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求本心,遂遺物理」,此蓋失其本心者也。 夫物理不外于吾心,外吾心而求物理,無物理矣;遺物理而求吾心,吾心又何物邪?心之體,性也;性即理也。 故有孝親之心,即有孝之理,無孝親之心,即無孝之理矣。 有忠君之心,即有忠之理,無忠君之心,即無忠之理矣。 理豈外于吾心邪?晦庵謂:「人之所以為學者,心與理而已。 」心雖主乎一身,而實管乎天下之理,理雖散在萬事,而實不外乎一人之心。 是其一分一合之間,而未免已啟學者心理為二之弊。 此後世所以有專求本心,遂遺物理之患,正由不知心即理耳。 夫外心以求物理,是以有暗而不達之處;此告子「義外」之說,孟子所以謂之不知義也。 心,一而已。 以其全體側怛而言謂之仁,以其得宜而言謂之義,以其條理而言謂之理;不可外心以求仁,不可外心以求義,獨可外心以求理乎?外心以求理,此知行之所以二也。 求理於吾心,此聖門知行合一之教,吾子又何疑乎? 來書云:「所釋《大學》古本,謂致其本體之知,此固孟子盡心之旨。 朱子亦以虛靈知覺為此心之量。 然盡心由於知性,致知在於格物。 」 「盡心由於知性,致知在於格物」,此語然矣。 然而推本吾子之意,則其所以為是語者,尚有未明也。 朱子以盡心、知性、知天為物格知致,以存心、養性、事天為誠意、正心、修身,以夭壽不貳、修身以俟為知至仁盡、聖人之事。 若鄙人之見,則與朱子正相反矣。 夫盡心、知性、知天者,生知安行:聖人之事也;存心、養性、事天者,學知利行:賢人之事也;夭壽不貳,修身以俟者,困知勉行,學者之事也。 豈可專以盡心知性為知,存心養性為行乎?吾子驟聞此言,必又以為大駭矣。 然其間實無可疑者,一為吾子言之:夫心之體,性也;性之原,天也。 能盡其心,是能盡其性矣。 《中庸》雲「惟天下至誠能盡其性」;又云「知天地之化育;質諸鬼神而無疑,知天也」此惟聖人而後能然,故曰「此生知安行,聖人之事也」。 存其心者,未能盡其心者也,故須加存之之功;必存之既久,不待于存而自無不存,然後可以進而言盡。 蓋「知天」之「知」,如「知州」、「知縣」之「知」,知州則一州之事皆己事也,知縣則一縣之事皆己事也,是與天為一者也;事天則如子之事父,臣之事君,猶與天為二也。 天之所以命於我者,心也,性也,吾但存之而不敢失,養之而不敢害,如父母全而生之、子全而歸之者也:故曰「此學知利行,賢人之事也」。 至于「夭壽不貳」,則與存其心者又有間矣。 存其心者雖未能盡其心,固已一心于為善,時有不存,則存之而已;今使之夭壽不貳,是猶以夭壽貳其心者也,猶以夭壽貳其心,是其為善之心猶未能一也,存之尚有所未可,而何盡之可雲乎?今且使之不以夭壽貳其為善之心,若曰死生夭壽皆有定命,吾但一心于為善,修吾之身,以俟天命而已,是其平日尚未知有天命也。 事天雖與天為二,然已真知天命之所在,但惟恭敬奉承之而已耳;若俟之雲者,則尚未能真知天命之所在,猶有所俟者也,故曰所以立命。 「立」者「創立」之「立」,如「立德」、「立言」、「立功」、「立名」之類,凡言「立」者,皆是昔未嘗有而本始建立之謂,孔子所謂「不知命,無以為君子」者也:故曰「此困知勉行,學者之事也」。 今以盡心、知性、知天為格物致知,使初學之士尚未能不貳其心者,而遽責之以聖人生知安行之事,如捕風捉影,茫然莫知所措其心,幾何而不至于率天下而路也!今世致知格物之弊,亦居然可見矣。 吾子所謂「務外遺內、博而寡要」者,無乃亦是過歟?此學問最緊要處,于此而差,將無往而不差矣!此鄙人之所以冒天下之非笑,忘其身之陷于罪戮,呶呶其言,其不容己者也。 來書云:「聞語學者乃謂即物窮理之說,亦是玩物喪志,又取其厭繁就約,涵養本原數說,標示學者,指為晚年定論,此亦恐非。 」 朱子所謂「格物」雲者,在即物而窮其理也。 即物窮理,是就事事物物上求其所謂定理者也。 是以吾心而求理於事事物物之中,析「心」與「理」而為二矣。 夫求理於事事物物者,如求孝之理於其親之謂也。 求孝之理於其親,則孝之理其果在於吾之心邪?抑果在於親之身邪?假而果在於親之身,則親沒之後,吾心遂無孝之理歟?見孺子之入井,必有惻隱之理,是惻隱之理果在於孺子之身歟?抑在於吾心之良知歟?其或不可以從之於井歟?其或可以手而援之歟?是皆所謂理也,是果在於孺子之身歟?抑果出於吾心之良知歟?以是例之,萬事萬物之理,莫不皆然。 是可以知析心與理為二之非矣。 夫析心與理而為二,此告子「義外」之說,孟子之所深也。 務外遺內,博而寡要,吾子既已知之矣。 是果何謂而然哉?謂之玩物喪志,尚猶以為不可歟?若鄙人所謂致知格物者,致吾心之良知於事事物物也。 吾心之良知,即所謂天理也。 致吾心良知之天理於事事物物,則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矣。 致吾心之良知者,致知也。 事事物物皆得其理者,格物也。 是合心與理而為一者也。 合心與理而為一,則凡區區前之所云,與朱子晚年之論,皆可以不言而喻矣! 來書云:「人之心體本無不明;而氣拘物蔽鮮有不昏,非學問思辯以明天下之理,則善惡之機,真妄之辨,不能自覺;任情恣意,其害有不可勝言者矣。 」 第14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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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陽明全集》
第1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