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順江酋長樂孫求內附,請立宣撫司及置郡縣一十三處,省臣將許之,右司都事歸暘曰:「古人有言曰:『鞭雖長,不及馬腹。 』使郡縣果設,有事不救,則孤來附之意,救之,則疲中國以事外夷,所謂獲虛名而受實禍也。 」與左丞呂思誠抗辨甚力。 泰費音問:「其策安出?」暘曰:「其酋長可授宣撫,勿責其貢賦,使者賜以金帛遣歸足矣。 」卒從暘言。 京師苦寒,有丐訴相丞馬前者,丞相索皮服予之,仍核在官所藏皮服之數。 將悉給貧民,暘曰:「宰相當以廣濟天下為心,皮服能幾何,而欲給之耶?莫若錄饑寒者賑之。 」丞相悟而止。 多爾濟為相,務存大體,而泰費音則兼理庶務。 一時政權頗出於泰費音,趨附者眾,多爾濟處之凝然,不與較,然泰費音亦能推讓盡禮,中外皆號為賢相雲。 丙子,以連年水旱,民多失業,選台閣名臣二十六人出為守令,許以民間利害實封呈省。 參知政事魏中立言于帝曰:「必欲得賢守,無如參議韓鏞者。 」帝乃特書鏞姓名,授饒州路總管。 饒俗尚鬼,有覺山廟者,能禍福人,盜將行劫,必往卜之。 鏞至,即撤其祠宇,沈土偶人于江,凡境內淫祠皆毀之;人初大駭,已而皆歎服。 鏞乃選民俊秀入學,求尊宿有學行為《五經》師,朔望,幅巾深衣謁先聖,每月課試,以示勸勉,由是人人自勵于學。 鏞居官,自奉澹泊,僚屬化之。 先是朝使至外郡者,所奉一不厭其欲,還即騰謗于朝。 其使饒者,鏞延見郡舍中,供以糲飯,退,終無後言。 尋有旨,以織幣脆薄,遣使笞行省臣及諸郡長吏,獨鏞無預焉。 丙戌,中書省建議:「以河南盜賊出入無常,宜分撥達勒達軍與揚州舊軍于河南水陸關隘戍守,東至徐、邳,北至夾馬營,遇賊掩捕。 」從之。 湖廣行省右丞實保,既為猺賊所害,其子實迪方為中書掾,請奔喪。 丞相以實迪有兄弟,不許,歸暘曰:「孝者,人子之同情,以其有兄弟而沮其請,非所以孝治天下也。 」乃許之。 是月,陝西行御史台臣,劾奏博爾濟布哈乃逆臣之親子,不可居太保之職,不報。 是冬,衛輝路天鼓鳴。 是歲,隆福宮三皇后鴻吉哩氏薨。 鄱陽朱公遷,以遣逸征至京師,授翰林直學士,每勸帝親賢遠奸,抑豪強,省冗費,修德恤民,庶天意可回,民志可定,不然,恐國家之憂,近在旦夕,帝嘉納之。 當國者惡其切直,不能容,公遷亦力辭;章七上,乃出為金華路學正。 ◎至正八年 春,正月,戊戌朔,命額林特穆爾知樞密院事。 丁未,享于太廟。 辛亥,黃河決,遷濟寧路于濟州。 詔:「各官府諳練事務之人,毋得遷調。 」 詔翰林國史院纂修后妃、功臣列傳,學士承旨張起岩、學士楊宗瑞、侍講學士黃溍為總裁官,左丞相泰費音,左丞呂思誠領其事。 是月,詔給銅虎符,以宮尉鄂勒哲布哈、貴赤衛副指揮使壽山監湖廣軍。 命湖廣行省右丞圖齊、湖廣宣慰都無帥鄂勒哲特穆爾,討莫磐洞諸蠻,斬首數百級,其餘二十餘洞,縛其洞酋楊鹿五赴京師。 二月,丙子,命皇子阿裕實哩達喇習讀輝和爾文字。 甲申,以宣政院使桑節為江南行台御史大夫。 時承平日久,內外方以觀望為政,桑節獨持風裁,御史行部,必飭厲而遣之。 湖廣簽事三寶珠,性廉介,所至搏貪猾無所貸;御史有以私請者,拒不納,則誣以事劾之。 章至,桑節怒曰:「若人之廉,誰不知之,乃敢為是言耶?」即奏杖御史而白其誣。 執政者惡之,移湖廣行省平章政事。 湖廣地連江北,威順王歲嘗出獵,民病之;又起廣樂園,多萃名倡巨賈以網大利,有司莫敢忤。 桑節至,謁王,王闔中門,啟左扉,召以入。 桑節引繩慶坐王中門而言曰:「吾受天子命來作牧,非王私臣也,焉得由不正之道入乎?」閽者入告王,王命啟中門。 桑節入,責王曰:「王,帝室之懿親,古之所謂伯父、叔父者也。 今德音不聞,而騁獵、宣淫,賈怨于下,恐非所以自貽多福也。 」王急握桑節手謝之,為悉罷其所為。 有胡僧曰小住持者,服三品服,恃龐橫甚,數以事陵轢官府,桑節掩捕之,得妻、妾、女樂、婦女十有八人,獄具,罪而籍之,由是豪強斂手。 桑節,河西人也。 是月,以前奉使宣撫賈惟貞稱職,特授永平路總管。 會歲饑,惟貞請降鈔四萬餘錠賑之。 詔濟寧鄆城立行都水監,以工部郎中賈魯為之。 魯,高平人也。 三月,丁酉,詔以束帛旌守令之廉勤者。 遼東索和努反,詐稱大金子孫,命將討擒之。 壬寅,土番盜起,有司請不拘資級,委員討之。 福建盜起,地遠,難於討捕,詔汀、漳二州立分元帥府轄之。 癸卯,帝親試進士二十有八人,賜阿嚕輝特穆爾、王宗哲等及第、出身。 己酉,湖廣行省遣使獻石壁洞蠻捷。 辛酉,遼陽烏延達嚕歡,妄稱大金子孫,受玉帝符文,作亂;官軍討斬之。 壬戌,《六條政類》書成。 是月,猺賊吳天保復寇沅州。 夏,四月,辛未,河間等路以連年河決,水旱相仍,戶口消耗,乞減鹽額,詔從之。 乙亥,帝幸國子學,賜衍聖公銀印,升秩從二品。 定弟子員出身及奔喪、省親等法。 詔:「守令選立社長,專一勸課農桑。 」 詔:「京官三品以上,歲舉守令一人,守令到任三月,亦舉一人自代。 」 平江、松江水災,給海運糧十萬石賑之。 丁丑,遼陽董哈喇作亂,鎮撫奇徹討擒之。 己卯,海寧州、沐陽縣等處盜起,遣翰林學士圖沁布哈討之。 是月,帝如上都。 命托克托為太傅,提調宮傅,綜理東宮之事。 第254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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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鑑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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