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年春三月丁亥,詔曰:「其令天下亡命,自殊死已下贖:死罪縑三十匹,右趾至髡鉗城旦舂十匹,完城旦至司寇五匹;吏人犯罪未發覺,詔書到自告者,半入贖。 」 夏四月己未,詔曰:「自春已來,時雨不降,宿麥傷旱,秋種未下,政失厥中,憂懼而已。 其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及流民無名數欲占者人一級;□、寡、孤、獨、篤□,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 理冤獄,錄輕系。 二千石分禱五嶽四瀆。 郡界有名山大川能興雲*[致]*雨者,長吏各絜齋禱請,冀蒙嘉澍。 」 并州,其山曰恆,其川曰滹沱。 ”此謂九州名山大川也。 六月己未,有星孛于太微。 焉耆、龜茲攻西域都護陳睦,悉沒其觽。 北匈奴及車師後王圍戊己校尉耿恭。 秋八月壬子,帝崩于東宮前殿。 年四十八。 遺詔無起寑廟,藏主于光烈皇后更衣別室。 帝初作壽陵,制令流水而已,石旘廣一丈二尺,長二丈五尺,無得起墳。 萬年之後,埽地而祭,杅水脯糒而已。 過百日,唯四時設奠,置吏卒數人供給灑埽,勿開修道。 敢有所興作者,以□議宗廟法從事。 帝遵奉建武制度,無敢違者。 後宮之家,不得封侯與政。 櫲陶公主為子求郎,不許,而賜錢千萬。 謂髃臣曰:「郎官上應列宿,出宰百里,有非其人,則民受其殃,是以難之。 」故吏稱其官,民安其業,遠近肅服,戶口滋殖焉。 論曰:明帝善刑理,法令分明。 日晏坐朝,幽枉必達。 內外無幸曲之私,在上無鄉大之色。 斷獄得情,號居前代十二。 故後之言事者,莫不先建武、永平之政。 而鐘離意、宋均之徒,常以察慧為言,夫豈弘人之度未優乎? 贊曰:顯宗丕承,業業兢兢。 危心恭德,政察奸勝。 備章朝物,省薄墳陵。 永懷廢典,下身遵道。 登台觀雲,臨雍拜老。 懋惟帝績,增光文考。 後漢書卷三 肅宗孝章帝紀 第三 肅宗孝章皇帝諱炟,顯宗第五子也。 母賈貴人。 永平三年,立為皇太子。 少寬容,好儒術,顯宗器重之。 十八年八月壬子,即皇帝位,年十九。 尊皇后曰皇太后。 壬戌,葬孝明皇帝于顯節陵。 冬十月丁未,大赦天下。 賜民爵,人二級,為父後及孝悌、力田人三級,脫無名數及流人欲占者人一級,爵過公乘得移與子若同產子;□、寡、孤、獨、篤□、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 詔曰:「朕以眇身,托于王侯之上,統理萬機,懼失厥中,兢兢業業,未知所濟。 深惟守文之主,必建師傅之官。 詩不雲乎:『不愆不忘,率由舊章。 』行太尉事節鄉侯□三世在位,為國元老;司空融典職六年,勤勞不怠。 其以□為太傅,融為太尉,並錄尚書事。 『三事大夫,莫肯夙夜』,小雅之所傷也。 『予違汝弼,汝無面從』,股肱之正義也。 髃後百僚勉思厥職,各貢忠誠,以輔不逮。 申□四方,稱朕意焉。 」 十一月戊戌,蜀郡太守第五倫為司空。 詔征西將軍耿秉屯酒泉。 遣酒泉太守段彭救戊己校尉耿恭。 甲辰晦,日有食之。 於是避正殿,寑兵,不聽事五日。 詔有司各上封事。 十二月癸巳,有司奏言:“孝明皇帝聖德淳茂,劬勞日□,身禦浣衣,食無兼珍。 澤臻四表,遠人慕化,僬僥、儋耳,款塞自至。 克伐鬼方,開道西域, 威靈廣被,無思不服。 以烝庶為憂,不以天下為樂。 備三雍之教,躬養老之禮。 作登歌,正予樂,博貫六蓺,不捨晝夜。 聰明淵塞,着在圖讖。 至德所感,通於神明。 功烈光于四海,仁風行于千載。 而深執謙謙,自稱不德,無起寑廟,埽地而祭,除日祀之法,省送終之禮,遂藏主于光烈皇后更衣別室。 天下聞之,莫不淒愴。 陛下至孝烝烝,奉順聖德。 臣愚以為更衣在中門之外,處所殊別,宜尊廟曰顯宗,其四時禘祫,于光武之堂,閒祀悉還更衣, 共進武德之舞,如孝文皇帝祫祭高廟故事。 ”制曰:「可。 」 是歲,牛疫。 京師及三州大旱,詔勿收兗、豫、徐州田租、芻焒,其以見谷賑給貧人。 建初元年春正月,詔三州郡國:“方春東作,恐人稍受稟,往來煩劇,或妨耕農。 其各實核尤貧者,計所貸並與之。 流人欲歸本者,郡縣其實稟,令足還到,聽過止官亭,無僱舍宿。 長吏親躬,無使貧弱遺脫,小吏豪右得容奸妄。 詔書既下,勿得稽留,刺史明加督察尤無狀者。 ” 丙寅,詔曰:“比年牛多疾疫,墾田減少,谷價頗貴,人以流亡。 方春東作,宜及時務。 二千石勉勸農桑,弘致勞來。 髃公庶尹,各推精誠,專急人事。 罪非殊死,須立秋案驗。 有司明慎選舉,進柔良,退貪猾,順時令,理冤獄。 『五教在寬』,帝典所美; 『愷悌君子』,大雅所嘆。 佈告天下,使明知朕意。 ” 酒泉太守段彭討擊車師,大破之。 罷戊己校尉官。 二月,武陵澧中蠻叛。 三月甲寅,山陽、東平地震。 己巳,詔曰:“朕以無德,奉承大業,夙夜慄慄,不敢荒寧。 而災異仍見,與政相應。 朕既不明,涉道日寡;又選舉乖實,俗吏傷人,官職秏亂,刑罰不中,可不憂與!昔仲弓季氏之家臣,子游武城之小宰,孔子猶誨以賢才,問以得人。 明政無大小,以得人為本。 夫鄉舉裡選,必累功勞。 今刺史、守相不明真偽,茂才、孝廉歲以百數,既非能顯,而當授之政事,甚無謂也。 每尋前世舉人貢士,或起甽畝,不繫閥閲。 敷奏以言,則文章可採;明試以功,則政有異夡。 文質彬彬,朕甚嘉之。 其令太傅、三公、中二千石、二千石、郡國守相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之士各一人。 ” 第14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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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漢書》
第1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