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事學問,則心不外馳,即所以求放心。 如子夏博學篤志,切問近思,仁在其中者,非謂學問之外,而別求心於虛無也。 (《答仲鶡》) 心存則有主,有主則物不入,不入則血氣矜忿窒礙之病,皆不為之害矣。 大抵至緊要處,在執事敬一句,若能於此得力,如樹根 土,則風雨雷霆,莫非發生。 此心有主,則書冊山水酬應,皆吾致力涵養之地,而血氣矜忿窒礙,久將自消融矣。 涵養須用敬,進學在致知,如車兩輪。 夫車兩輪同一車也,行則俱行,豈容有二?而謂有二者,非知程學者也。 鄙見以為,如人行路,足目一時俱到,涵養進學,豈容有二?自一念之微,以至於事為講習之際,涵養致知,一時俱到,乃為善學也。 故程子曰:「學在知所有,養所有。 」 朱元晦初見延平,甚愛程子渾然同體之說。 延平語云:「要見理一處卻不難,只分殊處卻難,又是一場鍛鍊也。 」愚以為,未知分殊,則亦未知理一也,未知理一,亦未必知分殊也,二者同體故也。 敬以直內,義以方外,所以體夫此也。 敬義無內外也,皆心也,而云內外者,為直方言之耳。 (以上《答陳惟浚》) 執事敬,最是切要,徹上徹下,一了百了,致知涵養,此其地也。 所謂致知涵養者,察見天理而存之也,非二事也。 (《答鄧瞻兄弟》) 明道所言:「存久自明,何待窮索?」須知所存者何事,乃有實地。 首言「識得此意,以誠敬存之」,知而存也。 又言「存久自明」,存而知也。 知行交進,所知所存,皆是一物。 其終又云:「體之而樂,亦不患不能守。 」大段要見得這頭腦,親切存之,自不費力耳。 (《答方西樵》) 夫學不過知行,知行不可離,又不可混。 《說命》曰:「學於古訓乃有獲,知之非艱,行之唯艱。 」《中庸》必先學問思辨,而後篤行。 《論語》先博文而後約禮。 《孟子》知性而後養性。 始條理者知之事,終條理者聖之事。 程子知所有而養所有,先識仁而以誠敬存之。 若仆之愚見,則於聖賢常格內尋下手,庶有自得處。 故隨處體認天理而涵養之,則知行併進矣。 (《答顧箬溪》) 道無內外,內外一道也;心無動靜,動靜一心也。 故知動靜之皆心,則內外一。 內外一,又何往而非道?合內外,混動靜,則澄然無事,而後能止。 故《易》曰:「艮其背,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 」止之道也,夫「不獲其身」,必有獲也,「不見其人」,必有見也,言有主也,夫然後能止。 (《復王宜學》) 夫所謂支離者,二之之謂也。 非徒逐外而忘內謂之支離,是內而非外者,亦謂之支離,過猶不及耳。 必體用一原,顯微無間,一以貫之,乃可免此。 (《答陽明》) 夫學以立志為先,以知本為要。 不知本而能立志者,未之有也;立志而不知本者有之矣,非真志也。 志立而知本焉,其于聖學思過半矣。 夫學問思辨,所以知本也。 知本則志立,志立則心不放,心不放則性可復,性復則分定,分定則於憂怒之來,無所累於心性,無累斯無事矣。 苟無其本,乃憧憧乎放心之求,是放者一心,求之者又一心也,則情熾而益鑿其性,性鑿則憂怒之累無窮矣。 (《答鄭啟范》) 格者,至也,即格於文祖、有苗之格;物者,天理也,即言有物,舜明於庶物之物,即道也。 格即造詣之義,格物者即造道也。 知行併進,學問思辨行,所以造道也,故讀書、親師友、酬應,隨時隨處,皆求體認天理而涵養之,無非造道之功。 誠、正、修工夫,皆于格物上用,家國天下皆即此擴充,無兩段工夫,此即所謂止至善。 嘗謂止至善,則明德、親民皆了者,此也。 如此方可講知至。 孟子深造以道,即格物之謂也;自得之,即知至之謂也;居安、資深、逢源,即修、齊、治、平之謂也。 (《答陽明》) 夫至虛者心也,非性之體也。 性無虛實,說甚靈耀?心具生理,故謂之性;性觸物而發,故謂之情;發而中正,故謂之真情,否則偽矣。 道也者,中正之理也,其情發於人倫日用,不失其中正焉,則道矣。 勿忘勿助,其間則中正處也,此正情復性之道也。 (《復鄭啟范》) 慎獨格物,其實一也。 格物者,至其理也。 學問思辨行,所以至之也,是謂以身至之也。 所謂窮理者,如是也。 近而心身,遠而天下,暫而一日,久而一世,只是格物一事而已。 格物雲者,體認天理而存之也。 (《答陳宗亨》) 所云主一,是主一個中,與主一是主天理之說相類。 然主一,便是無一物,若主中主天理,則又多了中與天理,即是二矣。 但主一,則中與天理自在其中矣。 (《答鄧恪昭》) 明德新民,全在止至善上用功,知止能得,即是知行合一,乃止至善之功。 古之慾明明德二節,反覆推到格物上,意心身都來格物上用功。 上文知止定安,即其功也。 家國天下皆在內,元是一段工夫,合外內之道,更無七段八段。 格物者,即至其理也,意心身與家國天下,隨處體認天理也。 所謂至者,意心身至之也,世以想像記誦為窮理者遠矣。 (《寄陳惟浚》) 集者,如虛集之集,能主敬,則眾善歸焉。 勿忘勿助,敬之謂也,故曰:「敬者德之聚也。 」此即精一工夫。 若尋常所謂集者,乃於事事上集,無乃義襲耶?此內外之辨也。 然能主敬,則事事無不在矣。 今更無別法,只于勿忘勿助之間,調停為緊要耳。 (《答問集義》) 第253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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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儒學案》
第25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