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惠帝元康元年十二月辛酉,京都地震。 元康四年二月,蜀郡山崩殺人;上谷、上庸、遼東地震。 五月壬子,壽春山崩,洪水出,城壞,地墜方三十丈,水出殺人。 六月,壽春大雷震,山崩地坼,家人陷死,上庸郡亦如之。 八月,上谷地震,水出,殺百餘人。 居庸地裂,廣三十六丈,長八十四丈,水出,大饑。 上庸四處山崩地陷,廣三十丈,長百三十丈,水出殺人。 十月,京都地震;十一月,滎陽、襄城、汝陰、梁國、南陽地皆震;十二月,京都又震。 是時賈后亂朝,據權專制,終至禍敗之應也。 漢鄧太后攝政時,郡國地震。 李固以為:「地,陰也,法當安靜。 今乃越陰之職,專陽之政,故應以震。 」此同事也。 京房《易傳》曰:「無德專祿,茲謂不順。 厥震動,丘陵湧水出。 」又曰:「小人剝廬,厥妖山崩。 茲謂陰乘陽,弱勝強。 」又曰:「陰背陽,則地裂。 父子分離,夷、羌叛去。 」元康五年五月丁丑,地震;六月,金城地震。 元康六年正月丁丑,地震。 元康八年正月丙辰,地震。 晉惠帝太安元年十月,地震。 是時齊王冏專政。 太安二年十二月丙辰,地震。 是時長沙王專政。 晉孝懷帝永嘉三年十月,荊、湘二州地震。 時司馬越專政。 永嘉四年四月,兗州地震。 晉愍帝建興二年四月甲辰,地震。 是時幼主在上,權傾于下,四方雲擾,兵亂不息。 建興三年六月丁卯,長安地震。 晉元帝太興元年四月,西平地震,湧水出;十二月,廬陵、豫章、武昌、西陵地震,山崩。 干寶曰:「王敦陵上之應。 」太興二年五月癸丑,祁山地震,山崩殺人。 是時相國南陽王保在祁山稱晉王,不終之象也。 太興三年四月庚寅,丹陽、吳郡、晉陵地震。 其年,南平郡山崩,出雄黃數千斤。 晉成帝咸和二年三月,益州地震;四月己未,豫章地震。 是年,蘇峻作亂。 咸和九年三月丁酉,會稽地震。 是時政在臣下。 晉穆帝永和元年六月癸亥,地震。 是時嗣主幼沖,母后稱制,政在臣下,所以連年地震。 永和二年十月,地震。 永和三年正月丙辰,地震。 永和四年十月己未,地震。 永和五年正月庚寅,地震。 永和九年八月丁酉,京都地震,有聲如雷。 永和十年正月丁酉,地震,有聲如雷,鷄雉鳴呴。 永和十一年四月乙酉,地震;五月丁未,地震。 晉穆帝昇平五年八月,涼州地震。 晉哀帝隆和元年四月甲戌,地震。 是時政在將相,人主南面而已。 隆和元年四月丁丑,涼州地震,浩亹山崩。 張天錫降亡之象也。 隆和二年二月庚寅,江陵地震。 是時桓溫專政。 晉海西太和元年二月,涼州地震水湧。 晉簡文帝咸安二年十月辛未,安成地震。 晉孝武帝寧康元年十月辛未,地震。 是時嗣主幼沖,政在將相。 寧康二年七月甲午,涼州地震山崩。 晉孝武帝太元二年閏月壬午,地震;五月丁丑,地震。 太元十一年六月己卯,地震。 是後緣河諸將,連歲兵役。 太元十五年三月己酉朔夜,地震。 太元十七年六月癸卯,地震;十二月己未,地又震。 是時群小弄權,天下側目。 太元十八年正月癸亥朔,地震;二月乙未,地震。 晉安帝隆安四年九月癸酉,地震。 是時幼主沖昧,政在臣下。 晉安帝義熙四年正月壬子夜,地震有聲;十月癸亥,地震。 義熙五年正月戊戌夜,尋陽地震,有聲如雷。 明年,盧循下。 義熙八年,自正月至四月,南康、廬陵地四震。 明年,王旅西討荊、益。 宋文帝元嘉七年四月丙辰,地震。 時遣軍經略司、兗。 元嘉十二年四月丙辰,京邑地震。 元嘉十五年七月辛未,地震。 元嘉十六年,地震。 孝武帝大明二年四月辛丑,地震。 大明六年七月甲申,地震,有聲自河北來,魯郡山搖地動,彭城城女牆四百八十丈墜落,屋室傾倒,兗州地裂泉湧,二年不已。 其後虜主死,兗州刺史夏侯祖權卒。 明帝泰始二年四月,地震。 泰始四年七月己酉,東北有聲如雷,地震。 明帝泰豫元年閏七月甲申,東北有聲如雷,地震。 後廢帝元徽二年四月戊申,地震。 元徽五年五月戊申,地震。 七月,帝殞。 宋文帝元嘉二十五年,青州城南地,遠望見地中如水有影,人馬百物皆見影中,積年乃滅。 山崩地陷裂: 吳孫權赤烏十三年八月,丹陽、句容及故鄣、寧國諸山崩,鴻水溢。 按劉向說,「山,陽,郡也;水,陰,民也。 天戒若曰,君道崩壞,百姓將失其所也。 」與《春秋》梁山崩,漢齊、楚眾山發水同事也。 「夫三代命祀,祭不越望,吉凶禍福,不是過也」。 吳雖帝,其實列國,災發丹陽,其天意矣。 國主山川,山崩川竭,亡之征也。 後二年而權薨,薨二十六年而吳亡。 魏元帝咸熙二年二月,太行山崩。 此魏亡之征也。 其冬,晉有天下。 晉武帝太始三年三月戊子,太行山崩。 太始四年七月,泰山崩,墜三里。 此晉之咎徵也。 至帝晏駕,而祿去王室,懷、愍淪胥于北,元帝中興于南,是其應也。 京房《易傳》曰:「自上下者為崩,厥應泰山之石顛而下,聖王受命,人君虜。 」 晉武帝太康五年丙午,宣帝廟地陷。 太康六年三月,南安新興縣山崩,湧水出。 太康七年七月,硃提之大瀘山崩,震壞郡舍;陰平之仇池崖隕。 太康八年七月,大雨。 殿前地陷,方五尺,深數丈。 晉惠帝元康四年五月壬子,地陷,方三十丈,殺人。 史闕其處。 元康四年八月,居庸地裂,廣三十丈,長百三十丈,水出殺人。 第214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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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書》
第21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