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丑,給事中胡安國入對,帝曰:「聞卿大名,何為累召不至?」安國再拜辭謝,進曰:「臣聞保國必先定計,定計必先定都;建都擇地,必先設險;設險分土,必先尊制;制國以守,必先恤民。 夫國之有斯民,猶人之有元氣,不可不恤也。 除亂賊,選縣令,輕賦斂,更弊法,省官吏,皆恤民之事也。 而行此有道,必先立政;立政有經,必先核實;是非毀譽,各不亂真,此致理之大要也。 是非核實,而後號令行,人心順從,惟上所命,以守則固,以戰則勝,以攻則服,天下定矣。 然欲致此,顧人主之志尚何如耳。 尚志所以立本也,正心所以決事也,養氣所以制敵也,宏度所以用人也,寬隱所以明德也。 具此五者,帝王之能事備矣。 乞以核實而上十有五篇,付宰相參酌施行。 」 己巳,江西安撫大使司奏孔彥舟北遁。 詔趣岳飛移屯江州。 左司諫吳表臣言:“風聞偽齊于京東路每戶科麻七斤,或者恐其以繩維舟,謀濟江之計。 今沿江津渡,皆當為備,就中採石,江稍狹而水緩,鑒之往事,備禦尤當嚴密。 樞密院勘會,已令韓世忠屯建康府,岳飛屯江州,防扼江道。 詔送沿江諸帥。 丙子,初,韓世忠進師討劉忠,是日,至岳州之長樂渡,與賊對壘,賊開塹設伏以拒官軍。 己卯,呂頤浩自鎮江入見。 庚辰,頤浩言:「金人頃侵建康,初自北岸掠小舟數十而濟,既至南岸,恣行掠船,濟渡軍馬。 其取和州,渡江亦然。 欲令江北諸渡,自九月朔日,惟于緊要渡口量留舟一二以備轉送斥堠文字,餘舟皆泊南岸。 至十月朔日以後,大江更不得通行,應公私舟船,悉令于南岸深港內隱藏;如違,篙梢並行軍法。 俟過防秋如舊。 」從之。 是日,韓世忠先遣中後左右四軍渡江,逼劉忠寨而屯。 先是世忠既移屯,乃弈棋飲酒,按兵不動者累日,眾莫窺其際。 一夕,獨與親信蘇格便服聯小騎直穿賊營,警夜者呵問,世忠曰:「我也。 」蓋已諜知賊中約以「我」字為號,故所向不疑,遂周覽賊營而去。 出,喜曰:「天賜我也!」即下令:「明日破賊會食。 」遂命諸軍拔柵前行,而潛令稅卒二千銜枚夜進,伏于山上。 翼旦,世忠親率選鋒及前軍俱進。 暨戰所,遣卒疾馳,入其中軍望樓,植麾張蓋,賊回顧驚潰,大敗遁去。 忠據白麵山跨三年,及是乃敗,其輜重皆為世忠所得。 始,世忠之出也,宣撫使孟庾以師久勞,止之,世忠請期半月當馳捷以獻,至是卒如所料。 甲申,呂頤浩言:「朝廷置沿海制置司,最為得策。 然敵人舟從大海北來,拋洋直至定海縣,此浙東路也。 自通州入料角,放洋至青龍港,又沿流至金山村、海鹽縣,直泊臨安府江岸,此浙西路也。 萬一有警,制置一司必不能照應。 望令仇悆專管浙東、浙西路,別除制置使一員專管浙東、福建。 」從之。 丙戌,御史中丞沈與求試吏部尚書兼權翰林學士,尚書戶部侍郎兼侍讀、提領榷貨務兼修政局詳定官黃叔敖試戶部尚書,試吏部侍郎兼直學士院綦崈禮與權兵部侍郎方孟卿兩易,秘閣修撰、都督府隨軍轉運使姚舜明權戶部侍郎,殿中侍御史江躋守侍御史。 八月,甲午,近歲官吏坐臓抵死之人,率皆貨配,故犯法者滋多。 至是錢塘縣吏樂振,受賄當死,詔論如律,其徒始駭懼。 大理寺丞姚焯因請以振刑名頒下諸州,從之。 金賑泰州戍邊戶。 金主如中京。 丙申,左司諫吳表臣言:「時方艱危,州郡獲全者無幾,正賴賢守以循撫之。 望用藝祖、漢宣帝、唐太宗、明皇故事,應郡守初自行在除授及代歸赴闕者,並令引對。 一則明示朝廷謹重郡守之意,使之盡心;二則可以揣知其人之賢否與其才之所堪,從而褒黜;三則自外來者,可詢其所以為政與民情風俗之所安,而下情上通,不至壅蔽。 」輔臣進呈,帝曰:「郡守,民之師帥,若不得人,千里受弊。 宜從之。 」 辛丑,左司諫吳表臣言:「大江之南,上自荊、鄂,下至常、潤,不過十郡之間,其要緊處不過七渡:上流最急者三,荊南公安、石首,岳之北津;中流最緊者二,鄂之武昌,太平之採石;下流最緊者二,建康之宣化,鎮江之瓜洲是也。 惟此七渡,當擇官兵,修器械。 其餘數十處,或道路迂曲,或水陸不便,非大軍往來徑捷之處,略為之防足矣。 又,十郡之間,地不過三千餘裡,有一州占江面五百里者,有占百餘裡者,遠近、多寡、勞逸大不均。 如七處渡口處,宜每縣分定百里,專令巡尉守之,則力均而易守。 」詔以付沿江守帥。 癸卯,淮東宣撫使劉光世言通問使、朝奉郎王倫還自金國。 始,朝廷遣人使敵,自宇文虛中之後,率募小臣或布衣借官以行,如倫及朱弁、魏行可、崔縱、洪皓、張邵、孫悟輩,皆為所拘。 既而金都元帥宗翰在雲中,遣都點檢烏陵思謀至館中,具言息兵議和之意,俾倫南歸,須使人往議。 宗翰貽帝書,略云:「既欲不絶祭祀,豈宜過于吝愛,使不成國!」於是皓、弁皆得以家問附倫而歸。 倫至東京,與劉豫相見,豫遣偽合門宣贊舍人馬某伴押至境上。 光世以聞,詔倫赴行在。 乙巳,德安圍解。 第164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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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鑑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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