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瓚上訓為幽州刺史。 瓚遂驕矜,記過忘善,多所賊害。 (2)虞從事漁陽鮮于輔、齊周、騎都尉鮮于銀等,率州兵欲報瓚,以燕國閻柔素有恩信,共推柔為烏丸司馬。 柔招誘烏丸、鮮卑,得胡、漢數萬人,與瓚所置漁陽太守鄒丹戰于潞北,大破之,斬丹。 袁紹又遣曲義及虞子和,將兵與輔合擊瓚。 瓚軍數敗,乃走還易京固守。 (3)為圍塹十重,于塹裡築京,皆高五六丈,為樓其上;中塹為京,特高十丈,自居焉,積穀三百萬斛。 (4)瓚曰:「昔謂天下事可指麾而定,今日視之,非我所決,不如休兵,力田畜谷。 兵法,百樓不攻。 今吾樓櫓千重,食盡此谷,足知天下之事矣。 」欲以此弊紹。 紹遣將攻之,連年不能拔。 (5)建安四年,紹悉軍圍之。 瓚遣子求救于黑山賊,復欲自將突騎直出,傍西南山,擁黑山之衆,陸梁冀州,橫斷紹後。 長史關靖說瓚曰:「今將軍將士,皆已土崩瓦解,其所以能相守持者,顧戀其居處老小,以將軍為主耳。 將軍堅守曠日,袁紹要當自退;自退之後,四方之衆必復可合也。 若將軍今舍之而去,軍無鎮重,易京之危,可立待也。 將軍失本,孤在草野,何所成邪!」瓚遂止不出。 (6)救至,欲內外擊紹。 遣人與子書,刻期兵至,舉火為應。 (7)紹侯者得其書,如期舉火。 瓚以為救兵至,遂出欲戰。 紹設伏擊,大破之,復還守。 紹為地道,突壞其樓,稍至中京。 (8)瓚自知必敗,盡殺其妻子,乃自殺。 (9) 注(1)魏氏春秋曰:初,劉虞和輯戎狄,瓚以胡夷難禦,當因不賓而討之,今加財賞,必益輕漢,效一時之名,非久長深慮。 故虞所賞賜,瓚輒鈔奪。 虞數請會,稱疾不往。 至是戰敗,虞欲討之,告東曹掾右北平人魏攸。 攸曰:“今天下引領,以公為歸,謀臣爪牙,不可無也。 瓚,文武才力足恃,雖有小惡,固宜容忍。 ”乃止。 後一年,攸病死。 虞又與官屬議,密令衆襲瓚。 瓚部曲放散在外,自懼敗,掘東城門欲走。 虞兵無部伍,不習戰,又愛民屋,敕令勿燒。 故瓚得放火,因以精鋭衝突。 虞衆大潰,奔居庸城。 瓚攻及家屬以還,殺害州府,衣冠善士殆盡。 典略曰:瓚曝虞于市而祝曰:「若應為天子者,天當降雨救之。 」時盛暑,竟日不雨,遂殺虞。 英雄記曰:虞之見殺,故常山相孫瑾、掾張逸、張瓚等忠義憤發,相與就虞,罵瓚極口,然後同死。 注(2)英雄記曰:瓚統內外,衣冠子弟有材秀者,必抑使困在窮苦之地。 或問其故,答曰: 「今取衣冠家子弟及善士富貴之,皆自以為職當得之,不謝人善也。 」所寵遇驕恣者,類多庸兒,若故卜數師劉緯台、販繒李移子、賈人樂何當等三人,與之定兄弟之誓,自號為伯,謂三人者為仲叔季,富皆巨億,或取其女以配己子,常稱古者曲周、灌嬰之屬以譬也。 注(3)英雄記曰:先是有童謡曰:「燕南垂,趙北際,中央不合大如礪,惟有此中可避世。 」 瓚以易當之,乃築京固守。 瓚別將有為敵所圍,義不救也。 其言曰:「救一人,使後將恃救不力戰;今不救此,後將當念在自勉。 」是以袁紹始北擊之時,瓚南界上別營自度守則不能自固,又知必不見救,是以或自殺其將帥,或為紹兵所破,遂令紹軍徑至其門。 臣松之以為童謡之言,無不皆驗;至如此記,似若無征。 謡言之作,蓋令瓚終始保易,無事遠略。 而瓚因破黃巾之威,意志張遠,遂置三州刺史,圖滅袁氏,所以致敗也。 注(4)英雄記曰:瓚諸將家家各作高樓,樓以千計。 瓚作鐵門,居樓上,屏去左右,婢妾侍側,汲上文書。 第79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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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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