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蹇修:代指媒人。 蹇修是傳說中伏羲氏的臣子。 屈原《離騷》:「解佩以結言兮,吾令蹇修以為理。 」後因以「蹇修」作為媒人的代稱。 (39)貝錦:一種上有貝形花紋的錦緞。 左思《蜀都賦》:「貝錦斐成,濯色紅波。 」 (40)銀台:官名,通政使的別稱。 明清設通政使司,掌管內外章奏和臣民密封申訴的檔案。 因宋代曾專役接受章疏的機關稱銀台司,所以明清時代的通政使也稱銀台。 (41)(nuǎn 暖):舊時嫁女後三日,母家及親友饋送食物,叫「」。 (42)鷹:鷹鈎鼻子。 ,鼻樑。 (43)居:相處。 (44)新什:新作。 什,篇什,指詩篇或文卷。 (45)諛噱:恭維談笑。 噱,大笑。 (46):同「隙」,嫌隙,隔閡。 (47)提學試:清代提督學政主持一省童生院試及生員歲、科兩試。 這裡的「提學試」當指歲試或科試。 (48)走(b ēng崩):派人。 ,使者。 (49)傖:形容音調粗濁雜亂。 (50)謂:此據鑄雪齋抄本,原作「請」。 (51)「場中莫論文」:意謂在考場中靠命運,不靠文章。 場,科舉考場。 (52)起處:八股文每篇由破題、承題、起講、入手、起股、中股、後股、 束股八部分組成。 起股至中股是正式的議論。 起處,指正式議論之前闡明題旨,引起議論的部分。 (53)鄉曲之儇(xuān 宣)子:識見寡陋的輕薄子弟。 鄉曲,鄉裡,亦指窮鄉僻壤。 儇子,輕薄耍小聰明的人。 (54)浪飲:過量的飲酒。 浪,濫,放縱。 (55)織:紡紗織布。 (56)圉(y ǔ語)人:馬夫。 (57)洗腆(tiǎu 忝):指盛設潔淨的酒食。 《尚書。 酒誥》。 「自洗腆,致用酒。 」腆,豐盛。 (58)要(y āo 邀)遮:阻攔。 (59)施脂澤:指修飾打扮。 脂澤,化妝用的脂粉、頭油等。 (60)酲解:酒醒。 酲,酒醉。 (61)紲(xiè謝)絆:纏繞阻絆。 絆,據鑄雪齋抄本,原作「袢」。 (62)刑憲:刑法。 這裡指刑罰。 (63)群小:指一般婢妾。 (64)秋決有日:將屆秋季決囚之日。 清代秋季審囚分四項:情真應決;緩決;可矜;可疑。 決,處死。 (65)於(W ū嗚)邑:同「嗚咽」,悲氣鬱結。 (66)晡:申時,午後三至五時。 (67)相引屏(b ǐng柄)語:兩人到無人處談話。 屏語,避人共語。 (68)落落:豁達,安然。 (69)忍:狠心。 (70)平陽:府名,轄令山西省臨汾等十縣。 觀察,明清時對道員的尊稱。 唐代無節度使的道,設觀察使,為州以上的長官。 明清時分守、分巡道也管轄府、州有關事宜,因尊稱道員為觀察。 (71)寧家:回家。 (72)闈中人:即閨中人,指妻。 (73)徘徊禦溝間:意謂鬼婢擬見帝訴冤阻于宮中守護神,不得入宮。 禦溝,環繞宮牆的河溝。 (74)幸:封建時代,皇帝至某處叫「幸」或「臨幸」。 大同:舊府名,治所在個山西省大同市。 (75)構(g ōu 勾)欄:妓院。 宋元時伎樂演劇的場所;元以後指妓院。 (76)風塵人:流落江湖的人,喻指妓女。 (77)華(w ǔ伍):華衣美食,指富貴。 ,鮮美的肉食。 (78)淚雙熒:兩眼淚珠閃爍。 淚,猶淚眼。 ,眼眶。 熒,閃光。 (79)替:衰;懈怠。 (80)鳩盤:梵語「鳩荼」的省稱,義譯為瓮形鬼、冬瓜鬼!後用以形容極端醜陋的婦人。 《太平廣記。 任》謂任怕妻,曾云:“婦當怕者三:初娶之時,端居若菩薩,豈有人不怕菩薩耶?既長,生男女,如養兒大蟲,豈有人不怕大蟲耶? 年老面皺,如鳩盤荼鬼,豈有人不怕鬼耶?以此怕婦,亦何怪焉。 “ (81)溘(k è克)逝:忽然死去。 (82)比歲不登:連年收成不好。 登,指莊稼成熟。 (83)豉(shí食)具鹽盎:豆豉盆、鹽罐子。 豉,豆豉。 (84)頭頭置去:一件一件的移去。 (85)太華:即西嶽華山。 (86)蹇:蹇衛,即驢子。 (87)士類:讀書的人們。 (88)不韙(w ěi 韋):不是;意思是別人指責他說話輕薄。 (89)而禍福之說不與焉:意謂並非迷信禍福之說。 不與,不從。 白蓮教 白蓮教某者,山西人,忘其姓名,大約徐鴻儒之徒(1)。 左道惑眾(2) ,慕其術者多師之。 某一日將他往,堂中置一盆,又一盆覆之,囑門人坐守,戒勿啟視。 去後,門人啟之,視盆貯清水,水上編草為舟,帆檣具焉(3)。 異而撥以指,隨手傾側;急扶如故,仍覆之(4)。 俄而師來,怒責:「何違吾命?」門人立白其無。 師曰:「適海中舟覆,何得欺我?」又一夕,燒巨燭于堂上,戒恪守(5) ,勿以風滅。 漏二滴(6) ,師不至。 然而殆(7) ,就床暫寐;及醒,燭已竟滅,急起之。 既而師入,又責之。 門人曰:「我固不曾睡,燭何得息?」師怒曰:「適使我暗行十餘里,尚復云云耶?」門人大駭。 如此奇行,種種不勝書。 後有愛妾與門人通。 覺之,隱而不言。 遣門人飼豕(8) ;門人入圈,立地化為豕。 某即呼屠人殺之,貨其肉。 人無知者。 門人父以子不歸,過問之,辭以久弗至。 門人家諸處探訪,絶無消息。 有同師者,隱知其事,泄諸門人父。 門人父告之邑宰。 宰恐其遁,不敢捕治;達于上官,請甲士千人,圍其第,妻子皆就執。 閉置樊籠(9) ,將以解都(10)。 途經太行山,山中出一巨人,高與樹等,目如盎,口如盆,牙長尺許。 兵士愕立不敢行。 某曰:「此妖也,吾妻可以卻之。 」乃如其言,脫妻縛。 妻荷戈往。 巨人怒,吸吞之。 眾愈駭。 某曰:「既殺吾妻,是須吾子。 」乃復出其子,又被吞,如前狀。 眾各對覷,莫知所為。 某泣且怒曰:「既殺我妻,又殺吾子,情何以甘!然非某自往不可也。 」 第103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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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齋誌異 上》
第10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