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晉以後,始有文筆之分。 《文心雕龍》云:今之常言,有文有筆,無韻者文也,有韻者筆也。 然《雕龍》所論列者,藝文之屬,一切并包。 是則文筆分科,只存時論,固未嘗以此為限界也。 昭明太子之序《文選》也,其于歷史,則雲事異篇章;其于諸子,則雲不以能文為貴。 此為裒次總集,自成一家,體例適然,非不易之定論也。 若以文筆區分,則《文選》所登無韻者亦自不少。 若以文之為道,貴在文彡彰,則未知賈生《過秦》,比于周秦諸子,其質其文彡,竟何所判?且《漢書·藝文志》儒家者流,有賈誼五十八篇,《過秦》亦在其列。 此亦諸子,何以獨堪登錄?有韻文中,既登漢祖大風之作,即古詩十九首,亦皆入選,而漢晉樂府,反在所遺。 是其于韻文也,亦不以節奏低昂為主,惟取文采斐然,足耀觀覽,又失韻文之本矣。 是故昭明之說,本無可以成立者也。 近世阮伯元氏,以為孔子贊易,始著《文言》,故文必以駢儷為主,而又牽引文筆之分,以成其說。 夫有韻為文,無韻為筆,則駢散諸體,皆是筆而非文。 藉此證成,適足自陷。 既以《文言》為文,則序卦說卦,又將何說?且文辭之用,各有所當。 彖象諸篇,屬於占繇之體,則不得不為韻語;繫辭文言,屬於述贊之體,則不得不為儷辭;序卦說卦,或屬目錄,或屬箋疏,則不得不為散錄。 必以儷辭為文,何以十翼不能一致?豈波瀾既盡,有所謝短乎?或舉《論語》辭達一言,以為文之與辭,劃然異職。 然則文言稱文,繫辭稱辭,體格未殊,而稱號有異,此又何也?董仲舒云:《春秋》文成數萬,兼彼經傳,總稱為文。 猶曰今文家之曲說。 太史自序,亦云論次其文,此固以史為文也。 又曰:「漢興,蕭何次律令,韓信申軍法,張蒼為章程,叔孫通定禮儀,則文學彬彬稍進。 」此非駢偶之文,而未嘗不謂之文也。 屈宋唐景之作,既是韻文,亦多駢語。 而《漢書·王褒傳》已有《楚辭》之目,王逸仍之,名曰楚辭,不曰楚文。 則有韻與駢偶者,亦未嘗不謂之辭也。 《漢書·賈誼傳》云:以屬文稱于郡中。 其文雲何?若雲賦也,則《惜誓》登于《楚辭》,文辭不別矣。 若雲奏記條議,則又彼之所謂辭也。 《司馬相如傳》云:景帝不好辭賦。 《法言·吾子篇》云:「詩人之賦麗以則,辭人之賦麗以淫。 或問君子尚辭乎?曰君子事之為尚,事勝辭則伉,辭勝事則賦,事辭稱則經。 」此可見韻文駢體,皆可稱辭,無文辭之別也。 且文辭之稱,若從其本以為分析,則辭為口說,文為文字。 古者簡帛重煩,多取記臆,故或用韻文,或用駢語,為其音節諧熟,易於口記,不煩記載也。 戰國縱橫之士,抵掌搖唇,亦多疊句。 是則駢偶之體,適可稱職。 而史官方策,如《春秋》《史記》《漢書》之屬,乃當稱為文耳。 由是言之,文辭之分,矛盾自陷,可謂大惑者矣。 蓋自梁李韓柳獨孤皇甫呂李來張之輩,競為散體,而自美其名曰古文辭,將使駢儷諸家,不登文苑。 此固持論偏頗,不為典要。 今者務反其說,亦適成論甘忌辛之見。 此亡是公之所笑也。 第436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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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文選》
第43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