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隴西李大安,工部尚書大亮之兄也。 武德中,大亮任越州總管,大安自京往省之。 大亮遣奴婢數人從兄歸,至谷州鹿橋,宿于逆旅。 其奴有謀殺大安者,候大安眠熟,夜已過半,奴以小劍刺大安項,洞之,刃著于床。 奴因不拔而逃。 大安驚覺,呼奴,其不叛者奴婢欲拔刃,大安曰:「拔刃便死。 可先取紙筆作書。 」書畢,縣官亦至,因為拔刃,洗瘡加藥,大安遂絶。 忽如夢者,見一物長尺餘。 闊厚四五寸,形似豬肉,去地二尺許,從戶入。 來至床前,其中有語曰:「急還我豬肉。 」大安曰:「我不食豬肉。 緣何負汝耶?」聞戶外有言曰:「錯也。 」此物即還從戶出。 大安仍見庭前有池水,清淺可愛,池西岸上,有金像,可高五寸。 須臾漸大,俄化為僧,披袈裟甚新淨,語大安曰:「被傷耶,我今為汝痛將去,汝當平復。 還家唸佛修善也。 」因以手摩大安頸瘡而去。 大安視其形狀,見僧有紅繒補袈裟,可方寸許,甚分明。 既而大安覺,遂蘇,而瘡亦不復痛,能起坐食。 數十日,京宅子弟迎至家。 家人親故來視,大安為說被傷由狀及見像之事。 有一婢在旁聞說,因言大安之初行也,安妻使婢請匠工為造一佛,初成,以彩畫其衣,有一點朱污像之背上。 當令工去之,不肯,今仍在,形狀如郎君所說。 大安因與妻及家人共起觀相,乃同所見無異,其背點朱,宛然補處。 於是嘆異,信知聖教不虛,遂加崇信焉。 (出《冥報記》) 【譯文】 唐代隴西人李大安,是工部尚書李大亮的哥哥。 唐高祖武德年間,大亮出任越州總管,大安從京城前去看望他,大亮派了幾個奴婢跟隨哥哥往回走。 走到谷州鹿橋時,他們在一家客店住了下來。 有個僕人要謀殺大安,等到下半夜大安睡熟時,他用一把小劍往大安的脖子上刺去,劍尖穿透過去,扎到床上,他沒有拔劍就跑了。 大安驚醒後呼喚奴婢,那幾個沒有叛變他的僕人急忙跑來要去拔劍,大安說:「拔出來我就得死,先把紙筆拿來,我要寫遺書。 」遺書寫完後,縣衙的官吏也來到了,這才給他拔去劍,清洗傷口,敷了藥,大安此時也氣絶身亡。 他感到自己忽然間像在睡夢中,他看一個一尺多長、四五寸寬、四五寸厚的東西,形狀像一塊豬肉,離地面二尺左右,從門口飛了進來。 來到床前後,裡面發出說話的聲音道:「趕快還我豬肉!」大安說:「我不吃豬肉,怎麼能欠你豬肉吃。 」門外有人說:「錯了。 」這個東西便仍然從門口飛了出去。 大安看到院子裡有一池塘水,池水清淺可愛,池塘西邊岸上有一尊金身佛像,有五寸高。 眨眼之間,佛像慢慢長大,頓時化作一位僧人,披的袈裟又新鮮又潔淨,他對大安說:「你受傷了吧,我現在把你的傷痛除了去,你就會恢復建康。 要回家好好唸佛修善呀!」於是便用手撫摸一下大安脖子上的傷口,然後就走了。 大安仔細看了看他的模樣,只見僧人的袈裟上有一塊一寸見方的紅綢布補釘,十分鮮明顯眼。 後來大安的夢醒了,人也甦醒過來了,而且傷口也不再疼痛了,能夠坐起來吃飯了。 過了幾十天,京城家裡來人把他接回了家。 家裡人與親朋好友都來看望,大安把自己受傷的情況以及夢中看到佛像的經過講給大家聽。 有個女仆聽了之後,便對大安說,在他剛剛出門之後,他妻子讓婢女請工匠製作了一尊佛像,佛像做成後,在用油彩畫衣服時,有一點紅色染污了佛像的後背,讓工匠除掉,工匠沒幹,這點紅色至今仍留在佛像背上,大小形狀與大安說的夢中僧人後背上的紅補釘一模一樣。 大安聽了之後,便與家人一起去看佛像,只見佛像的相貌與自己所見的僧人毫無差別,背上的紅點也極像那位僧人袈裟上的補釘。 大安驚嘆不已,確信佛教絶不欺人,從而更加推崇與信奉。 韋知十 唐右金吾衛曹京兆韋知十于永徽中煮一羊腳,半日猶生。 知十怒。 家人曰:「用柴十倍于常,不知何意如此?」知十更命重煮,還復如故。 乃命割之,其中遂得一銅像,長徑寸焉,光明照灼,相好成就。 其家自此放生,不敢食酒肉。 (出《冥報記》) 【譯文】 唐高宗永徽年間,右金吾衛曹京兆韋知十煮一隻羊腿。 煮了半天還是生的。 韋知十很惱火。 家裡的僕人說:「燒的柴禾有平時的十倍,不知這是怎麼事?」知十又讓他重新煮,結果還是如此。 知十便讓割開,裏邊割出來一尊銅佛像,有一寸長,閃閃發光,佛像製作得極好。 從此之後,韋知十家裡再也不殺生了,也不敢喝酒吃肉了。 劉公信妻 唐龍朔三年。 長安城內通軌坊三衛劉公信妻陳氏,母先亡,陳因患暴死。 見人將入地獄,備見諸苦,不可具述。 末後見一地獄,石門牢固,有兩大鬼,形容偉壯,守門左右,怒目瞋陳曰:「汝是何人到此。 」見石門忽開,亡母在中受苦,不可具述。 受苦稍歇,母子近門相見。 母語女言:「汝還努力為吾寫經。 」女云:「娘欲寫何經?」母曰:「為吾寫法華經。 」言訖,石門便閉。 陳還得蘇,具向夫說。 即憑妹夫趙師子欲寫法華經。 其師子舊解寫經,有一經生,將一部新寫法華經未裝潢者轉向趙師子處質錢,且雲經主姓范,師子許。 乃與婦(婦原作父。 據下文義改。 )兄云:「今既待(待原作得。 據法范珠林五七改。 )經,在家幸有此一部法華,兄贖取此經可否?」陳夫從之,裝潢既訖,授與其妻,在家為母供養。 後夢見母從女索經,云:「吾先遣汝為吾寫一部法華,何因迄今不得?」女報母言:「已為(為原作得。 據明抄本、陳校本改。 )娘贖得一部法華,見裝潢了,在家供養。 」母語女言:「止為此經,吾轉受苦,冥道中獄卒打吾脊破,汝看吾身瘡,獄官語云:『汝何因取他范家經將為己經?汝有何福?大是罪過。 』」女見母說如此,更為母引寫法華。 其經未了,女夢中復見母來催經,即見一僧,手捉一卷法華,語母云:「汝女已為汝寫經第一捲了,功德已成,何須急急。 」後寫經成,母來報女:「因汝為吾寫經,今已得出冥途,好處受生。 得汝恩力,故來報汝。 汝當好住,善為婦禮,信心為本。 」言訖,悲淚共別。 後問前贖法華經主,果是姓苑。 (出《法苑珠林》) 【譯文】 第98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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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廣記 二》
第9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