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 乃自以漢東諸侯之意,頌楚功績,請王室以王號假楚,彈壓蠻夷。 桓王不許,熊通聞之,怒曰:「吾先人熊鬻,有輔導二王之勞,僅封微國,遠在荊山,今地闢民眾,蠻夷莫不臣服,而王不加位,是無賞也;鄭人射王肩,而王不能討,是無罰也。 無賞無罰,何以為王?且王號,我先君熊渠之所自稱也,孤亦光復舊號,安用周為?」遂即中軍自立為楚武王,與隨人結盟而去,漢東諸國,各遣使稱賀。 桓王雖怒楚,無如之何。 自此周室愈弱,而楚益無厭。 熊通卒,傳子熊貲,遷都于郢,役屬群蠻,駸駸乎有侵犯中國之勢,後來若非召陵之師,城濮之戰,則其勢不可遏矣。 話分兩頭,再說鄭莊公自勝王師,深嘉公子元之功,大城櫟邑,使之居守,比于附庸,諸大夫各有封賞,惟祝聃之功不錄,祝聃自言于莊公,公曰:「射王而錄其功,人將議我。 」祝聃忿恨,疽發於背而死,莊公私給其家,命厚葬之。 周桓王十九年夏,莊公有疾,召祭足至床頭,謂曰:「寡人有子十一人,自世子忽之外,子突、子亹、子儀,皆有貴征,子突才智福祿,似又出三子之上,三子皆非令終之相也,寡人意欲傳位於突,何如?」祭足曰:「鄧曼,元妃也,子忽嫡長,久居儲位,且屢建大功,國人信從,廢嫡立庶,臣不敢奉命。 」莊公曰:「突志非安於下位者,若立忽,惟有出突于外家耳。 」祭足曰:「知子莫如父,惟君命之。 」莊公嘆曰:「鄭國自此多事矣!」乃使公子突出居于宋。 五月,莊公薨,世子忽即位,是為昭公,使諸大夫分聘各國,祭足聘宋,因便察子突之變。 卻說公子突之母,乃宋雍氏之女,名曰雍姞。 雍氏宗族,多仕于宋,宋莊公甚寵任之,公子突被出在宋,思念其母雍姞,與雍氏商議歸鄭之策,雍氏告于宋公,宋公許為之計,適祭足行聘至宋。 宋公喜曰:「子突之歸,只在祭仲身上也。 」乃使南宮長萬伏甲士于朝,以待祭足入朝,致聘行禮畢,甲士趨出,將祭足拘執,祭足大呼:「外臣何罪?」宋公曰:「姑至軍府言之。 」是日,祭足被囚于軍府,甲士周圍把守,水洩不通,祭足疑懼,坐不安席,至晚,太宰華督攜酒親至軍府,與祭足壓驚,祭足曰:「寡君使足修好上國,未有開罪,不知何以觸怒?將寡君之禮,或有所缺,抑使臣之不職乎?」華督曰:「皆非也,公子突之出於雍,誰不知之,今子突竄伏在宋,寡君憫焉。 且子忽柔懦,不堪為君,吾子若能行廢立之事,寡君願與吾子世修姻好,惟吾子圖之!」祭足曰:「寡君之立,先君所命也,以臣廢君,諸侯將討吾罪矣。 」華督曰:「雍姞有寵于鄭先君,母寵子貴,不亦可乎?且弒逆之事,何國蔑有?惟力是視,誰加罪焉?」因附祭足之耳曰:「吾寡君之立,亦有廢而後興。 子必行之,寡君當任其無咎。 」祭足皺眉不答,華督又曰:「子必不從,寡君將命南宮長萬為將,發車六百乘,納公子突于鄭。 出軍之日,斬吾子以殉于軍,吾見子止於今日矣。 」祭足大懼,只得應諾,華督復要之立誓。 祭足曰:「所不立公子突者,神明殛之。 」史官有詩譏祭足云: 丈夫寵辱不能驚,國相如何受脅陵?若是忠臣拚一死,宋人未必敢相輕。 華督連夜還報宋公,說:「祭足已聽命了!」次日,宋公使人召公子突至于密室,謂曰:「寡人與雍氏有言,許歸吾子。 今鄭國告立新君,有密書及寡人曰:‘必殺之,願割三城為謝。 '寡人不忍,故私告子。 」公子突拜曰:「突不幸,越在上國。 突之死生,已屬於君。 若以君之靈,使得重見先人之宗廟,惟君所命,豈惟三城?」宋公曰:「寡人囚祭仲于軍府,正惟公子之故。 此大事非仲不成,寡人將盟之。 」乃並召祭足使與子突相見,亦召雍氏,將廢忽立突之事說明。 三人歃血定盟,宋公自為司盟,太宰華督蒞事。 宋公使子突立下誓約,三城之外,定要白璧百雙,黃金萬鎰,每歲輸谷三萬鍾,以為酬謝之禮。 祭足書名為證。 公子突急於得國,無不應承。 宋公又要公子突將國政盡委祭足,突亦允之。 又聞祭足有女,使許配雍氏之子雍糾,就教帶雍糾歸國成親,仕以大夫之職,祭足亦不敢不從。 第29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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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周列國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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