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人心一概說不得有無,此是論工夫。 若論本體,則無善無惡,全說不得有矣。 無心之說,蓋指本體也?”曰:“不然。 論工夫,心原一概說不得有無,還有不可不有者,不可不無者。 若論本體,則全說不得無矣。 觀《孟子》曰『無惻隱之心,非人也』四句,曰無,曰非,何等明白!又曰『惻隱之心,人皆有之』,至『我固有之也』,曰皆有,曰固有,又何等明白!而曰本體無善無惡,異端無心之說,專指本體而言,誤矣。 」 問:「善之善,對惡而言也;無善之善,指繼善之初,不對惡而言也。 惡如彗孛妖氛,善如景星卿雲,無善之善,如太虛。 惡如木石屑,善如金玉屑,無善之善如目中不容一屑,如何?”曰:“吾儒之旨,只在善之一字,佛氏之旨,卻在無善二字。 近日學者,既惑于佛氏無善之說,而又不敢抹殺吾儒善字,於是不得已又有無善之善之說耳。 不知吾儒之所謂善,就指太虛本體而言,就指目中之不容一屑而言,非專指景星卿雲,金玉屑而言也。 善字就是太虛,非太虛為無善之善也。 乃若其情,則可以為善矣。 乃所謂善也,由可以為善之善,纔見得乃所謂善之善。 兩箇善字,原只是一箇,豈有可以為善之善,乃與惡對之善,乃所謂善之善,乃無善之善之理哉?」 一有其善,便是不善,故曰「喪厥善」。 一有意為善,便不是為善,故曰「雖善亦私」。 至於喪,至於私,則善於何有?如此,是其病正在無善也。 山下出泉,本源原清,此性之說也。 漸流漸遠,有清有濁,清者勿使之濁,濁者復澄之清,此學之說也。 三品之說,是徒知漸流漸遠,有清有濁,未嘗不是,而不知山下出泉,本源原清,澄濁求清,非義外也。 慈湖之說,是徒知山下出泉,本源原清,亦未嘗不是,而不知漸流漸遠,有清有濁,則澄濁求清,非揠苗也。 嗚呼!不知本體者,疑性之或惡,而既以學為義外;知本體者,信心即道,而又以學為揠苗,學果何日而明哉? 有意為善,有所為而為,如以為利之心為善,為名之心為善,以以善服人之心為善之類,非以安而行之為無意,為無所為。 利而行之,勉強而行之,為有意,為有所為也。 今人見人孳孳為善,而概曰有意,曰有所為,則阻人為善之路矣。 夫有太極而無思為,有物則而無聲臭,乃吾儒正大道理,正大議論。 佛氏丟過太極,專講無思無為,丟過物則,專講無聲無臭,是無思為而並無太極,無聲臭而並無物則。 有是理乎? 知覺運動,視聽飲食,一切情慾之類,原是天生來自然的,原無思無為,寂然不動,感而遂通,何思何慮?佛氏窺見這些子,遂以此為真性,把吾儒這箇理字,以為出於有思有為,出於偽,如告子以人性為仁義,莊子以仁義為殘生傷性之類,不是天生來自然的。 故孟子不得已,指點出箇「見孺子而怵惕」,「 親骸而顙泚」,「不忍觳觫之牛」,「不屑 蹴之食」之類,見得這箇理字,也是天生來自然的,無思無為,寂然不動,感而遂通,何思何慮?非以人性為仁義,而殘生傷性也。 縱是說出多少工夫,就思說為,只是教人思這個無思的道理,為這個無為的道理,非義外,非揠苗,非強世也。 吾儒宗旨,與佛老全不相干,後世講學不精,誤混為一,以上達歸佛,以下學歸儒,以頓悟歸佛,以漸修歸儒,以明心見性歸佛,以經世宰物歸儒。 諸如此類,名為闢佛,適以崇佛,名為崇儒,適以小儒,何也?佛氏上達,吾儒下學,佛氏得上一截,少下一截工夫,如此是夫子下學儒而上達佛也,是佛反出其上,可乎?修而不悟,豈曰真修?十五志學,七十從心,漸也。 以十五而即知志學,非頓乎?學而不厭,修也。 默而識之,非悟乎?此吾儒頓悟漸修之說也。 經世宰物而不出於心性,安所稱王道,先明諸心,知所往,然後力行以求至,非吾儒之言乎?今以上以悟以心性歸佛氏,以下以修以事物歸吾儒,是佛氏居其精,而吾儒居其粗也,有是理哉?不知佛氏之失,正在論心論性處,與吾儒異,不專在舍經世宰物而言心性;正在所悟所達處,與吾儒異,不專在舍漸修而言頓悟,舍下學而言上達也。 或曰:「吾道至大,二氏之學,雖甚高遠,總不出吾道之範圍。 故二氏偏不能兼吾儒,吾儒全可以兼二氏。 」曰:“不然。 儒佛既混,談儒者稍求精,便誤入于佛氏,闢佛者稍欠精,反操戈於吾儒,是其貽禍者一。 儒佛既渾,詆儒者摘一二誤佛氏之語,以為非毀攻擊之話柄,談佛者借一二吾儒精微之語,以為惑世誣民之嚆矢,是其貽禍者二。 向使佛自佛,儒自儒,不混為一,豈有是哉?且吾道本大,何必兼二氏,而後見其大?若必待兼二氏以為大,則又安所稱大耶?況吾儒正道也,異端邪說也,邪固不能兼正,正豈可以兼邪?若正可以兼邪,又惡在其為正耶? 吾儒之學以理為宗,佛氏之學以了生死為宗。 如人生則能知覺運動,死則血肉之軀還在,便不能知覺運動,可見人之生死的是血肉之軀,這能知覺運動的一點靈明真性,原未嘗死,所謂本來面目,萬劫不磨者,此也。 悟得這個,便是超悟,便知無死無生,所謂出離生死,見性成佛者,此也。 其悟入處,不由積累,不由聞見,不可言說,不可思議,只在當下一覺,一覺便了,更有何事?雖中間說得千變萬化,其實宗旨,則是如是,與吾儒論心性處,全不相干。 第280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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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儒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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