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古者以車駕馬,乗詣京師,謂之傳車。 後又置驛騎,用單馬乗之,若今之遞馬。 凡四馬高足為置傳,四馬中足為馳傳,四馬下足為乗傳,一馬二馬為軺傳。 漢律,諸當乗傳及發駕置傳者,皆持尺五寸木傳信,封以御史大夫印章,其乗傳參封之。 參,三也。 有期會絫封兩端,端各兩封,凡四封。 乗置馳傳五封之,兩端各二,中央一軺,傳兩馬再封之,一馬一封,以馬駕軺車而乗傳,曰一封軺傳。 ◆又關傳。 【周禮·地官·司關】凡所達貨賄,則以節傳出之。 《前漢·文帝紀》【注】張晏曰:信也,若今過所也。 如淳曰:兩行書繒帛,分持其一,出入關,合之乃得過,謂之傳。 師古曰:今或用棨刻木為合符。 【後漢·□蕃傳】投傳而去。 【注】符也。 丁戀切。 【釋名】傳,轉也。 轉移所在,執以為信也。 ◆又【集韻】【韻會】【正韻】□柱戀切,音瑑。 訓也。 賢人之書曰傳。 ◆又紀載事蹟以傳於世亦曰傳,諸史列傳是也。 【釋名】傳,傳也。 以傳示後人也。 ◆又續也。 【孟子】傳食於諸侯。 ◆又葉重倫切,音□。 【前漢·敘傳】帝庸親親,厥國五分,德不堪寵,四支不傳。 ◎按諸字書傳本有直攣、知戀、直戀三切,《廣韻》分析極細,《正韻》因之。 然正考經史註疏,驛傳之傳,平、去二音可以互讀,至傳道、傳聞、傳授之傳,乃一定之平聲,紀載之傳,一定之去聲。 此音之分動靜,不可易者也。 《正字通》專闢動靜字音之說,每於此等處,為渾同之說以亂之,此斷斷不可從者。 ◆又按《廣韻》二仙,傳,直攣切,音椽,又持戀,丁戀二切。 三十三線,傳,直戀切,即持戀切。 知戀切,即丁戀切。 丁戀切蓋用交互門法,不如用音和知戀切為安也。 考證:〔【左傳·莊九年】傳乗而歸。 注傳乗,乗他小車。 〕 謹照原文省小字。 〔【注】傳,直專反。 〕 謹照原書注改釋文。 〔【禮·內則】父母,舅姑之衣衾,簟度枕幾不傳。 〕 謹照原文簟度改簟席。 〔【周禮·地官·司關】凡所達貨賄,則以節傳出之。 【注】張晏曰,信也,〕 謹按張晏曰云云乃漢書注,非周禮注。 注字上增前漢文帝紀五字。 █儖 【子集中】【人字部】 儖 【廣韻】魯甘切【集韻】盧甘切,□音藍。 儖儳,形惡貌。 ○按儖與□音別訓同,疑有誤。 《正字通》以□為偽文,沿襲《篇海》前後矛盾,非,臆說也。 █僗 【子集中】【人字部】 僗 【集韻】同勞。 ◆又郞到切,音澇。 【玉篇】伴僗也。 █儰 【子集中】【人字部】 儰 【廣韻】韋委切【集韻】羽委切,□威上聲。 不安也。 █儩 【子集中】【人字部】 儩 【廣韻】【集韻】□斯義切,音賜。 盡也。 【唐書·李密傳】賈潤甫諫密曰:稟取不節,敖庾之藏,有時而儩。 粟竭人散,何仰而成功。 ◆又【潘岳·西徵賦】超長懷以遐念,若循環而無儩。 ◆又【維摩經】缽飯悉飽衆,會猶故不儩。 █偩 【子集中】【人字部】 偩 【廣韻】房久切【集韻】【韻會】扶缶切【正韻】房缶切,□音阜。 【禮·樂記】禮樂偩天地之情。 【鄭注】偩猶依象也。 ◆又同負。 【淮南子·詮言訓】自偩而辭助。 【注】自偩,自恃也。 █傯 【子集中】【人字部】 傯 【集韻】同傯。 █僼 【子集中】【人字部】 僼 【正字通】俗□字。 █傪 【子集中】【人字部】 傪 【韻會】【正韻】□倉含切,音驂。 【說文】好貌。 ◆又人名。 唐有陸傪。 █傑 【子集中】【人字部】 傑 【唐韻】渠列切【集韻】【韻會】【正韻】巨列切,□音桀。 【淮南子·泰族訓】知過萬人者謂之英,千人者謂之俊,百人者謂之豪,十人者謂之傑。 ◆又【前漢·高祖紀】子房,蕭何,韓信三者,皆人傑也。 ◆又【說文】傲也。 ◆又【詩·周頌】有厭其傑。 【傳】傑,苗之先長者。 ◆又葉其利切,音暨。 【曹植·學宮頌】於鑠尼父,生民之傑。 性與天成,該聖備藝。 █像 【子集中】【人字部】 像 【唐韻】徐兩切【集韻】【韻會】【正韻】似兩切,□音象。 形象也,肖似也。 ◆又摹倣也。 【易·繫辭】象也者,像此者也。 【荀子·議兵篇】像上之意。 通作象。 █僐 【子集中】【人字部】 僐 【唐韻】常演切【集韻】上演切,□音善。 【說文】本作□。 作姿也。 █儁 【子集中】【人字部】 儁 【集韻】同俊。 【左傳·莊十一年】得儁曰克。 【正義】勝也。 戰勝其師,獲得其雄儁者。 ◆又異也。 【左傳·昭十二年】晉伯瑕曰:壺何為焉,其以中儁也。 【注】言投壺中,不足為儁異。 ◆又卓特也。 【世說】王澄曰:兄似道,而神鋒太儁。 通作雋。 █儧 【子集中】【人字部】 儧 【正韻】積產切,賛上聲。 聚也。 ◆又【廣韻】【集韻】【韻會】□祖管切,音纂。 聚而計事也。 ○按《說文》上從二先作儹。 諸韻書沿俗作儧,非。 █儍 【補遺】【子集】【人字部】 儍 【字彙補】與傻同。 █儷 【子集中】【人字部】 儷 【廣韻】【韻會】□郞計切,音麗。 並也。 【淮南子·繆稱訓】與俗儷走,而內行無繩。 ◆又伉儷,偶也。 【左傳·成十一年】郤犫奪施氏婦。 婦人曰:鳥獸猶不失儷,子將若何。 【又】已不能庇其伉儷而亡之。 通作麗。 ◆又【儀禮·士冠禮】主人酬賔束帛儷皮。 【注】兩鹿皮也。 古文儷為離。 ◆又【士昏禮】納徵曰:某有先人之禮,儷皮束帛,使某也請納徵。 第305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音調
速度
音量
語言
《康熙字典 上》
第30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