頃者西方用兵累年,先帝之意,本在弔伐,而貪功生事之臣,惟務殺人爭地,得尺寸之土,不問利害,先築城堡,置州縣,使西夷憎畏中國,以謂朝廷專欲得地,非盡滅我族類不止,是以併力致死,莫有服者。 今雖朝廷好生惡殺,不務遠略,而此心未信,憎畏未衰,心既不服,惟有鬥力,力屈情見,勝負未可知也。 今日新獲鬼章,威震戎狄,邊臣賈勇,爭欲立功,以為河南之地,指顧可得。 正使得之,不免築城堡,屯兵置吏,積粟而守之,則中國何時息肩乎?乃者王韶取熙河,全師獨克,使韶有遠慮,誅其叛者,易以忠順,即用其豪酋而已,則今復何事?其所以兵連禍結,罷弊中國者,以郡縣其地故也。 往者既不可悔,而來者又不以為戒,今又欲取講主城,曰:「此要害地,不可不取。 」方唐盛時,安西都護去長安萬里,若論要害,自此以西無不可取者。 使諸羌知中國有進取不已之意,則寇愈深而兵不解,其禍豈可量哉!臣願陛下深詔邊吏,叛則討之,服則安之,自今已往,無取尺寸之地,無焚廬舍,無殺老弱,如此期年,諸羌可傳檄而定。 然朝廷至意,亦自難喻,將帥未必從也。 雖日行文書,終恐無益。 宜驛召陝西轉運使一員赴闕,面敕戒之,使歸以喻將帥,而察其不如詔者。 臣又竊聞朝論謂鬼章犯順,罪當誅死。 然譬之鳥獸,不足深責,其子孫部族,猶足以陸梁于邊。 全其首領,以累其心,以為重質,庶獲其用,此實當今之良策。 然臣竊料鬼章凶豪素貴,老病垂死,必不能甘于困辱,為久生之計。 自知生存終不得歸,徒使其臣子首鼠顧忌,不敢復仇,必將不食求死,以發其眾之怒。 就使不然,老病愁憤,自非久生之道。 鬼章若死,則其臣子專意復仇,必與阿里骨合,而北交于夏人,此正胡越同舟遇風之勢,其交必堅。 而溫溪心介於阿里骨、夏人之間,地狹力弱,其勢必危。 若見並而吾不能救,使二寇合三面以窺熙河,則其患未可以一二數也。 如臣愚計,可詔邊臣與鬼章約,若能使其部族討阿里骨而納趙純忠者,當放汝生還,質之天地,示以必信。 鬼章若從,則稍富貴之,使招其信臣而喻至意焉。 鬼章既有生還之望,不為求死之計,其眾必從。 以鬼章之眾與溫溪心合而討阿里骨,其勢必克。 既克而納純忠,雖放還鬼章,可以無患,此必然之勢也。 西羌本與夏人世仇,而鬼章本與阿里骨不協。 若許以生還,其眾必相攻,縱未能誅阿里骨,亦足以使二盜相疑而不合也。 昔太史慈與孫策戰,幾殺策,策後得慈,釋不誅,放還豫章,卒立奇功。 李得吳元濟將李,解縛用之,與同臥起,卒擒元濟。 非豪傑名將不能行此度外事也。 議者或謂鬼章之獲,兼用近界酋豪力戰而得之,仇怨已深,若放生還,此等必無全理。 臣以謂不然,若鬼章死於中國,其眾仇此等必深。 若其生還,其仇之亦淺。 此等依中國為援,足以自全。 自古西羌之患,惟恐解仇結盟。 若所在為仇敵,正中國之利,無可疑者。 臣出位言事,不勝恐悚待罪之至。 取進止。 【乞約(鬼章)討阿里骨札子】 元二年十月七日,翰林學士朝奉郎知制誥兼侍讀蘇軾札子奏。 臣近者竊見劉舜卿賀表,具言阿里骨罪狀,又竊聞舜卿乞削阿里骨官爵,續又聞阿里骨上章請命,議者或欲許其自新。 以臣愚慮,二者之說,皆未為得。 何者?阿里骨凶狡反覆,必無革面洗心之理。 今聞其女已嫁梁乞逋之子,度其久遠,必須協力致死,共為邊患。 今來上章請命,蓋是部族新破,眾叛親離,恐吾乘勝致討,力未能支,故匿情忍詬,以就大事。 若得休息數年,蓄力養鋭,假吾爵命,以威脅諸羌,誅不附己者。 羽翼既成,西北相應,必為中原之憂,非獨一方之病也。 且夏賊逆天犯順,本因輕料朝廷,以為必不能討己。 今若便從阿里骨之請,則其所料,良不為過。 西蕃小丑,朝為叛逆,暮許通和,則夏國之請,理無不許。 二寇滔天自若,欲戰欲和,無不可者,則西方之憂,無時而止矣。 然遂欲從舜卿之請,削奪官爵,即鬚髮兵深入致討,彼新喪大首領,舉國戒懼,我師深入,苟無它奇,恐難以得志。 臣愚以謂當使邊將發厚幣,遣辯士,以離其腹心,壞其羽翼。 今聞溫溪心等諸族已為所質,勢未能動,而心侔斂氈在其肘腋,跡同而心異。 若用臣前計,使邊臣與鬼章約,若能使其部族與溫溪心、斂氈等合而討阿里骨,納趙純忠,即許以生還,此政所謂以夷狄攻夷狄,計無出此者。 若朝廷便許阿里骨通和,即須推示赤心,待之如舊,不可復用計謀以圖此賊,數年之後,必自飛揚,此所謂養虎自遺患者也。 故臣願朝廷既不納其通和之請,又不削奪其官爵,存而勿論,置之度外,陰使邊臣以計圖之,似為得策。 臣屢瀆天聽,罪當誅死。 取進止。 【參定葉祖洽廷試策狀二首】 第23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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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東坡集 下》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