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臣曰:武宣王孝以為質,忠而樹行,文謀武略,自得懷抱,綢繆太和之世,豈徒然哉!至夫在安處危之操,送往事居之節,周旦匪他之義,霍光異姓之誠,事兼之矣。 功高震主,德隆動俗,間言一入,卒不全志。 烏呼!周成、漢昭亦未易遇也。 列傳第十 孝文五王 廢太子 京兆王 清河王 廣平王 汝南王 孝文皇帝七男。 林皇后生廢太子恂。 文昭皇后生宣武皇帝、廣平文穆王懷。 袁貴人生京兆王愉。 羅夫人生清河文獻王懌、汝南文宣王悅。 鄭充華生皇子恌,未封,早夭。 廢太子庶人恂,字元道。 生而母死,文明太后撫視之,常置左右。 年四歲,太皇太后親為立名恂,字元道,於是大赦。 太和十七年七月癸丑,立恂為皇太子。 及冠恂于廟,高祖臨光極東堂,引恂入見,誡以冠義曰:「夫冠禮表之百代,所以正容體,齊顏色,順辭令。 容體正,顏色齊,辭令順,故能正君臣,親父子,和長幼。 然母見必拜,兄弟必敬,責以成人之禮。 字汝元道,所寄不輕。 汝當尋名求義,以順吾旨。 」 二十年,改字宣道。 遷洛,詔恂詣代都。 其進止儀禮,高祖皆為定。 及恂入辭,高祖曰:「今汝不應向代,但太師薨于恆壤,朕既居皇極之重,不容輕赴舅氏之喪,欲使汝展哀舅氏,拜汝母墓,一寫為子之情。 汝至彼,太師事畢後日,宜一拜山陵。 拜訖,汝族祖南安可一就問訊。 在途,當溫讀經籍。 今日親見吾也。 」 後高祖每歲征幸,恂常留守,主執廟祀。 恂不好書學,體貌肥大,深忌河洛暑熱,意每追樂北方。 中庶子高道悅數苦言致諫,恂甚銜之。 高祖幸崧岳,恂留守金墉,于西掖門內與左右謀,欲召牧馬輕騎奔代,手刃道悅于禁中。 領軍元儼勒門防遏,夜得寧靜。 厥明,尚書陸琇馳啟高祖于南,高祖聞之駭惋,外寢其事,仍至汴口而還。 引恂數罪,與咸陽王禧等親杖恂,又令禧等更代,百餘下,扶曳出外,不起者月餘。 拘于城西別館。 引見群臣于清徽堂,議廢之。 司空、太子太傅穆亮,尚書仆射、少保李沖,並免冠稽首而謝。 高祖曰:「卿所謝者私也,我所議者國也。 古人有言,大義滅親。 今恂欲違父背尊,跨據恆朔。 天下未有無父國,何其包藏,心與身俱。 此小兒今日不滅,乃是國家之大禍,脫待我無後,恐有永嘉之亂。 」 乃廢為庶人,置之河陽,以兵守之,服食所供,粗免饑寒而已。 恂在困躓,頗知咎悔,恆讀佛經,禮拜歸心于善。 高祖幸代,遂如長安。 中尉李彪承間密表,告恂復與左右謀逆。 高祖在長安,使中書侍郎邢巒與咸陽王禧,奉詔賫椒酒詣河陽,賜恂死,時年十五。 殮以粗棺常服,瘞于河陽城。 二十二年冬,御史台令史龍文觀坐法當死,告廷尉,稱恂前被攝左右之日,有手書自理不知狀,而中尉李彪、侍御史賈尚寢不為聞。 賈坐系廷尉。 時彪免歸,高祖在鄴,尚書表收彪赴洛,會赦,遂不窮其本末。 賈尚出系,暴病數日死。 初,高祖將為恂娶司徒馮誕長女,以女幼,待年長。 先為娉彭城劉長文、滎陽鄭懿女為左右孺子,時恂年十三四。 高祖泛舟天淵池,謂郭祚、崔光、宋弁曰:「人生須自放,不可終朝讀書。 我欲使恂旦出省經傳,食後還內,晡時復出,日夕為罷。 卿等以為何如?」光曰:「孔子稱『血氣未定,戒之在色』,《傳》曰:『晝以訪事,夜以安身』。 太子以幼年涉學之日,不宜于正晝之時,舍書禦內,又非所以安柔弱之體,固永年之命。 」 高祖以光言為然,乃不令恂晝入內。 無子。 京兆王愉,字宣德。 太和二十一年封。 拜都督、徐州刺史,以彭城王中軍府長史盧陽烏兼長史,州事鉅細,委之陽烏。 世宗初,為護軍將軍。 世宗留愛諸弟,愉等常出入宮掖,晨昏寢處,若家人焉。 世宗每日華林戲射,衣衫騎從,往來無間。 遷中書監。 世宗為納順皇后妹為妃,而不見禮荅。 愉在徐州,納妾李氏,本姓楊,東郡人,夜聞其歌,悅之,遂被寵嬖。 罷州還京,欲進貴之,托右中郎將趙郡李恃顯為之養父,就之禮逆,產子寶月。 順皇后召李入宮,毀擊之,強令為尼于內,以子付妃養之。 歲余,後父于勁,以後久無所誕,乃上表勸廣嬪侍。 因令後歸李于愉,舊愛更甚。 愉好文章,頗著詩賦。 時引才人宋世景、李神俊、祖瑩、邢晏、王遵業、張始均等共申宴喜,招四方儒學賓客嚴懷真等數十人,館而禮之。 所得谷帛,率多散施。 又崇信佛道,用度常至不接。 與弟廣平王懷頗相誇尚,競慕奢麗,貪縱不法。 於是世宗攝愉禁中推案,杖愉五十,出為冀州刺史。 始愉自以職求侍要,既勢劣二弟,潛懷愧恨,頗見言色。 又以幸妾屢被頓辱,內外離抑。 及在州謀逆,愉遂殺長史羊靈引及司馬李遵,稱得清河王密疏,雲高肇謀殺害主上。 於是遂為壇于信都之南,柴燎告天,即皇帝位。 赦天下,號建平元年,立李氏為皇后。 世宗詔尚書李平討愉。 愉出拒王師,頻敗,遂嬰城自守。 愉知事窮,攜李及四子數十騎出門,諸軍追之,見執以送。 詔徵赴京師,申以家人之訓。 愉每止宿亭傳,必攜李手,盡其私情。 雖鎖縶之中,飲食自若,略無愧懼之色。 至野王,愉語人曰:「雖主上慈深,不忍殺我,吾亦何面目見于至尊!」於是歔欷流涕,絶氣而死,年二十一。 或雲高肇令人殺之。 斂以小棺,瘞之。 諸子至洛,皆赦之。 後靈太后令愉之四子皆附屬籍,追封愉臨洮王。 子寶月襲。 乃改葬父母,追服三年。 第124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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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書 上》
第12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