遷始興王友,固辭。 太祖使吏部尚書何戢宣旨令就。 遷中書郎,兼太子中庶子。 又以中書兼御史中丞。 轉黃門郎,兼中丞如故。 坐彈謝超宗簡奏依違,免官。 尋補安西諮議、南平內史。 除黃門,未拜,仍轉長史、南郡內史,行荊州事。 還為太子中庶子。 本州大中正。 出為冠軍將軍、監吳興郡事。 彖性剛,嘗以微言忤世祖,又與王晏不協。 世祖在便殿,用金柄刀子治瓜,晏在側曰:「外間有金刀之言,恐不宜用此物。 」世祖愕然。 窮問所以。 晏曰:「袁彖為臣說之。 」上銜怒良久,彖到郡,坐過用祿錢,免官付東冶。 世祖游孫陵,望東冶,曰:「中有一好貴囚。 」數日,專駕與朝巨幸冶,履行庫藏,因宴飲,賜囚徒酒肉,敕見彖與語,明日釋之。 尋白衣行南徐州事,司徒諮議,衛軍長史,遷侍中。 彖形體充腴,有異於眾。 每從車駕射雉在郊野,數人推扶乃能徒步。 幼而母卒,養于伯母王氏,事之如親。 閨門中甚有孝義。 隆昌元年,卒。 年四十八。 謚靖子。 孔稚珪,字德璋,會稽山陰人也。 祖道隆,位侍中。 父靈產,泰始中罷晉安太守。 有隱遁之懷,于禹井山立館,事道精篤,吉日于靜屋四向朝拜,涕泗滂沲。 東出過錢塘北郭,輒于舟中遙拜杜子恭墓,自此至都,東向坐,不敢背側。 元徽中,為中散、太中大夫。 頗解星文,好術數。 太祖輔政,沈攸之起兵,靈產密白太祖曰:「攸之兵眾雖強,以天時冥數而觀,無能為也。 」太祖驗其言,擢遷光祿大夫。 以簏盛靈產上靈台,令其占候。 餉靈產白羽扇、素隱幾,曰:「君性好古,故遺君古物。 」 稚珪少學涉,有美譽。 太守王僧虔見而重之,引為主簿。 州舉秀才。 解褐宋安成王車騎法曹行參軍,轉尚書殿中郎。 太祖為驃騎,以稚珪有文翰,取為記室參軍,與江淹對掌辭筆。 遷正員郎,中書郎,尚書左丞。 父憂去官,與兄仲智還居父山舍。 仲智妾李氏驕妒無禮,稚珪白太守王敬則殺之。 服闋,為司徒從事中郎,州治中,別駕,從事史,本郡中正。 永明七年,轉驍騎將軍,復領左丞。 遷黃門郎,左丞如故。 轉太子中庶子,廷尉。 江左相承用晉世張、杜律二十捲,世祖留心法令,數訊囚徒,詔獄官詳正舊注。 先是七年,尚書刪定郎王植撰定律章表奏之,曰:「臣尋《晉律》,文簡辭約,旨通大綱,事之所質,取斷難釋。 張斐、杜預同注一章,而生殺永殊。 自晉泰始以來,唯斟酌參用。 是則吏挾威福之勢,民懷不對之怨,所以溫舒獻辭于失政,絳侯忼慨而興嘆。 皇運革祚,道冠前王,陛下紹興,光開帝業。 下車之痛,每惻上仁,滿堂之悲,有矜聖思。 爰發德音,刪正刑律,敕臣集定張杜二注。 謹礪愚蒙,盡思詳撰,削其煩害,錄其允衷。 取張注七百三十一條,杜注七百九十一條。 或二家兩釋,于義乃備者,又取一百七條。 其注相同者,取一百三條。 集為一書。 凡一千五百三十二條,為二十捲。 請付外詳校,擿其違謬。 」從之。 於是公卿八座參議,考正舊注。 有輕重處,竟陵王子良下意,多使從輕。 其中朝議不能斷者,制旨平決。 至九年,稚珪上表曰: 臣聞匠萬物者以繩墨為正,馭大國者以法理為本。 是以古之聖王,臨朝思理,遠防邪萌,深杜奸漸,莫不資法理以成化,明刑賞以樹功者也。 伏惟陛下躡歷登皇,乘圖踐帝,天地更築,日月再張,五禮裂而復縫,六樂穨而爰緝。 乃發德音,下明詔,降恤刑之文,申慎罰之典,敕臣與公卿八座共刪注律。 謹奉聖旨,諮審司徒臣子良,稟受成規,創立條緒。 使兼監臣宋躬、兼平臣王植等抄撰同異,定其去取。 詳議八座,裁正大司馬臣嶷。 其中洪疑大議,眾論相背者,聖照玄覽,斷自天筆。 始就成立《律文》二十捲,《錄敘》一卷,凡二十一卷。 今以奏聞,請付外施用,宣下四海。 臣又聞老子、仲尼曰:「古之聽獄者,求所以生之;今之聽獄者,求所以殺之。 」「與其殺不辜,寧失有罪。 」是則斷獄之職,自古所難矣。 今律文雖定,必須用之;用失其平,不異無律。 律書精細,文約例廣,疑似相傾,故誤相亂,一乖其綱,枉濫橫起。 法吏無解,既多謬僻,監司不習,無以相斷,則法書徒明於帙裡,冤魂猶結于獄中。 今府州郡縣千有餘獄,如令一獄歲枉一人,則一年之中,枉死千餘矣。 冤毒之死,上乾和氣,聖明所急,不可不防。 致此之由,又非但律吏之咎,列邑之宰亦亂其經。 或以軍勛餘力,或以勞吏暮齒,獷情濁氣,忍並生靈,昏心狠態,吞剝氓物,虐理殘其命,曲文被其罪,冤積之興,復緣斯發。 獄吏雖良,不能為用。 使于公哭于邊城,孝婦冤于遐外。 陛下雖欲宥之,其已血濺九泉矣。 尋古之名流,多有法學。 故釋之、定國,聲光漢台;元常、文惠,績映魏閣。 今之士子,莫肯為業,縱有習者,世議所輕。 良由空勤永歲,不逢一朝之賞,積學當年,終為閭伍所蚩。 將恐此書永墜下走之手矣。 今若弘其爵賞,開其勸慕,課業宦流,班習冑子;拔其精究,使處內局,簡其才良,以居外仕;方岳咸選其能,邑長並擢其術:則皋繇之謨,指掌可致;杜鄭之業,鬱焉何遠!然後姦邪無所逃其刑,惡吏不能藏其詐,如身手之相驅,若弦栝之相接矣。 臣以疏短,謬司大理。 陛下發自聖衷,憂矜刑網,禦廷奉訓,遠照民瘼。 臣謹仰述天官,伏奏雲陛。 所奏繆允者,宜寫律上,國學置律學助教,依《五經》例,國子生有欲讀者,策試上過高第,即便擢用,使處法職,以勸士流。 第149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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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齊書》
第14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