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的丞相宋申錫,剛作宰相,受皇恩厚重,申錫很有為國家治理成太平世界為己任的抱負。 那時鄭註上下交結放縱,擅用權勢。 申錫想除掉他,就和朋友京兆尹王璠密約,讓他注意觀察鄭注的不法事情,報告給皇上,在京兆府把鄭注擒住,用木棍打死。 就這樣約定了,但王璠是翻來覆去說了不算的小人,因為鄭注當時被內臣所信任,因此想要靠近他,就把申錫的計劃全都告訴了鄭注。 鄭注就報告給了右軍。 不到十天的時間,就偽造了申錫的罪狀,讓人報告給皇上,說他給各王侯寫信,圖謀不軌,並用衣物奇珍異寶作抵押,還讓人模仿申錫的筆跡寫了上疏,直到模仿得不差分毫,終於誣陷成功。 不論公卿還是百姓沒有不知道申錫是冤枉的,但審理的公文已下,朝臣們都相繼去給予理論說情,才得到貶為開州司馬的處分。 到任只有幾個月,由於特別悲憤而死。 第二年,有恩詔下達,令其可以歸葬京城。 到大和元年春天,申錫的夫人中午在堂前剛剛睡着,看到申錫從中門進來,不覺驚坐起來,見申錫用手招她,她就走下台階,申錫說:「快來,我有點事,要讓你看點東西。 」說著就領她出城,好象到了滻水以北幾里的荒村,見到一個大坑,坑邊有好多個小竹籠和小板匣,上面都有名簽標記,申錫就提起一個給夫人看看說:「這就是那個賊。 」接着就憤恨地大罵。 夫人問:「是誰?」申錫說:「王璠。 我已經請求見到了天帝。 」夫人又問其餘的人。 申錫說:「很快就會知道。 」說完後夫人一下子就醒了,遍身流着汗。 當時就告訴了家人和親屬,並且用筆記下來放到衣箱裡。 到了那年十一月,王璠果然犯了事被腰斬在刑場,同時被殺的還有幾個人,都一同埋在城外。 這才知道宋公的神靈不假啊。 蜀營典 唐蜀將尹偃,營有卒,晚點後數刻不至,偃將責之。 卒被酒,自理聲高,偃怒,杖數十,幾至死。 卒弟為營典,性友愛,不平偃。 乃以刀剺肌,作殺尹兩字,以墨涅之。 偃陰知,乃以他事杖殺典,及大和中,南蠻入寇,偃領眾數萬,保邛偃關。 偃膂力絶人,常戲左右,以棘節杖擊其脛,隨擊筋脹擁腫。 恃其力,悉眾出關,逐蠻數里。 蠻伏發,夾攻之,大敗馬倒,中數十槍而死。 初出關時,忽見所殺典,擁黃案,大如轂,在前引,心甚惡之,問左右,咸無見者,竟死於陣。 (出《酉陽雜俎》) 【譯文】 唐朝蜀將尹偃的營中有個兵士,晚上點名過了幾刻鐘也沒有到,尹偃準備責罰他,但他喝了酒,自以為有理說話聲音很高。 尹偃很生氣,打了他幾十杖,差點兒打死。 這個士兵的弟弟在軍營裡當營典。 秉性重兄友弟恭,對尹偃的作法不滿,就用刀劃破肌肉劃了「殺尹」兩個字,用墨染黑。 尹偃暗中知道了這件事,就藉口別的事殺了營典。 等到了大和年間,南蠻入侵。 尹偃率領幾萬軍隊保衛邛偃關。 尹偃的膂力超人,常常戲弄身邊的人,用棘刺或帶節的木棍打他們的腳脖子,打完立刻就筋脹肉腫。 憑藉他的力氣,率領全軍出邛偃關追逐蠻兵。 追出幾里以後,蠻兵的埋伏突然出現,兩下夾攻,把尹偃打得大敗,馬也倒了,身上中了幾十槍死了。 他剛出關時忽然看見了被他殺死的營典,抱著一個象車輪那麼大的黃色案卷,在他前邊引路。 尹偃心裡很討厭他,問身邊的人看見沒有,都說沒看見。 尹偃最終還是死在陣地上了。 卷第一百二十三 報應二十二(冤報) 胡激 秦匡謀 韋判官 楊收 宋柔 王表 乾寧宰相 胡激 唐胡激者,前嶺南節度使誕(誕明抄本作證。 )之子也。 宰相賈餗知舉,登進士第。 大和中,甘露之變,北軍方捕餗,有禁軍牙校,利激家富,白仇士良曰:「恐餗在激所。 」因遣士卒理其家,既不獲餗,擒激以詣士良,士良命戮于轅門外,盡沒其財。 時激弟湘,在河東郡,忽一日,家僮見一人無頭,著綠衣,上皆流血,甚異之。 及凶問至,詢其由,則激死之日也。 後士良死,亦破其家,餗其報也。 (出《補錄記傳》) 【譯文】 唐朝的胡激是前任嶺南節度使胡誕的兒子。 宰相賈餗主管科舉的時候胡激考中了進士。 大和年間,發生了甘露事變。 北軍要抓捕賈餗。 有一個禁軍牙校,貪圖胡激家財產富足,就告訴仇士良說:「恐怕賈餗在胡激家裡。 」因此仇士良就派了士兵去搜查胡家,但沒有抓到賈餗,把胡激抓到仇士良那裡,仇士良命令在轅門外將胡激斬首,並把他的家產全部沒收。 當時胡激的弟弟胡湘在河東郡。 忽然有一天,家僮見到一個人沒有頭,穿著綠衣服,身上都流着血。 大家都很奇怪。 等到凶信傳來,詢問事情的根由,才知道那天正好是胡激死的日子。 後來仇士良也死了,也是家產全部破敗。 大概是對他的報應吧。 秦匡謀 唐太傅汾國公杜悰,節度江陵。 咸通十四年,黔南廉使秦匡謀以蠻寇大舉,兵力不敵來奔。 既謁見公,公怒其不趨庭,退而使吏讓之曰:「汝鳳翔一民也,悰兩為鳳翔節度使,汝今靡認桑梓也。 」匡謀報曰:「某雖家世岐下,然少離中土,太傅擁節之日,已忝分符,實不曾趨走台階。 比日況在荊南,若論桑梓,恐非儀也。 」悰怒,遣縶之,發函與韋相保衡云:「秦匡謀擅棄城池,不能死王事,請誅之。 」韋以悰國之元臣,兼素有舊恩,遂奏請以悰處置。 敕既降,悰乃親臨都市監戮。 匡謀將就法,謂其子曰:「今日之死,實冤枉無狀,奈申訴非及,但多燒紙墨,當於泉下理之耳。 」行刑,觀者駕肩接踵,揮刃之際,悰大驚,驟得疾,遂輿而返。 俄有旋風暴作,飛卷塵埃,直入府署乃散。 是夕,獄吏發狂,自呼姓名叱責曰:「吾已惠若錢帛非少,奚復隱吾受用諸物?」舉體自撲而殞。 其年六月十三日殺秦匡謀,七月十三日,悰乃薨。 將歸葬洛陽,為束身楸函而即路。 欲悰之夕,主吏覺函短,憂懼甚,又難於改易。 遂厚賂陰陽者,給杜氏諸子曰:「太傅薨死時甚凶,就木之際,若臨近,必有大禍。 」諸子信然,於是盡率家人,待于別室。 及舉屍就斂,楸函果短,遂陷胸折項骨而入焉,無有知者。 及抵東洛,長子無逸,相次而逝。 歲月既久,其事稍聞于世,議者以悰恃權貴,枉刑戮,獲茲報焉。 (出《南楚新聞》) 【譯文】 第194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音調
速度
音量
語言
《太平廣記 二》
第19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