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貼黃。 臣未請杭州以前,言官數人造作謗議,皆言屢有章疏言臣。 二聖曲庇,不肯降出。 臣尋有奏狀,乞賜施行,遂蒙付外。 考其所言,皆是羅織,以無為有。 只如經筵進朱雲故事,雲是離間大臣之類,中外傳笑,以為聖世乃有此風。 今臣若更少留,必須捃拾。 似此等事,雖聖明洞照有無,如黨與既眾,執奏不已,則朝廷終亦難違其意,縱未責降,亦須出臣。 勢必如此,何如今日因臣親嫌之請,便與一郡,以全二聖始終之恩。 若聖慈于臣眷眷不已,不行其言,則必須騰謗,以謂二聖私臣,曲行庇蓋。 臣既未能補報萬一,而使浮議上及聖明,死有餘罪矣。 伏乞痛賜閔察,早除一郡。 【乞將上供封樁觔斗應副浙西諸郡接續糶米札子】 元六年七月十二日,翰林學士承旨左朝奉郎知制誥兼侍讀蘇軾札子奏。 臣伏見浙西諸郡二年災傷,而今歲大水,蘇、湖、常三郡水通為一,農民棲于丘墓,舟筏行于市井。 父老皆言,耳目未曾聞見,流殍之勢,甚于熙寧。 臣聞熙寧中,杭州死者五十餘萬,蘇州三十餘萬,未數他郡。 今既秋田不種,正使來歲豐稔,亦須七月方見新谷。 其間饑饉變故,未易度量。 吳人雖號柔弱,不為大盜,而宣、歙之民,勇悍者多,以販鹽為業,百十為群,往來浙中,以兵仗護送私鹽。 官司以其不為他盜,故略而不問。 今人既無食,不暇販鹽,則此等失業,聚而為寇,或得豪猾為之首帥,則非復巡檢縣尉所能辦也。 恭惟二聖視民如子,苟有可救,無所吝惜。 凡守臣監司所乞,一一應副,可謂仁聖勤恤之至矣。 然臣在浙中二年,親行荒政,只用出糶常平米一事,更不施行余策,而米價不踴,卒免流殍。 蓋緣官物有限,饑民無窮,若兼行借貸散,則力必不及,中路闕絶,大誤饑民,不免拱手而視億萬之死也。 不如併力一意,專務糶米。 若糶不絶,則市價平和,人人受賜。 縱有貧民無錢可糴,不免流殍,蓋亦有限量矣。 臣昨日得杭州監稅蘇堅書報臣云:杭州日糶三千石,過七月,無米可糶,人情洶洶,朝不謀夕,但官場一旦米盡,則市價倍踴,死者不可勝數,變故之生,恐不可復以常理度矣。 欲乞聖慈速降指揮,令兩浙運司,限一兩月內,約度浙西諸郡,合糶米斛,酌中數目,直至來年七月終,除見在外,合用若干石,入急遞奏聞。 候到,即指揮發運司官吏于轄下諸路封樁,及年計上供錢斛內擘畫應副,須管接續起發赴浙西諸郡糶賣,不管少有闕絶,仍只依地頭元價及量添水腳錢出賣,及賣到米腳錢,並用收買金銀還充上供及封樁錢物。 所貴錢貨流通,不至錢荒。 所有借貸散之類,候出糶有餘,方得施行。 似此計置,雖是數目浩瀚,然止於糶賣,不失官本,似易應副。 但令浙西官場糶米不絶,直至來年七月終,則雖天災流行,亦不能盡害陛下赤子也。 如蒙施行,即乞先降手詔,令監司出榜曉諭軍民,令一路曉然,知朝廷已有指揮,令發運司將上供封樁觔斗,應副浙西諸郡糶米,直至明年七月中。 不惟安慰人心,破奸雄之謀,亦使蓄積之家,知不久官米大至,自然趁時出賣,所濟不少。 惟望聖明,深愍一方危急,早賜施行。 取進止。 .貼黃。 臣去歲奏乞下發運司,于豐熟近便州、軍糴米五百萬石。 蒙聖慈依奏施行,仍賜封樁錢一百萬貫,令糴米。 而發運司以本路米貴為詞,不肯收糴。 去年若用貴價收糴,不過每鬥七十足錢,盡數收糴,猶可得百餘萬石,則今年出糶,所濟不少。 其發運司官吏不切遵稟之罪,朝廷未嘗責問。 習玩號令,事無由集。 今來若行臣言,即乞嚴切指揮,發運司稍有闕誤,必行重責。 所貴一方之民,得被實惠,所下號令,不為空言。 【乞擢用程遵彥狀】 元六年七月日,翰林學士承旨左朝奉郎知制誥兼侍讀蘇軾狀奏。 右臣竊謂朝廷用人,以行實為先,以才用為急。 二者難兼,故常不免偏取。 而端靜之士,雖有過人之行,應務之才,又皆藏器待時,恥于自獻,朝廷莫得而知之。 如臣等輩,固當各舉所聞,以助樂育之意。 伏見左朝散郎前僉書杭州節度判官廳公事程遵彥,吏事周敏,學問該洽,文詞雅麗,三者皆有可觀。 而事母孝謹,有絶人者。 母性甚嚴,遵彥甚宜其妻,而母不悅,遵彥出之。 妻既被出,孝愛不衰,歲時伏臘所以事姑者如未出。 而母卒不悅,遵彥亦不再娶,十五年矣。 身為仆妾之役以事其母,雖前史所傳孝友之士,殆不能過。 臣與之同僚二年,備得其實。 今替還都下,未有差遣,碌碌眾中,未嘗求人。 臣竊惜之。 伏望聖慈特賜采察,量材錄用,非獨廣搜賢之路,亦以敦厲孝悌,激揚風俗。 若後不如所舉,臣甘伏朝典。 謹錄奏聞,伏候敕旨。 【乞外補迴避賈易札子】 第62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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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東坡集 下》
第6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