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陀利韓文公《廣州記》有「干陀利」,注家皆闕。 按《梁書‧海南諸夷傳》:「干陀利國在南海洲上,其俗與林邑、扶南略同。 出斑布、吉貝、檳榔。 檳榔特精好,為諸國之最。 」《周弘正傳》:「有罪應流徙,敕以賜干陀利國。 」《陳書‧世祖紀》:「天嘉四年,干陀利國遣使獻方物,」惟《宋書‧孝武帝紀》:「孝建二年,斤陀利國遣使方物。 」為「斤」,疑誤。 ●卷三十 ○天文三代以上,人人皆知天文。 「七月流火」,農夫之辭也;「三星在天」,婦人之語也;「月離于畢」,戍卒之作也;「龍尾伏晨」,兒童之謡也。 後世文人學士,有問之而茫然不知者矣。 若曆法,則古人不及近代之密。 樊深《河間府志》曰:「愚初讀律書,見私習天文者有禁。 後讀制書,見廟語楊士奇等曰:『此律自為民間設耳,卿等安得有禁?』遂以《天元寶曆祥賦》賜群臣。 由律書之言觀之,乃知聖人所憂者深;由制書之言觀之,乃知聖人之所見者大。 」 ○日食劉向言,《春秋》二百四十二年,日食三十六。 今連三年比食。 自建始以來,二十歲間而八食。 率二歲六月而一發,古今罕有。 異有大小希稠,佔有舒疾緩急。 余所見崇幀之世十七年而八食。 與漢成略同,而稠急過之矣。 然則謂日食為一定之數,無關於人事者,豈非溺于疇人之術,而不覺其自蹈于邪臣之說乎?《春秋‧昭公二十一年》:「秋七月壬午朔,日有食之。 公問于梓慎,曰:『是何物也?禍福何為?』對曰:『二至、二分,日有食之,不為災。 日月之行也,分,同道也;至,相過也。 其他月則為災。 』」非也,夫日月之在於天,莫非一定之數。 然大象見于上,而人事應于下矣。 為此言者,殆于後世以「天變不足畏」之說迸其君者也。 《漢書‧五行志》亦知其說之非,而依違其間,以為食輕,不為大災水旱而已,然則食重也如之何?是故日食之咎,無論分、至。 ○月食日食,月掩日也;月食,地掩月也。 今西洋天文說如此。 自其法未入中國而已有此論,陸文裕《金台紀聞》曰:「嘗聞西域人算日月食者,謂日月與地同大,若地體正俺日輪上,則月為之食。 」南城萬實《月食辨》曰:「凡黃道平分各一百八十二度半強,對沖處必為地所隔,望時月行適當黃道交處,與日正相對,則地隔日光,而月為之食矣。 」按其說亦不始於近代,漢張衡《靈憲》曰:「當日之沖,光常不合者,蔽于地也。 是謂ウ虛在星,星微月過則食。 」載《續漢‧天文志》中。 俗本「地」字有誤作「他」者,遂疑別有所謂ウ虛,而致紛紛之說。 靜樂李鱸習西洋之學,述其言曰:「月本無光,借日之照以為光曜。 至望日,與地日為一綫,月見地不見日,不得借光,是以無光也。 」或曰:「不然。 曾有一年,月食之時,當在日沒後,乃日尚未沉,而出地之月已食矣。 東月初升,西日未沒,人兩見之,則地固未嘗遮日月也,何以雲見地不見日乎?」答曰:“于所見者非月也,月之影也,月固未嘗出地也。 何以驗之?今試以一文錢置虛器中,前之卻之,不見錢形矣,卻貯水令滿而錢見,則知所見者非錢也。 乃錢之影也。 日將落時,東方蒼蒼涼涼,海氣升騰,猶夫水然,其映而升之亦月影也。 如必以東方之月為真月。 則是以水面之錢為真錢也,然乎?否乎?又如漁者見魚浮水面,而投叉刺之,心稍下于魚,乃能得魚,其浮于水面者。 魚之影也。 舟人刺篙,其半在水,視之若曲焉,此皆水之能影物也。 然則月之受隔于地,又何疑哉。 ○歲星吳伐越,歲在越,故卒受其凶。 荷秦滅燕,歲在燕,故燕之復建不過一紀。 二者信矣。 慕容超之亡,歲在齊,而為劉裕所破,國遂以亡。 豈非天道有時而不驗邪?是以天時不如地利。 歲星固有居其國而不吉者。 其行有贏縮,《春秋傳》:「歲棄其次而旅于明年之次。 」《史記‧天官書》:「已居之,又東西去之,國凶。 」《淮南子》:「當居不居,越而之他處。 」以近事考之,歲星當居不居,其地必有殃咎。 ○五星聚史言:周將代殷,五星聚房;齊恆將伯,五星聚箕。 漢元年十月,五星聚東井。 唐天寶九載八月,五星聚尾箕,大曆三年七月,五星聚東井。 宋乾德五年三月,五星聚奎。 淳熙十二年閏七月,五星聚軫。 元太祖二十一年十一月,五星聚見于西南,明嘉靖三年正月丙子,五星聚營室。 天啟四年七月丙寅,五星聚張。 占曰:「五星若合,是謂易行,有德受慶,改立王者,奄有四方,子孫蕃昌。 無德受殃,離其國家,滅其宗廟,百姓離去,被滿四方。 」考之前史所載,惟天寶不吉,蓋玄宗之政荒矣。 或曰:漢從歲,宋從填,唐從熒惑雲。 四星之聚,占家不以為吉。 驗之前代:于張,光武帝漢;于牛、女,中宗紹晉;于觜、參,神武王齊;于危,文宣代魏;于東並,肅宗復唐;于張,高祖王周,皆為有國之祥也。 故漢獻帝初,韓馥以四星會于箕尾,欲立劉虞為帝。 唐咸通十年,熒惑、填星、大白、辰星會于畢、昂,詔王景崇被袞冕,軍府稱臣以厭之。 然亦有不同者:如慕容超之滅,四星聚奎、婁;姚泓之滅,四星聚東井。 後晉天福五年,術士孫智永以四星聚鬥,分野有災,勸南唐主巡東都。 宋靖康元年,太白、熒惑、歲、填四星合于張。 嘉熙元年,太白、歲、辰、熒惑合于鬥,詔避殿減膳,以圖消弭。 此則天官家所謂「四星若合,其國兵喪並起,君子憂,小人流」,而不可泥于一家之占者矣。 第244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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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知錄》
第24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