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總還有某樣事我懷疑不得;假使我當真不存在,任何惡魔,不管多麼狡猾,也無法欺騙我。 我可能不具有‧肉‧體;這是錯覺也難說。 然而思維那就另是一回事。 「當我要把一切事物都想成是虛假的時候,這個進行思維的『我』必然非是某種東西不可;我認識到『我思故我在』這條真理十分牢靠、十分確實,懷疑論者的所有最狂妄的假定都無法把它推翻,於是我斷定我能夠毫不猶疑地承認它是我所探求的哲學中的第一原理。 」 這段文字是笛卡爾的認識論的核心,包含着他的哲學中最重要之點。 笛卡爾以後的哲學家大多都注重認識論,其所以如此主要由於笛卡爾。 「我思故我在」說得精神比物質確實,而(對我來講)我的精神又比旁人的精神確實。 因此,出自笛卡爾的一切哲學全有主觀主義傾向,並且偏向把物質看成是唯有從我們對於精神的所知、通過推理才可以認識(倘若可認識)的東西。 歐洲大陸的唯心論與英國的經驗論雙方都存在這兩種傾向;前者以此自鳴得意,後者為這感到遺憾。 最近年來,稱作工具主義的那派哲學,一直打算擺脫這種主觀主義,但是關於這點目下我且不談。 除工具主義是例外,近代哲學對問題的提法有極多是從笛卡爾接受過來的,只是不接受他的解答罷了。 讀者會記起,聖奧古斯丁提出了一個酷似「cogito」的論點。 不過他並不特別側重這論點,打算用它來解決的問題也只占他的思想的一小部分。 所以笛卡爾的創見應該得到承認,固然這主要還不在於創造這個論點,而在於認識到它的重要意義。 現在既然獲得了堅固的基礎,笛卡爾便興工重建知識大廈。 已被證明是存在的那個「我」,是由我思維這件事實推知的,所以當我思維的時候「我」存在,而且只有當我思維時「我」才存在。 假若我停止思維,「我」的存在便沒有證據了。 「我」是一個作思維的東西,即這樣一種實體:其全部本性或本質在於思維作用、而且為了它存在並不需要有場所或物質事物。 因此,靈魂與肉體全然兩樣,而且比肉體容易認識; 縱然沒有肉體,靈魂也會一如現狀。 笛卡爾然後自問:「cogito」這樣明白,是什麼緣故呢?他的結論是,那無非因為它清晰而判然。 所以他採取以下的原理當作一般準則:凡我們能夠設想得很清晰很判然的一切事物都是真的。 不過他也承認,要想知道這種事物究竟是哪些個,往往有困難。 「思維作用」一詞,笛卡爾按極廣的意義來使用它。 他說,所謂作思維的東西,就是這種東西:它懷疑、理解、設想、肯定、否定、意欲、想像和感覺——因為在夢裡起的那種感覺也是思維作用的一種。 由於思維是精神的本質,精神必定永遠在思維,即使熟睡時也如此。 笛卡爾現在繼續談我們關於物體的知識這個問題。 他以蜂巢裡取出來的一塊蜂蠟作為實例。 各種感官覺得有些事情很明顯:這塊蜂蠟有蜜的味道、花的香氣,有某種感覺得到的顏色、大小、形狀,生硬冰冷,敲一敲發響聲。 可是你如果把它放在火近旁,儘管蜂蠟照舊是蜂蠟,這些性質卻發生了變化;可見方纔感官所覺得的並不是蜂蠟本身。 蜂蠟本身是由廣延性、柔軟性、和可動性構成的,這些非想像力所理解,而精神則理解。 蜂蠟這件‧東‧西本身無法感覺得到,因為它均等地含蘊在蜂蠟對各種感官顯示的一切現象之中。 對蜂蠟的知覺作用「不是看、觸、或想像,而是精神的洞觀」。 我沒有‧看‧見蜂蠟,正如我若看見大街上有帽子和外衣上身,不等於我看見街上有行人。 「我純憑位於我的精神中的判斷力,理解我本以為我用眼睛看見的東西。 」感官認識是混雜的,動物一樣也持有;但是現在我剝下了蜂蠟的衣裳,憑精神感知它赤裸的本相。 我通過感官看見蜂蠟,由這件事確實斷定我自己存在,但不能斷定蜂蠟存在。 認識外界事物不可靠感官,必須憑精神。 由此又轉而考察各類觀念。 笛卡爾說,最常見的錯誤就是以為自己的觀念與外界事物相像。 (「觀念」這個詞照笛卡爾的用法包括感官知覺)。 觀念‧似‧乎有三類:(1)生得觀念,(2)非固有的、從外界得來的觀念,(3)自己創造的觀念。 第二類觀念我們當然假定它與外界對象相像。 所以要假定這點,一部分因為「自然」教導我們如此想,一部分因為這種觀念是不涉及意志(即通過感覺作用)而來的,因此,設想有某個外在事物把它的影像印在我心上,似乎也合理。 但這兩點是充分理由嗎?在這個情況,我說「受自然的教導」,意思無非是說我有相信它的某種傾向,並不是說我借自然之光看到這點。 借自然之光所看到的無法否定,但是單單是傾向,那也可能傾向于錯的事情。 至于說感官觀念不隨意,這根本不成理由,因為夢雖然出於內部,卻也不隨意。 可見,假定感官觀念來自外界的理由不能令人信服。 況且,同是一個外界對象,往往有兩種不同的觀念,例如感官所覺得的太陽和天文學家所相信的太陽。 這兩種觀念不會都像太陽,根據理性知道,直接來自經驗的那個觀念,在兩者當中一定是和太陽比較不像的。 但是這種種理由並未解決對外界存在置疑的懷疑論調。 唯有首先證明神存在,才能夠做到這一步。 笛卡爾對神存在的一些證明並不怎麼獨出心裁,大體說都是從經院哲學來的。 這些證明萊布尼茲敘述得比較好,所以我想先略去不談,等講到萊布尼茲的時候再討論。 第236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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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哲學史》
第23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