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閻閭少名士,官司無高能,其故何也?清議不肅,人不立德,行在取容,故無名士。 下不專局,又無考課,吏不竭節,故無高能。 無高能,則有疾世事;少名士,則後進無準,故臣思立吏課而肅清議。 夫欲富貴而惡貧賤,人理然也。 聖王大諳物情,知不可去,故直同公私之利,而詭其求道,使夫欲富者必先由貧,欲貴者必先安賤。 安賤則不矜,不矜然後廉恥厲;守貧者必節慾,節慾然後操全。 以此處務,乃得盡公。 盡公者,富貴之徒也。 為無私者終得其私,故公私之利同也。 今欲富者不由貧自得富,欲貴者不安賤自得貴,公私之涂既乖,而人情不能無私,私利不可以公得,則恆背公而橫務。 是以風節日穨,公理漸替,人士富貴,非軌道之所得。 以此為政,小大難期。 然教穨來既久,難反一朝。 又世放都靡,營欲比肩,群士渾然,庸行相似,不可頓肅,甚殊黜陟也。 且教不求盡善,善在抑尤,同侈之中,猶有甚泰。 使夫昧適情之樂者,捐其顯榮之貴,俄在不鮮之地;約己潔素者,蒙儉德之報,列于清官之上。 二業分流,令各有蒙。 然俗放都奢,不可頓肅,故臣私慮,願先從事于漸也。 天下至大,萬事至眾,人君至少,同於天日,故非垂聽所得周覽。 是以聖王之化,執要而已,委務于下而不以事自嬰也。 分職既定,無所與焉,非憚日昃之勤,而牽于逸豫之虞,誠以政體宜然,事勢致之也。 何則?夫造創謀始,逆暗是非,以別能否,甚難察也。 既以施行,因其成敗,以分功罪,甚易識也。 易識在考終,難察在造始,故人君恆居其易則安,人臣不處其難則亂。 今陛下每精事始而略于考終,故群吏慮事懷成敗之懼輕,飾文采以避目下之譴重,此政功所以未善也。 今人主能恆居易執要以禦其下,然後人臣功罪形于成敗之征,無逃其誅賞。 故罪不可蔽,功不可誣。 功不可誣,則能者勸;罪不可蔽,則違慢日肅,此為國之大略也。 臣竊惟陛下聖心,意在盡善,懼政有違,故精事始,以求無失。 又以眾官勝任者少,故不委務,寧居日昃也。 臣之愚慮,竊以為今欲盡善,故宜考終。 何則?精始難校故也。 又群官多不勝任,亦宜委務,使能者得以成功,不能者得以著敗。 敗著可得而廢,功成可得遂任,然後賢能常居位以善事,闇劣不得以尸祿害政。 如此不已,則勝任者漸多,經年少久,即群司遍得其人矣。 此校才考實,政之至務也。 今人主不委事仰成,而與諸下共造事始,則功罪難分。 下不專事,居官不久,故能否不別。 何以驗之?今世士人決不悉良能也,又決不悉疲軟也。 然今欲舉一忠賢,不知所賞;求一負敗,不知所罰。 及其免退,自以犯法耳,非不能也。 登進者自以累資及人間之譽耳,非功實也。 若謂不然,則當今之政未稱聖旨,此其征也。 陛下禦今法為政將三十年,而功未日新,其咎安在?古人有言:「琴瑟不調,甚者必改而更張。 」凡臣所言,誠政體之常,然古今異宜,所遇不同。 陛下縱未得盡仰成之理,都委務于下,至如今事應奏禦者,蠲除不急,使要事得精可三分之二。 古者六卿分職,塚宰為師。 秦、漢已來,九列執事,丞相都總。 今尚書制斷,諸卿奉成,于古製為重,事所不須,然今未能省並。 可出眾事付外寺,使得專之,尚書為其都統,若丞相之為。 惟立法創製,死生之斷,除名流徙,退免大事,及連度支之事,台乃奏處。 其餘外官皆專斷之,歲終台閤課功校簿而已。 此為九卿造創事始,斷而行之,尚書書主,賞罰繩之,其勢必愈考成司非而已。 于今親掌者動受成於上,上之所失,不得復以罪下,歲終事功不建,不知所責也。 夫監司以法舉罪,獄官案劾盡實,法吏據辭守文,大較雖同,然至于施用,監司與夫法獄體宜小異。 獄官唯實,法吏唯文,監司則欲舉大而略小。 何則?夫細過微闕,謬妄之失,此人情之所必有,而悉糾以法,則朝野無全人,此所謂欲理而反亂者也。 故善為政者綱舉而網疏,綱舉則所羅者廣,網疏則小必漏,所羅者廣則為政不苛,此為政之要也。 而自近世以來,為監司者,類大綱不振而微過必舉。 微過不足以害政,舉之則微而益亂;大綱不振,則豪強橫肆,豪強橫肆,則百姓失職矣,此錯所急而倒所務之由也。 今宜令有司反所常之政,使天下可善化。 及此非難也,人主不善碎密之案,必責犯強舉尤之奏,當以盡公,則害政之奸自然禽矣。 夫大奸犯政而亂兆庶之罪者,類出富強,而豪富者其力足憚,其貨足欲,是以官長顧勢而頓筆。 下吏縱奸,懼所司之不舉,則謹密網以羅微罪。 使奏劾相接,狀似盡公,而撓法不亮固已在其中矣。 非徒無益於政體,清議乃由此而益傷。 古人有言曰:「君子之過,如日之蝕焉。 」又曰:「過而能改」又曰「不貳過」。 凡此數者,皆是賢人君子不能無過之言也。 苟不至于害政,則皆天網之所漏;所犯在甚泰,然後王誅所必加,此舉罪淺深之大例者也。 第291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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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書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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