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子景淵,尚書左民郎。 曇賢弟和,字導穆。 解褐大將軍劉昶府行參軍。 轉司空長流參軍,除太尉府主簿,遷諫議大夫。 永平四年正月,山賊劉龍駒擾亂夏州,詔和發汾、華、東秦、夏四州之眾討龍駒,平之。 和因表立東夏州,世宗從之。 又行正平、潁川二郡事,除通直散騎常侍。 蕭衍遣將張齊寇晉壽,詔和兼尚書左丞,為西道行台,節度都督傅豎眼諸軍,大破齊軍。 正光初,除左將軍、南青州刺史。 卒於州,年五十五。 贈安北將國、瀛州刺史。 長子元信,武定末,中軍將軍、儀同開府長史。 和弟季令,奉朝請。 破胡弟破氐,為本州別駕,早卒。 四子。 長子敬賢,為鉅鹿太守。 破氐弟積善,為中書博士、臨淮王提友。 子隆宗,太原太守。 寇贊,字奉國,上谷人,因難徙馮翊萬年。 父修之,字延期,苻堅東萊太守。 贊弟謙之有道術,世祖敬重之,故追贈修之安西將軍、秦州刺史、馮翊公,賜命服,謚曰哀公,詔秦雍二州為立碑于墓。 又贈修之母為馮翊夫人。 及宗從追贈太守、縣令、侯、子、男者十六人,其臨民者七郡、五縣。 贊少以清素知名,身長八尺,姿容嚴嶷,非禮不動。 苻堅仆射韋華,州裡高達,雖年時有異,恆以風味相待。 華為馮翊太守,召為功曹,後除襄邑令。 姚泓滅,秦雍人千有餘家推贊為主,歸順。 拜妥遠將軍、魏郡太守。 其後,秦雍之民來奔河南、滎陽、河內者戶至萬數,拜贊安遠將軍、南雍州刺史、軹縣侯,治于洛陽,立雍州之郡縣以撫之。 由是流民繦負自遠而至,三倍于前。 賜贊爵河南公,加安南將軍,領護南蠻校尉,仍刺史,分洛豫二州之僑郡以益之。 雖位高爵重而接待不倦。 初,贊之未貴也,嘗從相者唐文相。 文曰:「君額上黑子入幘,位當至方伯封公。 」 及貴也,文以民禮拜謁,仍曰:「明公憶民疇昔之言乎?爾日但知公當貴,然不能自知得為州民也。 」 贊曰:「往時卿言杜瓊不得官長,人咸謂不然。 及瓊被選為盩啡令,卿猶言相中不見,而瓊果以暴疾,未拜而終。 昔魏舒見主人兒死,自知己必至公,吾常以卿言瓊之驗,亦復不息此望也。 」 乃賜文衣服、良馬。 贊在州十七年,甚獲公私之譽,年老表求致仕。 真君九年卒,年八十六。 遣令薄葬,斂以時服。 世祖悼惜之。 謚曰宣穆。 長子元寶,襲爵,為豫州別駕。 興安元年卒,贈安南將軍、豫州刺史。 子祖,襲爵。 高祖時,為安南將軍、東徐州刺史,卒。 子靈孫,襲。 赭陽太守。 元寶弟虎皮,有才器。 本縣令。 虎皮弟臻,字仙勝。 年十二,遭父憂,居喪以孝稱。 輕財好士。 顯祖末,為中川太守。 時馮熙為洛州刺史,政號貪虐。 仙勝微能附之,甚得其意。 轉弘農太守。 後以母老屢求解任,久乃從之。 高祖初,母憂未闋,以恆農大盜張煩等賊害良善,徵為都將,與荊州刺史公孫初頭等追揃之。 拜振武將軍、比陽鎮將,有威惠之稱。 遷建威將軍、郢州刺史。 及高祖南遷,郢州地為王畿,除弘農太守。 坐受納,為御史所彈,遂廢卒於家。 長子祖訓,順陽太守。 祖訓弟治,字祖禮。 自洛陽令稍遷鎮遠將軍、東荊州刺史。 代下之後,蠻民以刺史酈道元峻刻,請治為刺史。 朝議以邊民宜悅,乃以治代道元,進號征虜將軍。 坐遣戍兵送道元,免官。 治兄弟並孝友敦穆,白首同居。 父亡雖久,而猶于平生所處堂宇,備設幃帳几杖,以時節開堂列拜,垂淚陳薦,若宗廟然。 吉凶之事必先啟告,遠出行反亦如之。 治世宗末遷前將軍、河州刺史。 在任數年,遇卻鐵忽反,又為城民詣都列其貪狀十六條。 會赦免。 久之,兼廷尉卿,又兼尚書。 畏避勢家,承顏侯色,不能有所執據。 尋遷金紫光祿大夫。 是時,蠻反于三鴉,治為都督追討,戰沒。 贈持節、都督雍華岐三州諸軍事、衛大將軍、七兵尚書、雍州刺史、昌平男。 治弟彌,兼尚書郎。 為城陽王徽所親待。 永安末,徽避爾朱兆脫身南走,歸命于彌。 彌不納,遣人加害,時論深責之。 後沒關西。 治長子朏之,字長明。 自直後、奉朝請,再遷鎮遠將軍、諫議大夫,仍直後。 建義中,出除冠軍將軍、東荊州刺史,兼尚書,為荊郢行台。 代遷,除征虜將軍。 普泰中,襲爵,又為東荊州刺史。 永熙中,鎮東將軍、金紫光祿大夫。 武定四年卒,年五十八。 酈范,字世則,小名記祖,范陽涿鹿人。 祖紹,慕容寶濮陽太守。 太祖定中山,以郡迎降,授袞州監軍。 父嵩,天水太守。 范,世祖時給事東宮。 高宗踐阼,追錄先朝舊勛,賜爵永寧男,加寧遠將軍。 以治禮郎奉遷世祖、恭宗神主于太廟,進爵為子。 征南大將軍慕容白曜南征,范為左司馬。 師次無鹽,劉彧戍主申纂憑城拒守。 識者僉以攻具未周,不宜便進。 范曰:「今輕軍遠襲,深入敵境,無宜淹留,久稽機侯。 且纂必以我軍來速,不去攻守,謂方城可憑,弱卒可恃。 此天亡之時也。 今若外潛威形,內整戒旅,密厲將士,出其非意,可一攻而克之。 」 白曜曰;「一日縱敵,數世之患,今若舒遲,民心固矣。 司馬之策是也。 」 遂潛軍偽退,示以不攻。 纂果不設備。 於是即夜部分,旦便騰城,崇朝而克。 白曜將盡以其人為軍實。 范曰:「齊四履之地,世號『東秦』,不遠為經略,恐未可定也。 今皇威始被,民未沾澤,連城有懷貳之將,此邑有拒守之夫。 宜先信義,示之軌物,然後民心可懷,二州可定。 」 白曜曰:「此良策也。 」 乃免之。 第200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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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書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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