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尊夏、尊王、尊天、尊道,扶天綱,立地紀,所以托天子之權,行天子之事。 《春秋》責己謹嚴,待人平恕。 《左傳》中載冀缺、劉子二段,是三代以前,聖人相傳格言,失其姓氏。 如《曲禮序》首引「毋不敬」數語,非 、契、伊、周之徒,不能道也。 (以上《春秋解》) 養心莫善於誠,《書》之作德日休也。 聖人教人,性非所先。 《魯論》之性與天道,不可得聞也。 儒者非之,正坐此誤。 表章《大學》,自韓退之始,表章《中庸》,自徐偉長始,合《大學》、《中庸》,為子思經緯之書,自賈逵始。 闢佛、老,尊孟氏,千百年惟一韓子,其功在吾道,為漢、唐儒者一人。 鄭康成、朱元晦,皆聖門游、夏之列,而特起百代之後,事難而功多。 鄭師馬,青出於藍;朱去程門未遠,源流各別。 孟子之後一人,非正叔不能至此。 然正叔所造,竟讓其兄,夫然後見獨智之難也。 張子厚醇正不減正叔,而才次之,然均之可以弗畔。 周、邵則自為一家,過則陸,甚則楊,吾不欲論之矣。 朱子能解正叔,而間雜乎周、邵,其去明道則已遠,不可不辨。 楊子云《美新論》,劉靜修《渡江賦》,為千古不白之疑。 或曰遜言,或曰偽作,或曰以秦美新而甚之也。 渡江,時不能違也,要之違心焉耳矣。 詳其語氣大段,二子故難語偽。 雖然,凡售偽未有不假真者。 偽乎?偽乎?吾以二子之生平信之也。 國朝正儒,莫如薛文清,高儒莫如陳白沙,功儒莫如羅文莊,使三子者不生考亭之後,得游明道之門,俱未可量。 (以上《諸子解》) 物有本末,身其本也,家國天下皆末也,未有本亂而末治者。 物格者,知修身為本而已,非修身也。 知修身為本,是謂知本,是謂知止,是謂知所先後,是謂物格知至。 故務其本,則意誠,不然皆偽也;守其本,則心正,不然悉邪也。 意誠心正,即可以語修身乎?未也。 心雖已正,而身未易修。 故無私而不當理者,有之;克己而不復禮者,有之;知及仁,守莊以蒞,而動不以禮者,有之;定靜且安,不慮則不得者,有之。 故格物者,近道而已,即慮且得,猶難至善。 故曰:「好學力行知恥,則知所以修身。 」又曰:「齊明盛服,非禮不動,所以修身。 」蓋至於禮,然後修身之能事畢矣。 雖然,齊家、治國、平天下,豈都無事?莫知其子之惡,是縱子;莫知其苗之碩,是貪財。 未有貪財縱子,而能齊家者;未有以暴帥人,而能興仁讓國者;未有嫉彥聖,舉不肖,畜聚歛,好惡拂人性,而能平天下者。 故節節有次第,節節有工夫,然皆必自修身始。 欲修其身者,必自格物始。 物格而身不修者有矣,未有不格物而能修身者也。 格物者,知本也;修身者,立本也。 知本,智也;立本,仁也;仁智合者,勇也。 此合物與修身,始終之條理也。 然則格物如何?在家而家,在國而國,在天下而天下,無鉅細,無精粗,將有行,將有為,凡有行,凡有為,或行而不得,或行而不通,一一反己、省己、責己、捨己,不敢一毫求人、責人,然後可以求人、責人。 孟子曰:「萬物皆備於我矣。 」又曰:「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諸己。 」又曰:「仁者如射,反求諸己而已矣。 」是謂格物。 能知此義,然後宇宙在手,萬化生身。 (《格物修身解》) 論學書 伏讀抄中解格物,有曰:「通天地萬物而我為主,推此義也,可以知本,可以格物矣。 」贈友人曰:「自求見本體之說興,而忠信篤敬之功緩,遂令正學名實混淆,而弄精魂者,藉為口實。 」又曰:「今人好高,只不安分。 」為斯言也,雖聖賢復起,不可易矣。 乃其要歸,在明心體。 其語心體,曰:「此心自善,安得有欲?」而於程子「善惡皆天理」與「惡亦不可不謂之性」二言,反疑其偽,此混心與性而一之。 (《答孟吏部叔龍》) 蓋近代好高者之言,而尊信心學之過也。 竊嘗讀《大易》,至《咸》、《艮》二卦,而見聖人諱言心。 讀《魯論》,至子貢贊夫子,而見聖人罕言性命。 惟《書》有之。 「人心惟危」,言心也。 既曰危,安得盡善?「道心惟微」,言性也。 既曰微,安得無惡?故曰「操則存,舍則亡,出入無時,莫知其鄉」,則危之至也。 曰「性相近也」,曰「人之所以異於禽獸者幾希」,近且幾希則微之,至性猶未易言善,況心乎?然此心性之說也,而未及道也。 心性不可言,道可言乎?道與心性,至孟子言始詳,為告子也。 今之天下,不獨一告子矣,惜乎世無孟子也。 然不可不為足下一言之。 (《答孟吏部叔龍》) 蓋聞之,言學者惟道,道陰陽而已矣;言道者惟天,天道陰陽而已矣。 陽主始,陰主生,陽多善,陰多惡,天且不違,人猶有憾,孰謂善惡非天理乎?陽必一,陰必二,一則純,二則雜,氤氳蕩焉,人物生焉,孰謂惡不可謂性乎?然則《易》言「繼善」,《孟子》言「性善」者,何也?其本然也,有始而後有生,有一而後有二,此《書》所謂「維皇降衷」,程子所謂「人生而靜以上不容說」者也。 既始矣,焉得不生?有一矣,焉得無二?此《書》所謂「惟天生民有欲」,程子所謂「纔說性便已不是性」者也。 然則學何為為善也?陽統陰,陰助陽,則內陽而外陰也,故中,故善。 陰敵陽,陽陷陰,則內陰而外陽也,故偏,故惡。 (《答孟吏部叔龍》) 第289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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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儒學案》
第28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