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安城的南面,曾經有個和尚,一天到中午的時候尋求飯食吃,偶然看見了一個女子正在樹上摘桑葉,和尚上前問道:「這附近什麼地方有希望可以找到飯食。 」那女子回答說:「離這三四里,有個姓王的家,現在他們辦齋戒,可以舍飯給和尚吃。 看見有和尚到來,他們一定很高興,你可以趕快去。 」和尚按照女子所指的地方去了。 果然有一群和尚正入坐就齋,非常高興。 和尚被請進去,吃完了齋飯,女主人對和尚能及時的趕到這裡感到很奇怪,就問和尚,和尚把實情全都告訴了女主人,主人夫妻二人都很吃驚,說:「你和我們一同前往,去訪問這個女子。 」於是他們就一同去了。 而那女子還在桑樹上面,則是村裡人盧叔倫的女兒。 女子看見了那老頭老太太,就從樹上走下來,扔下了裝桑葉的籠子奔跑着回家了。 那老頭老太太跟在後面追趕,到了那女子所住的地方,她的父母和這老頭老太太先前就認識。 女子進到了屋裡,用床把門頂上,牢固的不可打開。 那女子的母親驚訝的問那夫妻二人,他們說:「我們今天家裡設置齋戒,有個和尚說小娘打發他來,我作這種功德的事,沒有對人說過,奇怪得是小娘子怎麼能知道,所以特意來看看,再沒有什麼事。 」那女子的母親推門叫女兒出來,女兒堅決不肯出來,母親又隨聲罵她,女子說:「我不想看見這老頭老太太,難道也有罪過?」母親說:「鄰居家的老頭老太太來看你,因為什麼原因不出來?」那夫妻二人更加奇怪詫異了。 哀求她出來,那女子忽然大聲的呼喊說:「某年,某月,某日,販賣胡羊的父子三人現在在什麼地方?」夫妻二人聽了女子的話,就一溜小跑的出去了,連頭也不敢回。 等離開以後,那女子的母親問她,女子回答說:「我前生曾經是個販賣羊的。 從夏州來。 到這個老頭的莊上住宿,那天晚上,父子三人一齊被他害死,掠走了財物。 我前生又就給他家做兒子。 聰明滑稽,超出一般的人,他們很疼愛喜歡我。 我十五歲得了重病,二十歲就死了,他們為我前前後後請醫賣藥,已經超過了他們所搶劫的財物的好幾倍。 他們又為我在每年死的這天作齋戒,夫妻二人痛哭流涕,計算他們的眼淚也能超過三兩擔了。 偶然間因為有和尚向我打聽尋求飯食的地方,我就告訴他,他按照我說的去了,這也是償還欠債啊。 」那老頭老太太從這以後就不再作齋戒了。 崔無隱 唐元和中,博陵崔無隱言其親友曰:「城南杜某者,嘗于汴州招提院,與主客僧坐語。 忽有一客僧,當面鼻額間,有故刀瘢,橫斷其。 乃訊其來由,僧良久嚬慘而言曰:某家于梁,父母兄嫂存焉,兄每以賈販江湖之貨為業。 初一年,自江南而返大梁,獲利可倍。 二年往而不返,三年,乃有同行者云:兄溺于風波矣。 父母嫂俱服未闋,忽有自漢南賈者至于梁,乃訪召某父姓名者。 某于相國精舍,應曰唯。 賈客曰:「吾得汝兄信。 」某乃忻駭未言,且邀至所居,告父母,而言曰:「師之兄以江西貿折,遂浪跡于漢南,裨將憐之,白於元戎,今于漢南。 雖緡鏹且盡,而衣衾似給,以卑貧所繫,是未獲省拜,故憑某以達信耳。 」父母嫂悲忻泣不勝。 翌日,父母遣師之漢南,以省兄。 師行可七八日,入南陽界,日晚,過一大澤中,東西路絶,目無人煙,四面陰雲且合。 漸暮,遇寥落三兩家,乃欲寄宿耳。 其家曰:「師胡為至此?今為信宿前有殺人者,追逐未獲,索之甚急,宿固不可也,自此而南三五里,有一招提所,師可宿也。 」某因(「某因」二字原本無,據明抄本補。 )言而往,陰風漸急,颯颯雨來。 可四五里,轉入荒澤,莫知為計,信足而步。 少頃,前有燭光,初將咫尺,而可十里方到。 風雨轉甚,不及扣戶而入,造於堂隍,寂無生人,滿室死者。 瞻視次,雷聲一發,師為一女人屍所逐,又出。 奔走七八里,至人家,雨定,月微明,遂入其家。 中門外有小廳,廳中有床榻。 臥未定,忽有一夫,長七尺餘,提白刃,自門而入。 師恐,立於壁角中。 白刃夫坐榻良久,如有所候。 俄而白刃夫出廳東,先是有糞積,可乘而覘宅中。 俄又聞宅中有三四女人,于牆端切切而言。 須臾,白刃夫攜一衣袱入廳,續有女人從之,乃計會逃逝者也,白刃夫遂云:「此室莫有人否?」以刃僥壁畫之,師帖壁定立,刃畫其面過,而白刃夫不之覺,遂攜袱領奔者而往。 師自料不可住,乃舍此又前走,可一二里,撲一古井中。 古井中已有死人矣,其體暖,師之回遑可五更。 主覺失女,尋趂至古井,以火照,乃屍與師存焉。 執師以聞于縣。 縣尹明辯,師以畫壁及牆上語者具獄,于宅中姨姑之類而獲盜者,師之得雪。 南征垂至漢南界,路逢大檜樹,一老父坐其下,問其從來,師具告。 父曰:「吾善易,試為子推之。 」師呵蓍,父布卦歔欷而言曰:「子前生兩妻,汝俱辜焉,前為走屍逐汝者,長室也。 為人殺于井中同處者,汝側室也。 縣尹明汝之無辜,乃汝前生母也。 我乃汝前生(“母也」下七字據明抄本補。 )之父,漢南之兄已(「已」原作「俱」。 據明抄本改。 )無也。 」言畢,師淚下,收淚之次,失老父所在。 及至漢南,尋訪其兄,杳無所見,其刀瘢乃白刃夫之所致也。 噫,乃宿冤之動作,征應委曲如是,無隱雲。 杜生自有傳,此略而記之。 (出《博異記》) 【譯文】 第205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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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廣記 二》
第20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