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駿之誅也,瑋屯司馬門。 瑋少年果鋭,多立威刑,朝廷忌之。 汝南王亮、太保衛瓘以瑋性很戾,不可大任,建議使與諸王之國,瑋甚忿之。 長史公孫宏、舍人岐盛並薄於行,為瑋所昵。 瓘等惡其為人,慮致禍亂,將收盛。 盛知之,遂與宏謀,因積弩將軍李肇矯稱瑋命,譖亮、瓘于賈后。 而後不之察,使惠帝為詔曰:「太宰、太保欲為伊、霍之事,王宜宣詔,令淮南、長沙、成都王屯宮諸門,廢二公。 」夜使黃門賫以授瑋。 瑋欲覆奏,黃門曰:「事恐漏泄,非密詔本意也。 」瑋乃止。 遂勒本軍,復矯詔召三十六軍,手令告諸軍曰:「天禍晉室,凶亂相仍。 間者楊駿之難,實賴諸君克平禍亂。 而二公潛圖不軌,欲廢陛下以絶武帝之祀。 今輒奉詔,免二公官。 吾今受詔都督中外諸軍。 諸在直衛者皆嚴加警備,其在外營,便相率領,徑詣行府。 助順討逆,天所福也。 懸賞開封,以待忠效。 皇天后土,實聞此言。 」又矯詔使亮、瓘上太宰太保印綬、侍中貂蟬,之國,官屬皆罷遣之。 又矯詔赦亮、瓘官屬曰:「二公潛謀,欲危社稷,今免還第。 官屬以下,一無所問。 若不奉詔,便軍法從事。 能率所領先出降者,封侯受賞。 朕不食言。 」遂收亮、瓘,殺之。 岐盛說瑋,可因兵勢誅賈模、郭彰,匡正王室,以安天下。 瑋猶豫未決。 會天明,帝用張華計,遣殿中將軍王宮賫騶虞幡麾眾曰:「楚王矯詔。 」眾皆釋杖而走。 瑋左右無復一人,窘迫不知所為,惟一奴年十四,駕牛車將赴秦王柬。 帝遣謁者詔瑋還營,執之於武賁署,遂下廷尉。 詔以瑋矯制害二公父子,又欲誅滅朝臣,謀圖不軌,遂斬之,時年二十一。 其日大風,雷雨霹靂。 詔曰:「周公決二叔之誅,漢武斷昭平之獄,所不得已者。 廷尉奏瑋已伏法,情用悲痛,吾當發哀。 」瑋臨死,出其懷中青紙詔,流涕以示監刑尚書劉頌曰:「受詔而行,謂為社稷,今更為罪,托體先帝,受枉如此,幸見申列。 」頌亦歔欷不能仰視。 公孫宏、岐盛並夷三族。 瑋性開濟好施,能得眾心,及此莫不隕淚,百姓為之立祠。 賈后先惡瓘、亮,又忌瑋,故以計相次誅之。 永寧元年,追贈驃騎將軍,封其子范為襄陽王,拜散騎常侍,後為石勒所害。 趙王倫,字子彞,宣帝第九子也,母曰柏夫人。 魏嘉平初,封安樂亭侯。 五等建,改封東安子,拜諫議大夫。 武帝受禪,封琅邪郡王。 坐使散騎將劉緝買工所將盜禦裘,廷尉杜友正緝棄市,倫當與緝同罪。 有司奏倫爵重屬親,不可坐。 諫議大夫劉毅駁曰:「王法賞罰,不阿貴賤,然後可以齊禮制而明典刑也。 倫知裘非常,蔽不語吏,與緝同罪。 當以親貴議減,不得闕而不論。 宜自于一時法中,如友所正。 」帝是毅駁,然以倫親親故,下詔赦之。 及之國,行東中郎將、宣威將軍。 咸寧中,改封于趙,遷平北將軍、督鄴城守事,進安北將軍。 元康初,遷征西將軍、開府儀同三司,鎮關中。 倫刑賞失中,氐、羌反叛,征還京師。 尋拜車騎將軍、太子太傅。 深交賈、郭,諂事中宮,大為賈后所親信。 求錄尚書,張華、裴頠固執不可。 又求尚書令,華、頠復不許。 愍懷太子廢,使倫領右軍將軍。 時左衛司馬督司馬雅及常從督許超,並嘗給事東宮,二人傷太子無罪,與殿中中郎士猗等謀廢賈后,復太子,以華、頠不可移,難與圖權,倫執兵之要,性貪冒,可假以濟事,乃說倫嬖人孫秀曰:「中宮凶妒無道,與賈謐等共廢太子。 今國無嫡嗣,社稷將危,大臣將起大事。 而公名奉事中宮,與賈、郭親善,太子之廢,皆云豫知,一朝事起,禍必相及。 何不先謀之乎?」秀許諾,言于倫,倫納焉。 遂告通事令史張林及省事張衡、殿中侍御史殷渾、右衛司馬督路始,使為內應。 事將起,而秀知太子聰明,若還東宮,將與賢人圖政,量己必不得志,乃更說倫曰:「太子為人剛猛,不可私請。 明公素事賈后,時議皆以公為賈氏之黨。 今雖欲建大功于太子,太子含宿怒,必不加賞于明公矣。 當謂逼百姓之望,翻覆以免罪耳。 此乃所以速禍也。 今且緩其事,賈后必害太子,然後廢后,為太子報仇,亦足以立功,豈徒免禍而已。 」倫從之。 秀乃微泄其謀,使謐黨頗聞之。 倫、秀因勸謐等早害太子,以絶眾望。 第70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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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書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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