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以故宅起湘宮寺,費極奢侈。 以孝武莊嚴剎七層,帝欲起十層,不可立,分為兩剎,各五層。 新安太守巢尚之罷郡還,見帝,曰:「卿至湘宮寺未?我起此寺,是大功德。 」願在側曰:「陛下起此寺,皆是百姓賣兒貼婦錢,佛若有知,當悲哭哀愍。 罪高佛圖,有何功德?」尚書令袁粲在坐,為之失色。 帝乃怒,使人驅下殿,願徐去無異容。 以舊恩,少日中,已復召入。 帝好圍棋,甚拙,去格七八道,物議共欺為第三品。 與第一品王抗圍棋,依品賭戲,抗每饒借之,曰:「皇帝飛棋,臣抗不能斷。 」帝終不覺,以為信然,好之愈篤。 願又曰:「堯以此教丹朱,非人主所宜好也。 」雖數忤旨,而蒙賞賜猶異餘人。 遷兼中書郎。 帝寢疾,願常侍醫藥。 帝素能食,尤好逐夷,以銀鉢盛蜜漬之,一食數鉢。 謂揚州刺史王景文曰:「此是奇味,卿頗足不?」景文曰:「臣夙好此物,貧素致之甚難。 」帝甚悅。 食逐夷積多,胸腹痞脹,氣將絶。 左右啟飲數升酢酒,乃消。 疾大困,一食汁滓猶至三升,水患積久,藥不復效。 大漸日,正坐,呼道人,合掌便絶。 願以侍疾久,轉正員郎。 出為晉平太守,在郡不治生產。 前政與民交關,質錄其兒婦,願遣人于道奪取將還。 在郡立學堂教授。 郡舊出髯蛇膽,可為藥,有餉願蛇者,願不忍殺,放二十里外山中,一夜蛇還床下。 復送四十里外山,經宿,復還故處。 願更令遠,乃不復歸,論者以為仁心所致也。 海邊有越王石,常隱雲霧。 相傳雲「清廉太守乃得見」,願往觀視,清徹無隱蔽。 後琅邪王秀之為郡,與朝士書曰:「此郡承虞公之後,善政猶存,遺風易遵,差得無事。 」以母老解職,除後軍將軍。 褚淵常詣願,不在,見其眠床上積塵埃,有書數帙。 淵嘆曰:「虞君之清,一至于此。 」令人掃地拂床而去。 遷中書郎,領東觀祭酒。 兄季為上虞令,卒,願從省步還家,不待詔便歸東。 除驍騎將軍,遷廷尉,祭酒如故。 願嘗事宋明帝,齊初宋神主遷汝陰廟,願拜辭流涕。 建元元年卒,年五十四。 願著《五經論問》,撰《會稽記》,文翰數十篇。 劉懷慰,字彥泰,平原平原人也。 祖奉伯,元嘉中為冠軍長史。 父乘民,冀州刺史。 懷慰初為桂陽王征北板行參軍。 乘民死於義嘉事難,懷慰持喪,不食醯醬,冬月不絮衣。 養孤弟妹,事寡叔母,皆有恩義。 復除邵陵王南中郎參軍,廣德令,尚書駕部郎。 懷慰宗從善明等為太祖心腹,懷慰亦豫焉。 沈攸之有舊,令為書戒喻攸之,太祖省之稱善。 除步兵校尉。 齊國建,上欲置齊郡于京邑,議者以江右土沃,流民所歸,乃治瓜步,以懷慰為輔國將軍、齊郡太守。 上謂懷慰曰:「齊邦是王業所基,吾方以為顯任。 經理之事,一以委卿。 」又手敕曰:「有文事者,必有武備。 今賜卿玉環刀一口。 」懷慰至郡,修治城郭,安集居民,墾廢田二百頃,決沈湖灌溉。 不受禮謁,民有餉其新米一斛者,懷慰出所食麥飯示之,曰:「旦食有餘,幸不煩此。 」因著《廉吏論》以達其意。 太祖聞之,手敕褒賞。 進督秦、沛二郡。 妻子在都,賜米三百斛。 兗州刺史柳世隆與懷慰書曰:「膠東流化,潁川致美,以今方古,曾何足雲。 」在郡二年,遷正員郎,領青冀二州中正。 懷慰本名聞慰,世祖即位,以與舅氏名同,敕改之。 出監東陽郡,為吏民所安。 還兼安陸王北中郎司馬。 永明九年卒,年四十五。 明帝即位,謂仆射徐孝嗣曰:「劉懷慰若在,朝廷不憂無清吏也。 」懷慰與濟陽江淹、陳郡袁彖善,亦著文翰。 永明初,獻《皇德論》雲。 裴昭明,河東聞喜人,宋太中大夫松之孫也。 父駰,南中郎參軍。 昭明少傳儒史之業,泰始中,為太學博士。 有司奏:「太子婚,納徵用玉璧虎皮,未詳何所準據。 」昭明議:「禮納徵,儷皮為庭實,鹿皮也。 晉太子納妃注『以虎皮二』。 太元中,公主納徵,虎豹皮各一。 豈其謂婚禮不詳。 王公之差,故取虎豹文蔚以尊其事。 虎豹雖文,而征禮所不言;熊羆雖古,而婚禮所不及;圭璋雖美,或為用各異。 今宜準的經誥。 凡諸僻謬,一皆詳正。 」於是有司參議,加圭璋,豹熊羆皮各二。 元徽中,出為長沙郡丞,罷任,刺史王藴謂之曰:「卿清貧,必無還資。 湘中人士有須一禮之命者,我不愛也。 」昭明曰:「下官忝為邦佐,不能光益上府,豈以鴻都之事仰累清風。 」歷祠部通直郎。 永明三年使虜,世祖謂之曰:「以卿有將命之才,使還,當以一郡相賞。 」還為始安內史。 郡民龔玄宣雲神人與其玉印玉板書,不須筆,吹紙便成字,自稱「龔聖人」,以此惑眾。 前後郡守敬事之,昭明付獄治罪。 及還,甚貧罄。 世祖曰:「裴昭明罷郡還,遂無宅。 我不諳書,不知古人中誰比?」遷射聲校尉。 九年,復遣北使。 建武初為王玄邈安北長史、廣陵太守。 明帝以其在事無所啟奏,代還,責之。 昭明曰:「臣不欲競執關楗故耳。 」昭明歷郡皆有勤績,常謂人曰:「人生何事須聚蓄,一身之外,亦復何須?子孫若不才,我聚彼散;若能自立,則不如一經。 」故終身不治產業。 中興二年卒。 從祖弟顗,字彥齊。 少有異操。 泰始中于總明觀聽講,不讓劉秉席,秉用為參軍。 升明末,為奉朝請。 齊台建,世子裴妃須外戚譜,顗不與,遂分籍。 太祖受禪,上表誹謗,掛冠去,伏誅。 第165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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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齊書》
第16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