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室中微,王莽篡位,士之蘊藉義憤甚矣。 是時裂冠毀冕,相攜持而去之者,蓋不可勝數。 楊雄曰:「鴻飛冥冥,弋者何篡焉。 」言其違患之遠也。 光武側席幽人,求之若不及,旌帛蒲車之所征賁,相望于岩中矣。 若薛方、逢萌聘而不肯至,嚴光、周黨、王霸至而不能屈。 髃方咸遂,志士懷仁,斯固所謂「舉逸民天下歸心」者乎!肅宗亦禮鄭均而征高鳳,以成其節。 自後帝德稍衰,邪□當朝,處子耿介,羞與卿相等列,至乃抗憤而不顧,多失其中行焉。 蓋錄其絶塵不反,同夫作者,列之此篇。 韓詩外傳曰:「山林之士,往而不能反。 」 「此隱者也。 」將用之,辭而去,莫知所在。 向長字子平,河內朝歌人也。 隱居不仕,性尚中和,好通老、易。 貧無資食,好事者更饋焉,受之取足而反其餘。 王莽大司空王邑闢之,連年乃至,欲薦之於莽,固辭乃止。 潛隱于家。 讀易至損、益卦,喟然嘆曰:「吾已知富不如貧,貴不如賤,但未知死何如生耳。 」建武中,男女娶嫁既畢,□斷家事勿相關,當如我死也。 於是遂肆意,與同好北海禽慶俱游五嶽名山,竟不知所終。 逢萌字子康,北海都昌人也。 家貧,給事縣為亭長。 時尉行過亭,萌候迎拜謁,既而擲楯嘆曰:「大丈夫安能為人役哉!」遂去之長安學,通春秋經。 時王莽殺其子宇,萌謂友人曰:「三綱絶矣!不去,禍將及人。 」即解冠掛東都城門,歸,將家屬浮海,客于遼東。 萌素明陰陽,知莽將敗,有頃,乃首戴瓦盎,哭于巿曰:「新乎新乎!」 因遂潛藏。 及光武即位,乃之琅邪勞山,養志修道,人皆化其德。 北海太守素聞其高,遣吏奉謁致禮,萌不荅。 太守懷恨而使捕之。 吏叩頭曰:「子康大賢,天下共聞,所在之處,人敬如父,往必不獲,只自毀辱。 」太守怒,收之系獄,更發它吏。 行至勞山,人果相率以兵弩捍禦,吏被傷流血,奔而還。 後詔書征萌,托以老耄,迷路東西,語使者云:「朝廷所以征我者,以其有益於政,尚不知方面所在,安能濟時乎?」即便駕歸。 連征不起,以壽終。 初,萌與同郡徐房、平原李子云、王君公相友善,並曉陰陽,懷德穢行。 房與子云養徒各千人,君公遭亂獨不去,儈牛自隱。 時人謂之論曰:「避世牆東王君公。 」 詐狂儈牛,口無二價”也。 周黨字伯況,太原廣武人也。 家產千金。 少孤,為宗人所養,而遇之不以理,及長,又不還其財。 黨詣鄉縣訟,主乃歸之。 既而散與宗族,悉免遣奴婢,遂至長安遊學。 初,鄉佐嘗觽中辱黨,黨久懷之。 後讀春秋,聞復讎之義,便輟講而還,與鄉佐相聞,期克□日。 既交刃,而黨為鄉佐所傷,困頓。 鄉佐服其義,輿歸養之,數日方蘇,既悟而去。 自此□身修志,州裡稱其高。 及王莽竊位,託疾杜門。 自後賊暴從橫,殘滅郡縣,唯至廣武,過城不入。 建武中,征為議郎,以病去職,遂將妻子居黽池。 復被征,不得已,乃着短布單衣,榖皮綃頭,待見尚書。 及光武引見,黨伏而不謁,自陳願守所志,帝乃許焉。 博士范升奏毀黨曰:「臣聞堯不須許由、巢父,而建號天下;周不待伯夷、叔齊,而王道以成。 伏見太原周黨、東海王良、山陽王成等,蒙受厚恩,使者三聘,乃肯就車。 及陛見帝廷,黨不以禮屈,伏而不謁,偃蹇驕悍,同時俱逝。 黨等文不能演義,武不能死君,釣采華名,庶幾三公之位。 臣願與坐雲台之下,考試圖國之道。 不如臣言,伏虛妄之罪。 而敢私竊虛名,誇上求高,皆大不敬。 」 書奏,天子以示公卿。 詔曰:「自古明王聖主必有不賓之士。 伯夷、叔齊不食周粟,太原周黨不受朕祿,亦各有志焉。 其賜帛四十匹。 」黨遂隱居黽池,著書上下篇而終。 邑人賢而祠之。 初,黨與同郡譚賢伯升、鴈門殷謨君長,俱守節不仕王莽世。 建武中,征並不到。 王霸字儒仲,太原廣武人也。 少有清節。 及王莽篡位,□冠帶,絶交宦。 建武中,征到尚書,拜稱名,不稱臣。 有司問其故。 霸曰:「天子有所不臣,諸侯有所不友。 」司徒侯霸讓位於霸。 閻陽毀之曰:「太原俗黨,儒仲頗有其風。 」 遂止。 以病歸。 隱居守志,茅屋蓬戶。 連征不至,以壽終。 父兄被誅,子弟怨憤,至告訐刺史、二千石。 ” 嚴光字子陵,一名遵,會稽餘姚人也。 少有高名,與光武同遊學。 及光武即位,乃變名姓,隱身不見。 帝思其賢,乃令以物色訪之。 後齊國上言:「有一男子,披羊裘釣澤中。 」帝疑其光,乃備安車玄纁,遣使聘之。 三反而後至。 舍于北軍,給黙褥,太官朝夕進膳。 司徒侯霸與光素舊,遣使奉書。 使人因謂光曰:「公聞先生至,區區欲即詣造,迫于典司,是以不獲。 願因日暮,自屈語言。 」光不荅,乃投札與之,口授曰:「君房足下:位至鼎足,甚善。 懷仁輔義天下悅,阿諛順旨要領絶。 」霸得書,封奏之。 帝笑曰:「狂奴故態也。 」車駕即日幸其館。 光臥不起,帝即其臥所,撫光腹曰:「咄咄子陵,不可相助為理邪?」光又眠不應,良久,乃張目熟視,曰:「昔唐堯着德,巢父洗耳。 士故有志,何至相迫乎!」帝曰:「子陵,我竟不能下汝邪?」於是升輿嘆息而去。 帝笑曰:「朕故人嚴子陵共臥耳。 」 除為諫議大夫,不屈,乃耕于富春山,後人名其釣處為嚴陵瀨焉。 建武十七年,復特徵,不至。 年八十,終於家。 帝傷惜之,詔下郡縣賜錢百萬、谷千斛。 第354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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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漢書》
第35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