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宵(shāo 肖)鬥不文:意謂用小水桶盛魚以獻,不夠體面。 筲鬥,水宵,小水桶。 (38)靈隱寺,佛寺名,在浙江省杭州西湖畔。 (39)鐺(cheng 撐)臼:煎茶、碎茶用具。 鐺,三足飲具。 臼,茶臼,用以搗碎餅茶,然後烹沏。 聶政 懷慶潞王(1) ,有昏德(2).時行民間,窺有好女子,輒奪之。 有王生妻,為王所睹,遣輿馬直人其家(3).女子號泣不伏,強異而出。 王亡去,隱身聶政之墓(4) ,冀妻經過,得一遙訣。 無何,妻至,望見夫,大哭投地。 王惻動心懷,不覺失聲。 從人知其王生,執之,將加■掠。 忽墓中一丈夫出[5 ),手握白刃,氣象威猛,厲聲日:「我聶政也!良家子豈可強占(6) !念汝輩不能自由,姑且宥恕。 寄語無道王:若不改行,不日將抉其首(7) !」眾大駭,棄車而走。 丈夫亦人墓中而沒。 夫妻叩墓歸,猶懼王命復臨。 過十餘日,竟無消息,心始安。 王自是淫威亦少殺雲(8).異史氏曰:「余讀刺客傳(9) ,而獨服膺于軹深井裡也:其鋭身而報知己也,有豫之義(10);白晝而屠卿相,有■之勇(11);皮面自刑,不累骨內(12),有曹之智(13). 至于荊軻(14),力不足以謀無道秦,遂使絶據而去,自取滅亡;輕借樊將軍之頭(15),何日可能還也?此千古之所恨,而聶政之所嗤者矣。 聞之野史:其墳見掘于羊、左之鬼(16). 果爾,則生不成名,死猶喪義,其視聶之抱義憤而懲荒淫者,為人之賢不肖何如哉!噫!聶之賢,于此益信。 」 據《聊齋誌異》鑄雪齋抄本 【註釋】 [1)懷慶潞王:懷慶,清代府名,治在今河南沁陽縣。 潞王,指明穆宗第四子朱翊■,封于衛輝,懷慶亦在其封疆之內。 駟“ (2) 昏德:不德。 《左傳。 襄公十三年》:「上下無禮,亂虐並生,由爭善也,謂之昏德。 」此指淫亂之行。 (3) 輿馬:車馬。 [4 )聶政:戰國時的刺客。 據《史記。 刺客列傳》載,聶政,軹(今河南濟源縣)深井裡人,殺人避仇于齊,為韓國嚴遂所知,後為嚴遂殺其仇入韓相俠累,「因自皮面決眼,自屠出腸,遂以死。 」 (5) 丈夫:男子。 (6) 良家子:清白人家的子女。 (7) 抉其首:砍他的頭。 抉,通「決」。 (8) 少殺:稍減。 (9) 刺客傳:指《史記。 刺客列傳》。 (10)豫:指豫讓,春秋戰國之交的刺客,為晉國智伯所知。 後智伯被趙襄子所滅,豫讓漆身作癩,吞炭為啞,誓殺襄子以為智伯報仇。 後被執自殺。 事詳《史記。 刺客列傳》。 (11)■:即■諸(?一公元前515 ),亦作「專諸」,春秋吳國刺客。 楚人伍子胥避難於吳,事公子光。 公子光欲刺殺吳王僚而自立,伍子胥即推薦專諸去刺殺僚。 席間,專諸置匕首于魚腹,以獻龜為名,藉機刺死僚,自己也當場被殺。 事詳《史記。 刺客列傳》。 (12 〕皮面自刑,不累骨肉,指聶政白殺前,故意毀壞自己的面容,以免牽累其姊。 (13)曹:指春秋魯國刺客曹沫。 沫事魯莊公,在與齊交戰中多次大利,以致使魯國獻土求和。 於是齊桓公與魯莊公會盟于柯(齊地)。 曹沫于會盟時,以匕首劫齊桓公,逼其退還侵地,從而取得外交上的勝利。 事詳《史記。 刺 客列傳》。 (14)荊軻:即荊卿(?一公元前227 ),戰國未燕國的刺客,本衛人,在燕國受到燕太子丹的知遇,因為其謀刺秦王。 荊柯赴秦,以獻秦逃將樊放期的首級及燕督亢地圖為名,而在圖中藏有匕首。 獻圖時「左手把秦王之袖,而右手持匕首■之。 未至身,秦王驚,自引而起,袖絶。 」行刺未成,荊軻被當場殺死。 事詳《史記。 刺客列傳》。 (15)樊將軍:指樊於(w ū烏)期,秦國將軍,獲罪,逃至燕。 秦以千金、萬家邑購其頭。 荊軻為取得秦王信任,以達謀刺秦王的目的,而使樊自殺,借其首以獻秦,事詳《史記。 刺客列傳》。 (16)羊、左:指戰國羊角哀、左怕桃,相傳卞左為友聞楚王招賢,一同赴楚。 途中遇雪,衣薄糧少,勢難俱生。 伯桃即以衣食隔角哀,自入空樹中死。 角哀至楚,為上卿。 楚王因以上卿禮葬伯桃。 「角哀夢伯桃曰:」蒙子之恩而獲厚葬,正苦荊將軍塚相近。 今月十五日,當大戰以決勝負。 ‘角哀至期:陳兵馬詣其塚,作三桐人,自殺,下而從之。 「(《後漢書。 申屠剛傳》注引《烈士傳》)。 而明代馮夢龍《古今小說》第七卷《羊角哀捨命全交》則加以演義,雲角哀死後」埋于伯桃墓側「。 」是夜二更,風雨大作,雷電交加,喊殺之聲聞數十里。 「清曉視之,荊柯墓破,白骨拋露,祠廟焚燬,」荊軻之靈,自此絶矣。 “ 冷生 平城冷生(1) ,少最鈍,年二十餘,未能通一經。 忽有狐來,與之燕處(2).每間其終夜語,即兄弟詰之,亦不肯泄。 如是多日,忽得狂易病(3) :每得題為文,則閉門枯坐(4) ;少時,嘩然大笑。 窺之,則手不停草,而一藝成矣(5).脫稿,又文思精妙。 是年人泮(6) ,明年食餼(7).每逢場作笑,響徹堂壁,由此「笑生」之名大噪。 幸學使退休(8) ,不聞。 後值某學使規矩嚴肅,終日危坐堂上。 忽聞笑聲,怒執之,將以加責。 執享官代白其顛,學使怒稍息,釋之,而黜其名(9).從此佯狂待酒。 著有「顛草」四卷,超撥可誦(10). 異史氏曰:「閉門一笑,與佛家頓悟時何殊間哉(11)!大笑成文,亦一快事,何至以此褫革(12)?如此主司,寧非悠攸(13)!」 學師孫景夏,住訪友人。 至其窗外,不聞人語,但聞笑聲嗤然,頃刻數作。 意其與人戲耳。 人視,則居之獨也。 怪之。 始大笑曰:「適無事,默熟笑談耳(14).」 第125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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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齋誌異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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