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時南陽王到朝廷去。 皇帝問他什麼事可以作樂。 南陽王說:「把人扔到蝎子堆裡最有樂趣。 」於是皇帝下令收集蝎子,一夜之間便得到五斗。 他們把這些蝎子倒進一個大浴盆似的容器裡,再命令一人脫去衣服跳進去,那人被蝎子所蜇,輾轉號叫,痛苦得難以用語言形容。 一頓飯的工夫,那人死了,而皇帝與南陽王卻看得極為開心。 朱粲 隋末荒亂,狂賊朱粲起於襄、鄧間。 歲饑,米斛萬錢,亦無得處,人民相食。 粲乃驅男女小大,仰一大銅鐘,可二百石,煮人肉以喂賊。 生靈殲于此矣。 (原缺出處,明抄本作出《朝野僉載》) 【譯文】 隋朝末年發生了災荒戰亂,狂盜朱粲也趁機在襄州、鄧州一帶拉起隊伍。 當時正是災年,一斛米要一萬錢,可是也沒有地方能買到,百姓甚至開始吃人肉。 朱粲於是驅趕來一群男女老少,把一口大銅鐘掀翻過來,那鐘足可容下二百石糧食,然後煮人肉喂養他的強徒。 百姓生靈竟然這樣被消滅了。 陳承親 周恩州刺史陳承親,嶺南大首領也,專使子弟兵劫江。 有一縣令從安南來,承親憑買二婢,令有難色。 承親每日重設邀屈,甚慇勤。 送別江亭,即遣子弟兵從後劫殺,盡取財務,將其妻及女至州。 妻叩頭求作婢,不許,亦縊殺之,取其女。 前後官人家過,承親禮遇厚者,必隨後劫殺,無有免者。 (出《朝野僉載》) 【譯文】 周朝(武則天朝)時,恩州刺史陳承親。 其實是嶺南的一個大強盜首領,專門派遣子弟兵在江上搶劫。 有一個縣令從安南路經這裡,陳承親要買他兩個婢女,縣令表現出很勉強不情願的意思。 陳承親每天都設盛宴邀請他來參加,招待十分慇勤。 縣令離去時還送別于江亭,但隨即便派子弟兵從後面追上去劫殺。 搶走了所有財物,並將縣令的妻子和女兒搶進官署。 縣令的妻子給他磕頭央求願做他的婢女,陳承親不准許,用繩子勒死她,只留下縣令的女兒。 嶺前嶺後如有當官的人家路過這裡,凡是陳承親以禮厚待的人,必然都隨後就劫殺,沒有一個倖免的。 薛震 周杭州臨安尉薛震好食人肉。 有債主及奴詣臨安,于客舍,遂飲之醉。 殺而臠之,以水銀和煎,併骨消盡。 後又欲食其婦,婦覺而遁。 縣令詰得其情,申州,錄事奏,奉敕杖殺之。 (出《朝野僉載》) 【譯文】 周朝(武則天朝)杭州臨安縣尉薛震喜好吃人肉。 有一個債主帶著他的僕人到臨安來。 在客棧裡,喝酒喝醉了,薛震便將此人殺死並切成肉塊,然後灑上水銀進行煎燉,連骨頭一齊消失。 後來又想要吃那個人的媳婦,那女人覺察後逃走了。 縣令追問清楚此事的情況後,便上報給州裡,州錄事再上報給皇帝,奉皇帝的命令將薛震用杖打死。 陳元光 周嶺南首陳元光設客,令一袍褲行酒。 光怒,令曳出,遂殺之。 須臾爛煮,以食諸客。 後呈其二手,客懼,攫喉而吐。 (出《摭言》。 明抄本作出《朝野僉載》) 【譯文】 周朝(武則天朝)嶺南一帶的首領陳元光設宴待客,讓一個絝褲子弟為大家斟酒勸飲,陳元光因對他某一事不滿而大怒,立刻命令把他拉出去,竟然把他殺掉。 不一會兒便把他煮得爛熟,用來給各位客人吃。 後來突然出現了那個人的兩隻手。 客人們大驚,紛紛用手去摳自己的嗓子把肉嘔吐出來。 獨狐莊 第314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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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廣記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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