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韻會】仇也。 於文言雔為讎。 雔,鳥之雙也。 人之讎怨,不顧禮義,則如禽鳥之為,兩怒而有言在其間,必溢惡之言,若禽鳥之聲也。 【書·微子】相為敵讎。 【傳】言不和同。 【詩·邶風】反以我為讎。 【疏】讎者,至怨之稱。 【左傳·襄三年】稱解狐其讎也。 【疏】讎者,相負挾怨之名。 ◆又【字彙】報也。 【周禮·地官·調人鄭注】難相與為仇讎。 【疏】按左氏桓公傳云:怨耦曰仇,則仇是怨也。 讎謂報也。 ◆又【韻會】挍也。 謂兩本相覆挍如仇讎也。 【左思·魏都賦】讎挍篆籀。 【注】一人持本,一人讀書,若怨家相對。 ◆又【揚子·方言】予賴讎也。 秦晉曰讎。 ◆又姓。 【前漢·儒林傳】沛人讎遷。 ◆又通作酬。 【戰國策】屬之讎柞。 【注】與酬酢同。 ◆又或作稠。 【書·微子】用乂讎斂。 【傳】馬本作稠,雲數也,斂謂賦斂也。 ◆又【韻會】【正韻】□承呪切,酬去聲。 亦償也。 【詩·大雅】無言不讎。 有平、去二音。 ◆又【字彙補】亦書作讐。 █詓 【酉集上】【言字部】 詓 【集韻】口舉切,去上聲。 【類篇】聲也。 【白虎通】古之民人,臥之詓詓,起之吁吁。 █讏 【酉集上】【言字部】 讏 【玉篇】為劌切【五音集韻】于劌切,□音衛。 與□同。 □言不慧也。 【管子·形勢解】推譽不肖之謂讏。 ◆又【正字通】詐也。 與偽通。 亦作躗。 【左傳·哀二十四年】是躗言也。 【注】言不信也。 考證:〔【管子·形勢解】推譽不小之謂讏。 〕 謹照原文不小改不肖。 █讐 【酉集上】【言字部】 讐 【字彙補】同讎。 █讑 【酉集上】【言字部】 讑 【廣韻】弋照切【集韻】弋笑切,□音燿。 【廣雅】誤也。 【廣韻】誤言貌。 ◆又【類篇】歡也。 █讒 【酉集上】【言字部】 讒 【唐韻】士咸切【集韻】【韻會】【正韻】鋤咸切,□音饞。 【說文】譖也。 【玉篇】佞也。 【正字通】崇飾惡言,毀善害能也。 【書·舜典】朕堲讒說殄行。 【莊子·漁父篇】好言人之惡謂之讒。 【荀子·修身篇】傷良曰讒。 【說苑·臣術篇】蔽善者,國之讒也。 ◆又星名。 【晉書·天文志】捲舌六星中,一曰天讒,主巫醫。 ◆又鼎名。 【左傳·昭三年】讒鼎之銘。 【疏】讒鼎,疾讒之鼎,《明堂位》所云崇鼎是也。 一雲讒,地名。 禹鑄九鼎於甘讒之地,故曰讒鼎。 ◆又【廣韻】【集韻】士懺切【韻會】【正韻】士監切,□饞去聲。 義同。 ◆又葉鉏弓切,音崇。 【楚辭·九歎】吸精粹而吐氛濁兮,橫邪世而不取容。 行叩誠而不阿兮,遂見排而逢讒。 ◆又葉銀炎切,音嚴。 【梁鴻·適吳詩】欲乗策兮縱邁,疾吾俗兮作讒。 競舉枉兮錯直,咸先佞兮唌唌。 唌音延。 ◆又【俗書證誤】從二免,非。 □。 █讓 【酉集上】【言字部】 讓 〔古文〕□【唐韻】【集韻】【韻會】人樣切【正韻】而亮切,□壤去聲。 【說文】相責讓也。 【小爾雅】詰責以辭謂之讓。 【左傳·僖五年】公使讓之。 【注】譴讓之。 【周禮·地官】司救掌萬民之衺惡過失而誅讓之。 【史記·張耳□余傳】張耳責讓□余以不肎救趙。 ◆又【玉篇】謙也。 【類篇】退也。 【字彙】先人後己謂之讓。 【書·堯典】允恭克讓。 【左傳·文元年】□讓,德之基也。 ◆又【襄十三年】讓,禮之主也。 【禮·曲禮】君子恭敬撙節退讓以明禮。 【疏】應受而推曰讓。 【儀禮·聘禮】賔入門皇升堂讓。 【鄭注】讓,謂舉手平衡也。 ◆又【鄉飲酒禮注】事同曰讓,事異曰辭。 ◆又木名。 【左思·蜀都賦】交讓所植。 【注】交讓,木名。 兩樹對生,一樹枯則一樹生。 出岷山,在安都縣。 ◆又諸羌州名。 【唐書·地理志】刃南道有讓川州,開元後置。 ◆又【讀書通】通作攘。 【史記·司馬相如·封禪書】進讓之道,何其爽與。 【漢書】作進攘。 ◆又【韻會小補】通作襄。 【周禮·地官·保氏·五射·鄭注】一曰襄尺。 【釋文】襄音讓,本作讓。 ◆又葉如羊切,音穰。 【詩·小雅】受爵不讓,至于已斯亡。 【說文】本作□。 █讔 【酉集上】【言字部】 讔 【集韻】倚謹切,音隱。 廋語也。 【字彙】詶言也。 ◆又【文心雕龍】讔者,隱也。 遯辭以隱意,譎譬以指事也。 【呂覽·重言篇】荊莊王立三年,不聽而好讔。 ◆又【正字通】與隱通。 【劉向·新序】齊宣王發隱書而讀之。 隱即讔字。 【字彙補】亦書作□。 或作□,非。 □字從阝,左右結構。 考證:〔【集韻】倚謹切,音隱。 庾語也。 〕 謹照原文庾語改廋語。 █讕 【酉集上】【言字部】 讕 【唐韻】洛干切【集韻】【韻會】郞干切,□音蘭。 【說文】詆讕也。 【玉篇】誣言相加被也。 【前漢·文三王傳】王陽病詆讕置辭。 【師古注】讕,誣諱也。 ◆又【谷永傳】滿讕誣天。 【師古注】謂欺罔也。 【春秋繁露】詰其名實,觀其離合,則是非之情不可以相讕已。 【注】讕,誣言相加也。 ◆又【廣韻】逸言也。 【唐書·張亮傳】亮讕辭曰:囚等畏死見誣耳。 【音義】逸言也。 ◆又【廣韻】落旱切【集韻】【韻會】魯旱切,□蘭上聲。 ◆又【廣韻】【集韻】【韻會】□郞旰切,蘭去聲。 義□同。 【說文】或作譋。 【集韻】或作□、諫。 第636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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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字典 中》
第63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