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祭道神曰祖。 共工之子曰修,好遠遊,舟車所至,靡不窮覽,故祀以為祖神。 祖者,徂也。 【詩·大雅】仲山甫出祖。 【注】祖,將行犯軷之祭也。 【左傳·昭七年】公將往,夢襄公祖。 ◆又姓。 祖已之後,出范陽。 ◆又【集韻】咨邪切,音□。 【前漢·地理志】安定郡有祖厲縣。 ◆又神名。 【山海經】祖狀之屍。 【注】音如柤棃之柤。 ◆又葉阻渚切,音樹。 【張衡·東京賦】敺以就役,惟力是視。 百姓弗能忍,是用息肩於大漢,而欣戴高祖。 █祗 【午集下】【示字部】 祗 〔古文〕祬【廣韻】旨夷切。 【集韻】【韻會】烝夷切【正韻】旨而切,□音脂。 【爾雅·釋詁】敬也。 【書·大禹謨】祗承于帝。 【周禮·春官·大司樂】以樂德敎國子,中和祗庸孝友。 【正偽】從示,氐聲。 見神示則敬。 會意。 【正字通】與祇通。 郝敬曰:祗從氏下一,韻書別出,其實同。 █祘 【午集下】【示字部】 祘 【唐韻】【集韻】□蘇貫切,音算。 【說文】明視以算之,從二示。 逸周書曰:士分民之祘,均分以祘之也。 讀若算。 【正偽】從二示,會意。 █祚 【午集下】【示字部】 祚 【廣韻】昨誤切【集韻】【韻會】存故切【正韻】靖故切,□音胙。 福也,祿也,位也。 【詩·大雅】永錫祚胤。 【注】祚,福祚。 【左傳·宣三年】天祚明德。 ◆又歲也。 【曹植·元會詩】初歲元祚。 【晉書·王沉傳】彈琴詠典,以保年祚。 █祛 【午集下】【示字部】 祛 【集韻】【韻會】【正韻】□丘於切,音墟。 禳也,遣也,逐也,散也。 【前漢·兒寬傳】封禪告成合祛於天地。 【注】李奇曰:祛,開散合閉也。 ◆又彊健也。 【詩·魯頌】以車祛祛。 ◆又【集韻】或作佉。 【韻會小補】祛與佉同。 見荀子注。 █祜 【午集下】【示字部】 祜 【唐韻】【正韻】侯古切【集韻】【韻會】後五切,□音戶。 【說文】福也。 【爾雅·釋詁】厚也。 【疏】祜者,福厚也。 【詩·小雅】受天之祜。 【禮·禮運】是謂承天之祜。 █祝 【午集下】【示字部】 祝 〔古文〕□【唐韻】【集韻】【韻會】【正韻】□之六切,音粥。 贊主人饗神者。 【說文】祝,祭主讚詞者,從人口,從示。 一曰從兌省。 易曰:兌為口,為巫。 【徐曰】按易,兌,悅也,巫所以悅神也。 【詩·小雅】工祝致告。 【周禮·春官】大祝掌六視之辭。 ◆又屬也。 【詩·鄘風】素絲祝之。 【箋】祝,當作屬。 屬,著也。 【毛傳】訓織也。 ◆又祝融,神名。 【虞翻曰】祝,大。 融,明也。 【韋昭曰】祝,始也。 ◆又斷也。 【公羊傳·哀十四年】子路死,子曰噫:天祝予。 【穀梁傳·哀十三年】祝髮文身。 ◆又丁寧也,請求之辭。 ◆又國名。 【禮·樂記】封帝堯之後於祝。 ◆又姓。 【左傳】鄭大夫祝□,後漢司徒祝恬。 ◆又【集韻】【類篇】□職救切,音書。 【詩·大雅】侯作侯祝。 【傳】祝,詛也。 【疏】祝。 無用牲之文,口告而祝詛之也。 【書·無逸】否則厥口詛祝。 【疏】以言告神謂之祝,請神加殃謂之詛。 ◆又陟慮切,音注。 【周禮·天官】瘍醫掌祝藥。 【注】祝,讀如注病之注,謂附著藥也。 【集韻】或作呪。 亦作詋詶。 考證:〔【公羊傳·哀十四年】子路死,孔子曰:天祝予。 〕 謹照原文孔子曰改子曰噫。 █神 【午集下】【示字部】 神 〔古文〕□【唐韻】食鄰切【集韻】【韻會】乗人切,□音晨。 【說文】天神,引出萬物者也。 【徐曰】申即引也,天主降氣,以感萬物,故言引出萬物。 ◆又【皇極經世】天之神棲乎日,人之神棲乎目。 ◆又神明。 【書·大禹謨】乃聖乃神。 【孔傳】聖無所不通,神妙無方。 【易·繫辭】陰陽不測之謂神。 【王弼雲】神也者,變化之極,妙萬物而為言,不可以形詰。 【孟子】聖而不可知之謂神。 ◆又鬼神。 陽魂為神,陰魄為鬼。 氣之伸者為神,屈者為鬼。 ◆又諡法。 【史記】民無能名曰神。 ◆又姓。 漢騎都尉神矅。 ◆又升人切,音伸。 【張衡·東京賦】神荼副焉。 【注】海中神名。 神,音伸。 荼,音舒。 ◆又葉時連切,音禪。 【焦仲卿詩】念與世間辭,千萬不復全。 故作不良計,勿復怨鬼神。 【班固·答賓戲】言通帝王,謀合聖神,殷說夢發於傅巖,周望兆動於渭濱。 【注】神,葉時連切。 濱,葉□眠切。 ○按:顧炎武《金石文字記》曰神,古□多作□,下從旦。 《禮·郊特牲》所以交於旦明之義。 鄭康成云:旦當為神,篆字之偽。 《莊子》有旦宅而無情死,亦讀為神。 蓋昔之傳書者遺其上半,因偽為旦耳。 此說甚是,非旦可作神也。 █祣 【午集下】【示字部】 祣 【廣韻】力舉切【集韻】【韻會】【正韻】兩舉切,□音呂。 祭山川名。 通作旅。 【周禮·春官·大宗伯】國有大故,則旅上帝及四望。 【注】旅,□也。 □其祭祀以祈焉,禮不如祀之備也。 ◆又【論語】季氏旅於泰山。 ◆又【韻會】或作□。 亦作臚。 【史記·六國表】臚於郊祀。 █祟 【午集下】【示字部】 祟 【唐韻】【集韻】【韻會】□雖遂切,音粹。 【說文】神禍也。 【徐曰】禍者,人之所召,神因而附之。 祟者,神自出之以警人。 【左傳·昭元年】實沈臺駘為祟。 ◆又【哀六年】河為祟。 【前漢·江充傳】祟在巫蠱。 【師古注】禍咎之徵,鬼神所以示人也。 故從出從示。 ◆又【集韻】雪律切,音卹。 義同。 第42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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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字典 中》
第4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