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傅父覓子不得,正切焦慮,見子歸,喜出非望。 生略述崖未(52),兼至華氏之訂。 父曰:「妖言何足聽信?汝尚能生還者,徒以閹廢故;不然,死矣!」生曰:「彼雖異物,情亦猶人;況又慧麗,娶之亦不為戚黨笑。 」 父不言,但嗤之。 生乃退而技癢,不安其分,輒私婢;漸至白晝宣淫,意欲駭聞翁媼。 一日,為小婢所窺,奔告母。 母不信,薄觀之(53),始駭。 呼婢研究,盡得其狀。 喜極,逢人宣暴,以示子不閹,將論婚于世族,生私白母:「非華氏不娶。 」母曰:「世不乏美婦人,何必鬼物?」生曰:「兒非華姑,無以知人道(54),背之不樣。 」傅父從之,遣一仆一嫗往覘之。 出東郭四五里,尋李氏園。 見敗垣竹樹中,縷縷有炊煙。 嫗下乘,直造其闥,則母子拭幾濯溉,似有所伺。 嫗拜致主命。 見三娘,驚曰:「此即吾家小主婦耶?我見猶憐,何怪公子魂思而夢繞之(55)。 」便問阿姊。 華姑嘆曰:「是我假女(56)。 三日前,忽殂謝去。 」因以酒食餉嫗及仆。 嫗歸,備道三娘容止,父母皆喜。 末陳巧娘死耗,生惻惻欲涕。 至親迎之夜,見華姑親問之。 答云:「已投生北地矣。 」生欷歔久之。 迎三娘歸,而終不能忘情巧娘,凡有自瓊 來者,必召見問之。 或言秦女墓夜聞鬼哭。 生詫其異,入告三娘。 三娘沉吟良久,泣下曰:「妾負姊矣!」詰之,答云:「妾母子來時,實未使聞。 茲之怨啼,將無是?向欲相告,恐彰母過。 」生聞之,悲已而喜。 即命輿,宵晝兼程,馳詣其墓。 叩墓木而呼曰:「巧娘,巧娘!某在斯。 」俄見女郎捧嬰兒,自穴中出,舉首酸嘶(57),怨望無已。 生亦涕下。 探懷問誰氏子,巧娘曰:「是君之遺孽也(58),誕三月矣。 」生嘆曰:「誤聽華姑言,使母子埋憂地下,罪將安辭!」 乃與同輿,航海而歸。 抱子告母。 母視之,體貌豐偉,不類鬼物,益喜。 二女諧和,事姑孝。 後傅父病,延醫來。 巧娘曰:「疾不可為,魂已離舍。 」督治冥具,既竣而卒。 兒長,絶肖父;尤慧,十四游泮。 高郵翁紫霞,客于廣而聞之。 地名遺脫,亦未知所終矣。 據《聊齋誌異》鑄雪齋抄本 【註釋】 (1) 廣東:廣東省,轄境約略與今廣東省相同。 搢(j ìn 晉)紳:也作「薦紳」、「縉紳」。 古代仕宦者搢(插)笏垂紳(大帶),因以指稱仕宦之家。 詳《三生》注。 此指鄉紳,即離職鄉居的官員。 (2) 天閹:生來沒有生殖能力的男子。 閹,閹割,割去男性生殖腺。 (3) 無以女女者:沒有人把女兒嫁給他的。 前一「女」字,是名詞,女兒;後一「女」字,是動詞,以女妻人。 (4) 憂怛:憂愁煩惱。 (5) 廉從師讀:此從山東省博物館本,原無「師讀」二字。 (6) 蓮步蹇(jiǎn 簡)緩:謂小腳行走遲緩。 蓮步,舊指女子的腳步。 《南史。 東昏侯紀》:「鑿金為蓮花以帖地,令潘妃行其上,曰:」此步步生蓮華也。 ‘“ (7) 得無慾如瓊乎:該不是想去瓊州吧?得無,莫非、該不會。 如,往。 瓊,瓊州,即今海南島瓊山縣。 (8) 何為:此據山東省博物館本,原無「何」字。 (9) 尺一書:即尺一牘。 漢代詔書寫於一尺一寸長的木版上,故稱尺一牘。 《漢書。 匈奴傳》:「漢遺單于書,以尺一牘,……中行說令單于以尺二牘,及印封皆令廣長大。 」此泛指書信。 (10)裡門:古時聚族列裡而居,門戶相連,于裡有門,叫裡門。 此指族居之地。 語見《史記。 萬石張叔列傳》。 (11)東道主:待客之主人。 語見《左傳。 僖公三十年》。 (12)望:向。 (13)逆旅:客店。 (14)見道側一墓:此據山東省博物館本增補,原無「一」字。 (15)猱(n áo 撓)升:攀緣而上。 猱,猿類,善爬樹。 《詩經。 小雅。 角弓》:「毋教猱升木,如塗塗附。 」 (16)謖(s ù速)謖:風聲。 《世說新語。 賞謄》:「世目李元禮,謖謖如勁松下風。 」 (17)宵蟲哀奏:夜蟲哀鳴。 (18)雙鬟:兩個丫嬛。 舊時丫嬛頭結雙鬟,因以鬟代指丫嬛。 (19)團茶:圓模製成的一種茶塊,始於宋。 《說郛》輯熊蕃《宣和北苑貢茶錄》:「太平興國初,特製龍鳳模,遣使臣就北苑造團茶,以別庶飲。 」(20)毛髮 森豎:此據山東省博物館本,原作「毛髮直豎」。 森,高聳。 (21)睇:傾視,俯身而視。 (22)亦非土音:此據山東省博物館本,原無「非」字。 (23)蓬蓽(b ì畢):「蓬門蓽戶」的略語,猶言草舍。 住處簡陋的謙詞。 語見《晉書。 皇甫謐傳》。 (24)稅駕:停車,此謂留宿。 稅,止。 (25)元龍:陳元龍,名登,三國時人,以豪氣著稱。 《三國志。 魏書。 呂布臧洪傳》載,許汜論及陳登,云:「昔遭亂過下邳,見元龍。 元龍無客主之意,久不相與語,自上大床臥,使客臥下床。 」巧娘戲謂不敢以女元龍自居,意在讓傅生上床同臥。 (26)我自嘆吾命耳:此據山東省博物館本,原無「自」字。 (27)無所復之:此據二十四卷抄本,原作「所」字。 (28)排闥(t à塌)入:推門而入。 排,推。 闥,小門。 語見《漢書。 樊啥傳》。 (29)風格:猶風韻。 (30)宿:原無此字,據二十四卷抄本補。 (31)合卺(J ǐn 緊):古代結婚儀式之一,因代指結婚。 詳《嬌娜》注。 (32)也:山東省博物館本作「耶」,義同。 (33)閹寺:宦官。 《後漢書。 黨錮列傳》:「主荒政謬,國命委于閹寺。 」 天閹實同宦官,因以指稱。 (34)椓(zhu ó酌)人:即閹人。 舊以稱宦官。 椓,椓刑,即宮刑。 《尚書。 呂刑》載,古代酷刑有「劓、刵、椓、黥。 」 第130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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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齋誌異 上》
第13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