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不可久,勢將自窮。 欲民生而無倦,在世變以能通。 器當極弊之時,因而改作;眾得日新之用,樂以移風。 昔者世樸未分,民愚多屈,有大人卓爾以運智,使天下群然而勝物。 凡可養生之具,莫不便安;然亦有時而窮,使之弗鬱。 下迄堯舜,上從軒羲。 作綱罟以絶禽獸之害,服牛馬以紓手足之疲。 田焉而盡百谷之利,市焉而交四方之宜。 神農既沒,而舟楫以濟也;後聖有作,而弧矢以威之。 至貴也,而衣裳之有法;至賤也,而臼杵之不遺。 居穴告勞,易以屋廬之美;結繩既厭,改從書契之為。 如地也,草木之有盛衰;如天也,日星之有晦見。 皆利也,孰識其所以為利;皆變也,孰詰其所以制變?五材天生而並用,或革或因;百姓日用而不知,以歌以。 豈不以俗狃其事,化難以神。 疾從古之多弊,俾由吾而一新。 觀《易》之卦,則聖人之時可以見;觀卦之象,則君子之動可以循。 備物致功,蓋適推移之用;樂生興事,故無怠惰之民。 及夫古帝既遙,後王繼踵。 雖或不由於聖作,而皆有適於民用。 以瓦屋則無茅茨之敝漏,以騎戰則無軍徒之錯綜。 更皮弁以圜法,周世所宜;易古篆以隷書,秦民咸共。 乃知製器者皆出於先聖,泥古者蓋生於俗儒。 昔之然今或以否,昔之有今或以無。 將何以鼓舞民志,周流化區?王莽之復井田,世滋以惑;房之用車戰,眾病其拘。 是知作法何常,視民所便。 苟新令之可復,雖舊章而必擅。 神而化之,使民宜之,夫何懈倦? 三法求民情賦(王用三法斷民得中。 ) 民之枉直難其辯,王有刑罰從其公。 用三法而下究,求輿情而上通。 司刺所專,精測淺深之量;人心易曉,斷依獄訟之中。 民也性失而習奸邪,訟興而干獄犴。 殘而肌膚,不足使之畏;酷而憲令,不足制其亂。 故先王致忠羲以核其實,悉聰明以神其斷。 蓋一成不可變,所以盡心于刑;此三法以求民情,孰有不平之嘆?若夫老幼之類,蠢愚之人。 或過失而冒罪,或遺忘而無倫。 或頑而不識,或冤而未伸。 一蹈禁網,利口不能肆其辯;一定刑闢,士師不得私其仁。 孰究枉弊,孰明偽真?刑宥舍以盡公,與原其實;輕重中而製法,何濫於民。 雖入鈎金,未可謂之堅;雖入束矢,孰可然其直?召伯之明,猶恐不能以意察;皋陶之賢,猶恐不能以情得。 必也有秋官之聯,贊司寇之職。 臣民以訊,讞國憲以何疑;寬恕其愆,斷人中而無惑。 然則圜土之內,聽有獄正之良。 棘木之下,議有九卿之詳。 五辭以原其誠偽,五聲以觀其否臧。 尚由哀矜而不喜,悼痛以如傷。 三寬然後製邦闢,三舍然後施刑章。 蓋念罰一非辜,則民情鬱而多怨;法一濫舉,則治道汩而不綱。 故折獄致刑,本豐亨而禦世;赦過宥罪,取解象以為王。 得非君示天下公,法與天下共?當赦則赦,奸不吾惠;可殺則殺,惡非汝縱。 議獄緩死,以《中孚》之意;明罰敕法,以《噬嗑》之用。 彼呂侯作訓,赦者止五刑之疑;而《王制》有言,本此聽庶人之訟。 噫,刑德濟而陰陽合,生殺當而天地參。 後世不此務,百姓無以堪。 有苗之暴,以虐民者五;叔世之亂,以酷民者三。 因嗟秦氏之峻刑,喪邦甚速;儻踵周家之故事,永世何慚。 大哉!唐之興三覆其刑,漢之起三章而法。 皆除三代之酷暴,率定一時之檢押。 然其猶夷族之令而斷趾之刑,故不及前王之浹洽。 六事廉為本賦(先聖之貴廉也如此。 ) 事有六者,本歸一焉。 各以廉而為首,蓋尚德以求全。 官繼條分,雖等差而立制;吏功旌別,皆清慎以居先。 器爾眾才,由吾先聖。 人各有能,我官其任。 人各有德,我目其行。 是故分為六事,悉本廉而作程;用啟庶官,俾厲節而為政。 善者善立事,能者能制宜。 或靖恭而不懈,或正直而不隨。 法則不失,辨別不疑。 第其課兮,事區別矣;舉其要兮,廉一貫之。 蔽吏治之否臧,必旌美效;為民極之介潔,斯作丕基。 所謂事者,各一人之攸能;所謂賢者,通眾賢之咸暨。 擬之網罟,先綱而後目;況之布帛,先經而後緯。 于塚宰處八法之末,厥執既分;在西京同大孝之科,于斯為貴。 乃知功廢于貪,行成於廉。 苟務瀆貨,都忘屬厭。 若是則善與能者為汗而為濫,恭且正者為訁皮而為忄僉。 法焉不能守節,辨焉不能明賢。 故聖人惡彼敗官,雖百能而莫贖;上茲潔行,在六計以相兼。 此蓋周公差次之,小宰分掌者。 考課則以是黜陟,大比則以為用舍。 彼六條四曰潔,晉法有所虧焉;四善二為清,唐制未之得也。 曷曰獨В茲道,分貫其餘?始於善而迄辨,皆以廉而為初。 念厥德之至貴,故他功之莫如。 譬夫五事冠于周家,聞之詩雅;九疇統之皇極,載自箕書。 噫,績效皆煩,清名至美。 故先責其立操,然後褒其善理。 是以古者之治,必簡而明,其術由此。 ◎記二首 【訥齋記】 第376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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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東坡集 下》
第37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