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以知,人之性也;可以知,物之理也。 以可以知人之性,求可以知物之理,而無所疑止之,則沒世窮年不能無也。 其所以貫理焉雖億萬,已不足浹萬物之變,與愚者若一。 學、老身長子,而與愚者若一,猶不知錯,夫是之謂妄人。 故學也者,固學止之也。 惡乎止之?曰:止諸至足。 曷謂至足?曰:聖王。 聖也者,盡倫者也;王也者,盡制者也;兩盡者,足以為天下極矣。 故學者以聖王為師,案以聖王之製為法,法其法以求其統類,以務象效其人。 向是而務,士也;類是而幾,君子也;知之,聖人也。 故有知非以慮是,則謂之懼;有勇非以持是,則謂之賊;察孰非以分是,則謂之篡;多能非以修蕩是,則謂之知;辯利非以言是,則謂之詍。 傳曰:「天下有二:非察是,是察非。 」謂合王制不合王制也。 天下不以是為隆正也,然而猶有能分是非、治曲直者邪? 若夫非分是非,非治曲直,非辨治亂,非治人道,雖能之無益於人,不能無損於人;案直將治怪說,玩奇辭,以相撓滑也;案強鉗而利口,厚顏而忍詬,無正而恣孳,妄辨而幾利;不好辭讓,不敬禮節,而好相推擠:此亂世奸人之說也,則天下之治說者,方多然矣。 傳曰:「析辭而為察,言物而為辨,君子賤之。 博聞強志,不合王制,君子賤之。 」此之謂也。 為之無益於成也,求之無益於得也,憂戚之無益於幾也,則廣焉能棄之矣,不以自妨也,不少頃干之胸中。 不慕往,不閔來,無邑憐之心,當時則動,物至而應,事起而辨,治亂可否,昭然明矣。 周而成,泄而敗,明君無之有也。 宣而成,隱而敗,闇君無之有也。 故人君者,周則讒言至矣,直言反矣;小人邇而君子遠矣!詩云:「墨以為明,狐狸而蒼。 」此言上幽而下險也。 君人者,宣則直言至矣,而讒言反矣;君子邇而小人遠矣!詩云:「明明在下,赫赫在上。 」此言上明而下化也。 正名篇第二十二 後王之成名:刑名從商,爵名從周,文名從禮,散名之加于萬物者,則從諸夏之成俗曲期,遠方異俗之鄉,則因之而為通。 散名之在人者:生之所以然者謂之性;性之和所生,精合感應,不事而自然謂之性。 性之好、惡、喜、怒、哀、樂謂之情。 情然而心為之擇謂之慮。 心慮而能為之動謂之偽;慮積焉,能習焉,而後成謂之偽。 正利而為謂之事。 正義而為謂之行。 所以知之在人者謂之知;知有所合謂之智。 所以能之在人者謂之能;能有所合謂之能。 性傷謂之病。 節遇謂之命:是散名之在人者也,是後王之成名也。 故王者之制名,名定而實辨,道行而志通,則慎率民而一焉。 故析辭擅作名,以亂正名,使民疑惑,人多辨訟,則謂之大奸。 其罪猶為符節度量之罪也。 故其民莫敢托為奇辭以亂正名,故其民慤;慤則易使,易使則公。 其民莫敢托為奇辭以亂正名,故壹于道法,而謹于循令矣。 如是則其跡長矣。 跡長功成,治之極也。 是謹于守名約之功也。 今聖王沒,名守慢,奇辭起,名實亂,是非之形不明,則雖守法之吏,誦數之儒,亦皆亂也。 若有王者起,必將有循于舊名,有作於新名。 然則所為有名,與所緣以同異,與制名之樞要,不可不察也。 異形離心交喻,異物名實玄紐,貴賤不明,同異不別;如是,則志必有不喻之患,而事必有困廢之禍。 故知者為之分別制名以指實,上以明貴賤,下以辨同異。 貴賤明,同異別,如是則志無不喻之患,事無困廢之禍,此所為有名也。 然則何緣而以同異?曰:緣天官。 凡同類同情者,其天官之意物也同。 故比方之疑似而通,是所以共其約名以相期也。 形體、色理以目異;聲音清濁、調竽、奇聲以耳異;甘、苦、咸、淡、辛、酸、奇味以口異;香、臭、芬、鬱、腥、臊、漏庮、奇臭以鼻異;疾、癢、凔、熱、滑、鈹、輕、重以形體異;說、故、喜、怒、哀、樂、愛、惡、欲以心異。 心有征知。 征知,則緣耳而知聲可也,緣目而知形可也。 然而征知必將待天官之當簿其類,然後可也。 五官簿之而不知,心征知而無說,則人莫不然謂之不知。 此所緣而以同異也。 然後隨而命之,同則同之,異則異之。 單足以喻則單,單不足以喻則兼;單與兼無所相避則共;雖共不為害矣。 知異實者之異名也,故使異實者莫不異名也,不可亂也,猶使同實者莫不同名也。 故萬物雖眾,有時而欲無舉之,故謂之物;物也者,大共名也。 推而共之,共則有共,至於無共然後止。 有時而欲偏舉之,故謂之鳥獸。 鳥獸也者,大別名也。 推而別之,別則有別,至於無別然後至。 名無固宜,約之以命,約定俗成謂之宜,異於約則謂之不宜。 名無固實,約之以命實,約定俗成,謂之實名。 名有固善,徑易而不拂,謂之善名。 物有同狀而異所者,有異狀而同所者,可別也。 狀同而為異所者,雖可合,謂之二實。 狀變而實無別而為異者,謂之化。 有化而無別,謂之一實。 此事之所以稽實定數也。 此制名之樞要也。 後王之成名,不可不察也。 「見侮不辱」,「聖人不愛己」,「殺盜非殺人也」,此惑于用名以亂名者也。 驗之所為有名,而觀其孰行,則能禁之矣。 「山淵平」,「情慾寡」,「芻豢不加甘,大鍾不加樂」,此惑于用實,以亂名者也。 驗之所緣以同異,而觀其孰調,則能禁之矣。 「非而謁楹」,「有牛馬非馬也,」此惑于用名以亂實者也。 驗之名約,以其所受,悖其所辭,則能禁之矣。 第36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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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
第3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