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元十五年,從駕南巡,還為洛陽令。 以平正居身,得寬猛之宜。 其冤嫌久訟,歷政所不斷,法理所難平者,莫不曲盡情詐,壓塞髃疑。 又能以譎數發擿奸伏。 京師稱嘆,以為渙有神筭。 元興元年,病卒。 百姓市道莫不咨嗟。 男女老壯皆相與賦斂,致奠醊以千數。 渙喪西歸,道經弘農,民庶皆設盤桉于路。 吏問其故,咸言平常持米到洛,為卒司所鈔,恆亡其半。 自王君在事,不見侵枉,故來報恩。 其政化懷物如此。 民思其德,為立祠安陽亭西,每食輒絃歌而薦之。 外行猛政,內懷慈仁,移惡子姓名五,篇着裡端。 無妄發賦,念在理冤。 清身苦體,宿夜勞勤,化有能名,遠近所聞。 天年不遂,早就奄昏,為君作祠安陽亭西,欲令後代莫不稱傳”也。 永初二年,鄧太后詔曰:“夫忠良之吏,國家所以為理也。 求之甚勤,得之至寡。 故孔子曰:『才難不其然乎!』昔大司農朱邑、右扶風尹翁歸,政夡茂異,令名顯聞,孝宣皇帝嘉嘆愍惜,而以黃金百斤策賜其子。 故洛陽令王渙,秉清修之節,蹈羔羊之義,盡心奉公,務在惠民,功業未遂,不幸早世,百姓追思,為之立祠。 自非忠愛之至,孰能若斯者乎!今以渙子石為郎中,以勸勞勤。 ”延熹中,桓帝事黃老道,悉毀諸房祀,唯特詔密縣存故太傅卓茂廟,洛陽留王渙祠焉。 性公正,不可交以私,天子器之,朝廷敬焉。 神爵元年卒,宣帝下詔賜其子黃金百斤,奉其祭祀。 元康四年卒。 宣帝制詔:“御史右扶風翁歸,廉平向正,早夭不遂,朕甚憐之。 其賜翁歸子黃金百斤,以奉其祭祀。 ” 鐔顯後亦知名,安帝時豫州刺史。 時天下饑荒,競為盜賊,州界收捕且萬餘人。 顯愍其困窮,自陷刑闢,輒□赦之,因自劾奏。 有詔勿理。 後位至長樂衛尉。 自渙卒後,連詔三公特選洛陽令,皆不稱職。 永和中,以劇令勃海任峻補之。 峻擢用文武吏,皆盡其能,糾剔姦盜,不得旋踵,一歲斷獄,不過數十。 威風猛於渙,而文理不及之。 峻字叔高,終於太山太守。 許荊字少張,會稽陽羡人也。 祖父武,太守第五倫舉為孝廉。 武以二弟晏﹑普未顯,欲令成名,乃請之曰:「禮有分異之義,家有別居之道。 」 於是共割財產以為三分,武自取肥田廣宅奴婢強者,二弟所得並悉劣少。 鄉人皆稱弟克讓而鄙武貪婪,晏等以此並得選舉。 武乃會宗親,泣曰:「吾為兄不肖,盜聲竊位,二弟年長,未豫榮祿,所以求得分財,自取大譏。 今理產所增,三倍于前,悉以推二弟,一無所留。 」於是郡中翕然,遠近稱之。 位至長樂少府。 荊少為郡吏,兄子世嘗報讎殺人,怨者操兵攻之。 荊聞,乃出門逆怨者,跪而言曰:「世前無狀相犯,咎皆在荊不能訓導。 兄既早沒,一子為嗣,如令死者傷其滅絶,願殺身代之。 」怨家扶荊起,曰:「許掾郡中稱賢,吾何敢相侵?」因遂委去。 荊名譽益着。 太守黃兢舉孝廉。 和帝時,稍遷桂陽太守。 郡濱南州,風俗脆薄,不識學義。 荊為設喪紀婚姻制度,使知禮禁。 嘗行春到耒陽縣,人有蔣均者,兄弟爭財,互相言訟。 荊對之嘆曰:「吾荷國重任,而教化不行,咎在太守。 」乃顧使吏上書陳狀,乞詣廷尉。 均兄弟感悔,各求受罪。 在事十二年,父老稱歌。 以病自上,征拜諫議大夫,卒於官。 桂陽人為立廟樹碑。 荊孫□,靈帝時為太尉。 孟嘗字伯周,會稽上虞人也。 其先三世為郡吏,並伏節死難。 嘗少修操行,仕郡為戶曹史。 上虞有寡婦至孝養姑。 姑年老壽終,夫女弟先懷嫌忌,乃誣婦厭苦供養,加鴆其母,列訟縣庭。 郡不加尋察,遂結竟其罪。 嘗先知枉狀,備言之於太守,太守不為理。 嘗哀泣外門,因謝病去,婦竟冤死。 自是郡中連旱二年,禱請無所獲。 後太守殷丹到官,訪問其故,嘗詣府具陳寡婦冤誣之事。 因曰:「昔東海孝婦,感天致旱,于公一言,甘澤時降。 宜戮訟者,以謝冤魂,庶幽枉獲申,時雨可期。 」丹從之,即刑訟女而祭婦墓,天應澍雨,谷稼以登。 嘗後策孝廉,舉茂才,拜徐令。 州郡表其能,遷合浦太守。 郡不產谷實,而海出珠寶,與交址比境,常通商販,貿糴糧食。 先時宰守並多貪穢,詭人采求,不知紀極,珠遂漸徙于交址郡界。 於是行旅不至,人物無資,貧者餓死於道。 嘗到官,革易前敝,求民病利。 曾未踰歲,去珠復還,百姓皆反其業,商貨流通,稱為神明。 以病自上,被征當還,吏民攀車請之。 嘗既不得進,乃載鄉民船夜遁去。 隱處窮澤,身自耕傭。 鄰縣士民慕其德,就居止者百餘家。 桓帝時,尚書同郡楊喬上書薦嘗曰:“臣前後七表言故合浦太守孟嘗,而身輕言微,終不蒙察。 區區破心,徒然而已。 嘗安仁弘義,耽樂道德,清行出俗,能幹絶髃。 前更守宰,移風改政,去珠復還,饑民蒙活。 且南海多珍,財產易積,掌握之內,價盈兼金,而嘗單身謝病,躬耕壟次,匿景藏采,不揚華藻。 實羽翮之美用,非徒腹背之毛也。 而沉淪草莽,好爵莫及,廊廟之寶,□于溝渠。 且年歲有訖,桑榆行盡,而忠貞之節,永謝聖時。 臣誠傷心,私用流涕。 夫物以遠至為珍,士以稀見為貴。 盤木朽株,為萬乘用者,左右為之容耳。 王者取士,宜拔觽之所貴。 臣以鬥筲之姿,趨走日月之側。 思立微節,不敢苟私鄉曲。 竊感禽息,亡身進賢。 ”嘗竟不見用。 年七十,卒於家。 第316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音調
速度
音量
語言
《後漢書》
第31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