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雍表曰:「奉詔高平、安定、統萬及臣所守四鎮,出車五千乘,運屯谷五十萬斛付沃野鎮,以供軍糧。 臣鎮去沃野八百里,道多深沙,輕車來往,猶以為難。 設令載谷,不過二十石,每涉深沙,必致滯陷。 又谷在河西,轉至沃野,越度大河,計車五千乘,運十萬斛,百餘日乃得一返,大廢生民耕墾之業。 車牛艱阻,難可全至,一歲不過二運,五十萬斛乃經三年。 臣前被詔,有可以便國利民者動靜以聞。 臣聞鄭、白之渠,遠引淮海之慄,溯流數千,周年乃得一至,猶稱國有儲糧,民用安樂。 今求于牽屯山河水之次,造船二百艘,二船為一舫,一船勝谷二千斛。 一舫十人,計須千人。 臣鎮內之兵,率皆鰼水。 一運二十萬斛。 方舟順流,五日而至,自沃野牽上,十日還到,合六十日得一返。 從三月至九月三返,運送六十萬斛。 計用人功,輕於車運十倍有餘,不費牛力,又不廢田。 」 詔曰:「知欲造船運谷,一冬即成,大省民力,既不費牛,又不廢田,甚善。 非但一運,自可永以為式。 今別下統萬鎮出兵以供運谷,卿鎮可出百兵為船工,豈可專廢千人?雖遣船匠,猶須卿指授,未可專主也。 諸有益國利民如此者,續復以聞。 」 九年,雍表曰:「臣聞安不妄亂,先聖之政也。 況綏服之外,帶接邊城,防守不備,無以禦敵者也。 臣鎮所綰河西,爰在邊表,常懼不虞。 平地積穀,實難守獲。 兵人散居,無以依恃。 脫有妖奸,必致狼狽。 雖欲自固,無以得全。 今求造城儲谷,置兵備守。 鎮自建立,更不煩官。 又于三時之隙,不令廢農。 一歲,二歲不訖,三歲必成。 立城之年,必在水陸之次。 大小高下。 量力取辦。 」 詔許之。 至十年三月,城汔。 詔曰:“卿深思遠慮,憂勤盡思,知城已周訖,邊境無不虞之憂,千載有永安之固,朕甚嘉焉。 即名此城為刁公城,以旌爾功也。 ” 興光二年,詔雍還都,拜特進,將軍如故。 和平六年,表曰: 臣聞有國有家者,莫不禮樂為先。 故《樂記》云:禮所以制外,樂所以修內。 和氣中釋,恭敬溫文。 是以安上治民,莫善於禮;易俗移風,莫善於樂。 且于一民一俗,尚須崇而用之,況統禦八方,陶鈞六合者哉?故帝堯修五禮以明典章,作《咸池》以諧萬類;顯皇軌于雲岱,揚鴻化于介丘。 令木石革心,鳥獸率舞。 包天地之情,達神明之德。 夫感天動神,莫近於禮樂。 故大樂與天地同和,大禮與天地同節。 和,故百物阜生;節,故報天祭地。 禮行于郊。 則上下和肅。 肅者,禮之情;和者,樂之致。 樂至則無怨,禮至則不違。 揖讓而治天下者, 禮樂之謂歟? 唯聖人知禮樂之不可以已,故作樂以應天,制禮以配地。 所以承天之道,治人之情。 故王者治定製禮,功成作樂。 虞夏殷周,易代而起。 及周之末,王政陵遲。 仲尼傷禮樂之崩亡,痛文武之將墜,自衛返魯,各得其中。 逮乎秦皇,剪棄道術,灰滅典籍,坑燼儒士,盲天下之目,絶象魏之章,《簫韶》來儀,不可復矣。 賴大漠之興,改正朔,易服色,協音樂,制禮儀,正聲古禮,粗欲周備。 至于孝章,每以三代損益,優劣殊軌,嘆其薄德,無以易民視聽。 博士曹褒睹詔也,知上有製作之意,乃上疏求定諸儀,以為漢禮。 終於休廢,寢而不行。 及魏晉之日,修而不備。 伏惟陛下無為以恭已,使賢以禦世,方鳴和鸞以陟岱宗,陪群後以升中嶽,而三禮缺于唐辰,象舞替于周日。 夫君舉必書,古之典也。 柴望之禮,帝王盛事。 臣今以為有其時而無其禮,有其德而無其樂。 史闕封石之文,工絶清頌之饗,良由禮樂不興,王政有闕所致也。 臣聞樂由禮,所以象德;禮由樂,所以防淫。 五帝殊時不相沿,三王異世不相襲。 事與時並,名與功偕故也。 臣識昧儒先,管窺不遠,謂宜修禮正樂,以光大聖之治。 詔令公卿集議,會高宗崩,遂寢。 皇興中,雍與隴西王源賀及中書監高允等並以耆年特見優禮,錫雍几杖,劍履處殿,月致珍羞焉。 雍性寬柔,好尚文典,手不釋書,明敏多智。 凡所為詩賦頌論並雜文,百有餘篇。 又泛施愛士,怡靜寡慾。 篤信佛道,著教誡二十餘篇,以訓導子孫。 太和八年冬卒,年九十五。 賜命服一襲,賵帛五百匹,贈儀同三司、冀州刺史、將軍如故,謚曰簡。 雍長子纂,字奉宗。 中書侍郎。 早卒。 纂弟遵,字奉國。 襲爵。 遵弟紹,字奉世。 武騎侍郎、汝陰王天賜涼州征西府司馬。 紹弟獻,字奉章。 秘書郎。 獻弟融,字奉業。 汝陰太守。 融弟肅,字奉誠。 中書博士。 遵少不拘小節,長更修改。 太和中,例降為侯。 景明中,除相州魏郡太守。 還為太尉諮議參軍。 年七十,志力不衰。 嘗經篤疾,幾死,見神明救免,言是福門之子,當享長年。 延昌三年,遷司農少卿。 尋拜龍驤將軍、洛州刺史。 遵招誘有方,蕭衍新化太守杜性,新化令杜龍振、平陽令杜台定等,率戶三千據地內附。 熙平元年七月卒,年七十六。 贈平東將軍、兗州刺史,謚曰惠侯。 有子十三人。 長子楷,字景伯。 州舉秀才。 早卒。 子沖,字文助。 在《儒林傳》。 楷弟尚,字景勝。 本州治中。 早卒。 尚弟整,字景智。 少有大度,頗涉書史。 郡功曹。 太和十五年,奉朝請。 高祖都洛,親自臨選,除司空法曹參軍。 第183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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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書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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