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日,行至平水鎮,去燕京只廿裡。 阿計替曰:「來日至燕京 矣。 」是晚宿山寺中,是房乃僧舍也。 眾人與帝同屋共臥,聞鄰舍僧語:「有因果否」一僧曰:「豈得無之!況它前身自是玉堂天 子,因不聽玉皇說去,故謫降。 今在人間又滅佛法,是以有北歸之 禍。 」一僧曰:「想以死數千里之外矣」一僧曰:「已死。 」一僧 曰:「水火中葬之矣!」少帝審聽,欲起排闥問之,眾人所寢身版 隔礙,不及而止。 僧又問曰:「今南方康王如何」一僧答曰:「且 教他讀了《周易》六十四卦了,別作施行。 」又問:「少帝如何」 問至此,帝拱手聽之。 答曰:「它是天羅王,不久亦歸天上;但不 免馬足之報。 」言訖更論廿年事,皆金國中貴與南北臣僚,不及記 也。 時至鷄鳴,寂無所聞。 時室中惟阿計替不寢,聽之甚詳,相約 來日共究此事。 天明,阿計替同帝排戶入其室,則塵埃覆地,若四 十年無人跡至處。 繞寺呼集,無一僧一童。 問外之民,則謂經兵火 而未復有也。 帝語阿計替曰:「言皆當矣!但不曉讀了《周易》六 十四卦及馬足二字。 」阿計替曰:「六十四卦名乃即位六十四年 也。 馬足者,則戒勿乘馬之意而已。 」言畢,遂行。 日高至午,始至燕京。 時既入城,門吏謂阿計替曰:「元帥在 燕京,可先往見之。 」於是帝與阿計替行數十街,民皆聚觀,或泣 或問勞者甚眾。 始至元帥府,見粘罕,帝不覺跪膝拜之,粘罕遂以 少答禮止之,遂呼左右:「將它趙某去賜酒食,畢,令阿計替會閣 門吏許朝不許朝,今晚先與海濱侯耶律延禧一處安歇。 」言訖令人 引帝出。 阿計替自此不從帝也。 是日從行至燕京一十六人,同阿計 替補官賜金帛,其餘少差。 引帝出者,皆非舊人,蓋元帥府人吏 也。 引帝至一官府,計會朝見,見一紫衣人曰:「今早已降聖旨, 令與海濱侯同左羅院聽旨。 」引帝入一小室,見海濱侯先在,彼類 客次從者三五輩皆女真人也。 海濱延禧謂帝曰:「趙公,汝自何 來」帝曰:「自源昌州宛轉近六五千里,父母妻子皆死,何苦如 是!」延禧曰:「吾與公大同小異。 我已自海耀州至,已及五千 裡。 嚮日燕京相別,今方再見,路途辛苦,與死為鄰,今日感荷皇 恩,再歸至此,自升天不若是。 」左右人曰:「但相勞問而已。 」 是夜宿于室中,二人同床,女真四人亦在室中,二人至曉無敢說一 言者。 來日有人引帝及延禧入小院中,庭宇甚潔,令二人坐左廡校椅 上,二人相謂曰:「不見此物十二年矣!」有紫衣傳聖旨曰:「耶 律延禧同趙某並免朝見,並賜入鴻翼府監收。 」金人之鴻翼乃大朝 之鴻臚也。 二人並再拜謝恩。 有旨,仍賜冠服,只在鴻翼府小室中 居止,得與延禧共房,亦嘗得見金人。 至晚,亦有傳送飲食,其人 有數輩,更替相視,亦監臨謹視之意。 一日,海濱侯執帝手私語云雲,帝拱手加額曰:「皇天,皇 天!」後二日,有人告帝與海濱侯有異言,奉郎主指揮,令將二人 出外分居,其私語免與根究。 海濱侯居所則不知也。 帝出居在安養 寺僧舍,復見阿計替在彼中為監守人。 帝居一小室,或與僧閒話。 一日,阿計替屏去監守者,密告于帝曰:「聞中國天子徙居臨安府 無事,南北未甚寧。 」又云:「朝廷見有人在此講和,欲以河為 界,復歸大宋三京。 乃南北流移人民,必令大王歸國,已差伴 送。 」帝但拱手稱「死罪,死罪」而已。 或日,有中使至,持縑帛白帝曰:「郎主賜汝服。 」與帝語不 得令帝出其室門。 自此逾秋自冬,逾春及夏,亦少有賜酒帛之望 矣。 自天眷五年十月至燕京居住,及天眷七年四月中,已及二年, 只在寺中拘監,帝容貌稍稍復常,時宋紹興十七年也。 【天眷十年】金國主令帝出寺,于燕京之北賜宅以居。 雖雲賜 宅,其實使人監系。 監人閉固在外室。 得胡婦一人,問之亦重囚 也。 月給米五斗,薪一束,余無有。 水火則隔門取給于監人,飲食 畢,不許存火。 洗濯縫衽,一一皆取于外。 且言得月錢一千,為監 人所得,供其所需,外此皆監人受之也。 其室床幾稍稍似安靜人 家,而苦夜中無燈。 至冬深,遞到絮三斤及垢衣五件,雲官中所 賜。 是歲,帝所居室有怪,過夜悲笑不止。 帝與胡婦但闔眼而已。 【天眷十一年】是歲因郎主生日,賞賜酒肉。 于盛暑中,亦有 少賜輕絹數丈。 秋九月,所供洗濯胡婦死,帝日夕飲食皆求之於監 人,於是月給薪米,不復入其門。 又再遣至胡婦,人未入帝室,監 者留之,與監者相通;又相譖,凡損廿餘人。 於是官司命徙帝居于 城東王田觀,薪火之類,並令觀中請受之。 仍令監卒四人,半壯半 老,主其出入飲食,大概如安養寺之監守也。 雖有衣服,亦少賜 矣。 【天眷十四年】時金主淫虐不道,內淫其女,外及臣妾,及殺 害諸王。 岐王亮者,阿骨打之從兄孫,與金主即兄弟也;其妻在燕 京,亦為郎主所侵。 一應諸王妻,並皆如此。 由是上下生怨。 【天眷十五年】郎主又殺淄王,誅王十一人,軍國政事,皆由 後之弟順國將軍駕攎盛服及內侍缺立深祖,並典國如三人而已。 【天眷十六年】因郎主失政,帝所居觀中,官給時至時不至。 由是飲食缺少,衣服破弊,無復接續。 九月,岐王亮殺金主亶而即 位,改元貞元元年。 十月初三日,又添監者至十八人,牢固監之。 【貞元二年】亮徙帝入城中左廨院,使二人拘執如囚狀,飲食 粗惡。 其廨院即燕京元帥府之外獄也。 由是知亮有害帝之意。 第32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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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宣和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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