。 申曰:」子教我為。 事敗相累,當無悔!“絶據而去(13). 日暮,抵鄰村,違村裡許伏焉(14). 忽暴雨,上下淋濕。 遙望濃樹,將以投止。 而電光一照,已近村垣。 遠處似有行人,恐為所窺、見垣下有禾黍蒙密,疾趨而入,蹲避其中。 無何,一男子來,軀甚壯偉,亦投禾中。 申懼,不放少動。 幸男子斜行去。 微窺之,入于垣中。 默憶垣內為富室亢氏第,此必樑上君子(15),伺其重獲而出,當合有分。 又念:其人雄健,倘善取不予,必至用武。 自度力不敵,不如乘其無備而顛之(16). 計已定,伏伺良專。 直將鷄鳴,始越垣出。 足未及地,申暴起,挺中腰膂(17),踣然傾跌,則一巨龜,喙張如盆。 大驚,又連擊之,遂斃。 先是,亢翁有女,絶惠美,父母皆憐愛之。 一夜,有丈夫入室,狎逼為歡,欲號,則舌已人口,昏不知人,聽其所為而去。 羞以告人,惟多集婢媼,嚴扃門戶而已。 夜既寢,更不知扉何自而開:入室則群眾皆迷,婢媼遍淫之。 於是相告各駭,以告翁;翁戒家人操兵環綉闥,室中人燭而坐。 約近夜半,內外人一時都瞑,忽若夢醒,見女白身臥,狀類痴,良久始寤。 翁甚恨之,而無如何。 積數月,女柴瘠頗殆:(18). 每語人:「有能驅遣者,謝金三百。 」申平時亦悉聞之。 是夜得龜,因悟祟翁女者,必是物也。 遂叩門求賞。 翁喜,延之上座,使人舁龜于庭,臠割之(19). 留申過夜,其怪果絶,乃如數贈之。 負金而歸。 妻以其隔夜不還,方且憂盼;見申入,急問之。 申不言,以全置榻上。 妻開視,幾駭絶,曰:「子真為盜耶!」申曰:「汝逼我為此,又作是言!」 妻泣曰:「前特以相戲耳。 今犯斷頭之罪,我不能受賊人累也。 請先死!」 乃奔。 申逐出,笑曳而返之,具以實告,妻乃喜。 自此謀生產,稱素封焉。 異史氏曰:「人不患貧,患無行耳,其行端者,雖餓不死;不為人憐,亦有鬼祐也。 世之貧者,利所在忘義,食所在忘恥,人且不敢以一文相托,而何以見諒于鬼神乎!」 邑有貧民某乙,殘臘向盡(20),身無完衣。 自念:何以卒歲(21)?不敢與妻言,暗操白梃,出伏墓中,冀有孤身而過者,劫其所有。 懸望甚苦,渺無人跡;而松鳳刺骨,不可復耐,意瀕絶矣,忽見一人傴僂來。 心竊喜,持挺遽出。 則一臾負囊道左,哀曰:“一身實無長物。 家絶食,適于婿家乞得 五升米耳。 「乙奪米,復欲褫其絮襖。 臾苦哀之。 乙憐其老,釋之,負米而歸。 妻詰其自,詭以」賭債「對,陰念此策良佳。 次夜復往。 居無幾時,見一人荷梃來,亦投墓中,蹲居眺望,意似同道。 乙乃逡巡自塚後出。 其人驚問:」誰何?「答云:」行道者。 「問:」何不行?「曰:」待君耳。 「其人失笑。 各以意會,並道饑寒之苦。 夜既深,無所獵獲。 乙欲歸,其人曰:」子雖作此道,然猶雛也。 前村有嫁女者,營辦中夜,舉家必殆。 從我去,得當均之。 「乙喜,從之。 至一門,隔壁聞炊餅聲,知未寢,伏伺之(22). 無何,一人啟關荷杖出行汲(23),二人乘間掩入(24),見燈輝北舍,他屋皆暗黑。 聞一媼曰:」大姐,可向東舍一矚,汝奩妝悉在櫝中,忘扃鐍未也(25). “ 聞少女作嬌惰聲。 二人竊喜,潛趨東舍,暗中摸索得臥櫝(26);啟覆探之,深不見底。 其人謂乙曰:「人之!」乙果人,得一裹(27),傳遞而出。 其人問:「盡矣乎?」曰:「盡矣。 」又給之曰:「再索之。 」乃閉櫝,加鎖而去。 乙在其中,窘急無計。 未幾,燈火亮入,先照櫝,聞媼云:「誰已扃矣。 」 於是母及女上榻息燭。 乙急甚,乃作鼠嚙物聲。 女曰:「櫝中有鼠!」媼曰:「勿壞而衣(28). 我疲頓已極,汝宜自覘之。 」女振衣起,發扃啟櫝。 乙突出,女驚仆。 乙拔關奔去,雖無所得,而竊幸得免。 嫁女家被盜,四方流播。 或者乙。 乙懼,東遁百里,為逆旅主人賃作傭(29). 年餘,浮言稍息,始取妻同居,不業白梃矣。 此其自述,因類申氏,故附志之。 據《聊齋誌異》手稿本 【註釋】 (1) 涇河之側:涇水岸邊。 涇水,源於平涼和華亭,至涇州境匯合而入渭水。 (2) 窶貧:貧窮。 此從青柯亭刻本,原作「屢貧」。 (3) 無已,子其盜乎:猶言沒法辦,你就去搶劫吧! (4) 亢宗;庇護宗族,此謂光宗耀祖。 亢,庇護。 第117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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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齋誌異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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