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皇備匈奴,而亡秦者少子胡亥。 漢武殺中都官詔獄系者。 而即帝位者皇曾孫病已。 苻生殺魚遵,而代生者東海王堅。 宋廢帝欲南巡湘中,而代子業者湘東王或。 齊神武惡見沙門,而亡高者宇文。 周武殺紇豆陵,而篡周者楊堅。 隋煬族李渾,而禪隋者李淵。 唐大宗誅李君羡,而革唐者武後。 周世宗代張永德,而繼周者藝祖。 ○孔子閉房記自漢以後,凡世人所傳帝王易姓受命之說,一切附之孔子。 如沙丘之亡,卯金之興,皆謂夫子前知而預為之讖。 其書蓋不一矣。 魏高祖太和九年,詔自今圖讖秘緯及名為《孔子閉房記》者,一皆焚之,留者以大闢論。 《舊唐書‧王世充傳》:世充將謀篡位,有道士桓法嗣者,自言解圖讖,乃上《孔子閉房記》,畫作丈夫持一竿以驅羊,釋云:「隋楊,姓也;幹一者,王字也。 王居羊後,明相國代隋為帝也。 」世充大悅。 詳此,乃似今人所云《推背圖》者,今則托之李淳風而不言孔子。 ○百刻一日十二時,計刻則以百刻為日。 今歷家每時有十刻,則一百二十刻矣。 何以謂之百刻乎?曰:歷家有大刻,有小刻,初一、初二、初三、初四、正一、正二、正三、正四,謂之大刻。 合一日計之,得九十六刻,其不盡者,置一初初于初一之上,置一正初于正一之上,謂小刻,每刻止當大刻六分之一。 合一日計之,為初初者十二,為正初者十二,又得四大刻,合前為百刻。 朱王逵《蠡海集》言:「百刻之說:每刻分為六十分,百刻共得六千分。 散于十二時,每時得五百分。 如此則一時占八刻零二十分,將八刻截作初、正各四刻,卻將二十分零數分作初初、正初微刻各一十分也。 」《困學紀聞》所載易氏之說亦同。 《周禮‧摯壺氏》註:「漏箭晝夜共百刻。 」《禮記‧樂記》:「百度得數而有常。 」註:「百度,百刻也。 」《靈樞經》:「漏水下百刻,以分晝夜。 」《說文》:漏以銅受水,刻節,晝夜百節。 《隋書,天文志》:昔黃帝創觀漏水,製器取則,以分晝夜,其後因以命官。 《周禮‧挈壺氏》則其職也,其法總以百刻分于晝夜。 ”梁天監六年,武帝以晝夜百刻分配十二辰,辰得八刻,仍有餘分,乃以晝夜為九十六刻,一辰有全刻八焉。 是知每辰得八刻,仍有餘分者,古法也。 《五代史‧馬重績傳》:「重績言漏刻之法,以中星考民夜為一百刻,八刻六十分刻之二十為一時,時以四刻十分為工。 此自古所用也,今失其傳。 以午正為時始,下侵未四刻十分而為午,由是晝夜昏曉皆失其正,請依古改正。 從之。 」《五代會要》:晉天福三年,司大監奏《漏刻經》云:「晝夜一百刻.分為十二時,每時有八刻三分之一,六十分為一刻,一時有八刻二十分。 」《玉海》:每時初行一刻至四刻六分之一為時正,終八刻三分之一則交入次時。 國史志:每時八刻二十分,每刻一擊鼓,八鼓後進時牌,除二十分為鷄唱,唱絶擊一十五鼓,為時正。 ○雨水《禮記‧月令》:「仲存之月,始雨水,桃始華,倉庚鳴,鷹化為鳩,」始雨水者,謂天所雨者水而非雪也。 今歷去此一句。 嫌于雨水為正月中氣也。 鄭廉成《月令》注曰:「《夏小正》:正月啟蟄。 漢始亦以驚蟄為正月中。 」疏引《漢書‧律歷志》云:「正月立春節,雨水中,二月驚蟄節,春分中。 」是前漢之末劉欲作《三統歷》改驚蟄為二月節也。 然《淮南子》》先雨水、後驚蟄。 則漢初己有此說。 而蔡邕《月令問答》云:「間者曰:『既個川《三統》,以驚蟄為正月中,雨水為二月節,皆《三統》法也,獨用之何?』曰:『孟春,《月令》曰:蟄蟲始震,在正月也,仲春始雨水,則雨水二月也。 以其合,故用之。 』」是則《三統》未嘗改雨水在驚蟄之前也,改之者《四分歷》耳,記疏誤也。 今二月間尚有雨雪,唯南方地暖,有正月雨水者。 《左傳‧恆五年》:「後蟄而郊。 」註:「啟蟄,夏正建寅之月。 」《夏小正》:「正月啟蟄。 」 則當依古以驚蟄為正月中,雨水為二月節為是。 ○五行《淮南子》:「五行子生母曰義,母生子曰保,子母相得曰專,母勝子曰制,子勝母曰困。 」《抱朴子》引《靈寶經》謂:「“支幹上生下曰寶,下生上曰義,上克下曰制,下克上曰伐,上下同曰專。 」以「保」為「寶」,以「困」為「伐」,今歷家承用之。 ○建除建除之名,自鬥而起。 始見于太公《六韜》云:「開牙門常背建向破。 」《越絶書》:「黃帝之元,執辰破已,霸王之氣見于地戶。 」《淮南子‧天文訓》:「寅為建,卯為除,辰為滿,已為平。 午為定,未為執,申為破,酉為危,戌為成,亥為收,子為開,醜為團。 」《漢書‧王莽傳》:「十一月,王子直建,戊辰直定。 」蓋是戰國後語。 《史記‧日者傳》有建除家。 解縉封事言:「治歷明時,授民作事,但伸播種之宜,何用建除之謬?方向煞神,事甚無謂。 孤虛宜忌,亦且不經。 東行西行二論,天德月德之書,臣料唐虞之歷必無此等之文,所宜著者,日月之行,星辰之次,仰觀俯察,事合逆順,七政之齊,正此類也。 」 第247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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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知錄》
第24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