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民于五金之用,一日不可缺,一人不可無。 今以天下之大,而所用銅鐵,皆仰給外洋。 至于金銀,如英美所屬之新舊金山,每歲出於礦者數千萬,奚啻取之如泥沙。 中國無生之之道,僅以古昔所有,互相轉輸,又已用之盡錙銖。 通商以來僅三十年,而外國日富,中國日貧。 複數十年,則益不可支矣。 是可不籌所以振之哉!且中國礦產之饒,甲于地球諸國。 苟善取而善用之,固大可為之資也。 而論採取之道,則官商分辦之外,惟礦屯一法為最善。 何以言之?今天下額設綠營之外,每省各有防營。 無事坐食,既糜巨餉,去之又不足以建威銷萌,益示弱於鄰敵。 是以新疆之豫軍,畿輔之淮軍,莫不經理屯田,以裨軍食。 其他如河防水利,炮台城垣諸工,亦往往借助于各營。 此誠撙節財用酌劑盈虛之要道也。 竊聞西南滇黔楚粵隴蜀諸省,五金併產,寶氣充積。 誠擇礦苗最旺之山,每省先撥一二營,試行采煉。 于以創開風氣,逐漸推廣。 有六利焉。 向聞傭工開礦,一人所獲,每敷一人之食。 如得佳礦,即有贏餘。 營勇開礦,計每丁終歲所獲,即不能抵所支之餉。 如或僅抵十之五六,亦可省營餉之半也。 若礦屯漸多,即所節甚巨。 其利一。 勇丁游閒無事,浸至習成驕惰,騷動閭閻,今于操練之餘,課以礦務,使之勤動于山谷之間,猶得葆其樸勇之氣。 其利二。 礦產皆在窮岩絶嶠遼廓之區,于此分屯各營,則苗蠻有懾服之心,客匪絶占踞之望。 其利三。 官商開礦,籌本最難。 本之難籌,尤以工費為大宗。 營勇有額支之餉。 經始之初,只須購機器,訂礦師。 成本既輕,事乃易集,其利四。 礦務既興,則運送必有舟車,淘煉必有工匠。 未始非小民謀食之資。 其利五。 無論金銀銅鐵,中國之所出漸多,則外洋之來者漸少。 一年計之而不足,數十年計之而有餘。 其利六。 有此六利,則礦屯之舉,尤勝於官商之經營也審矣。 若夫選將領,擇官吏,聯民情,定規制,則恃乎各省大吏之體察情勢,訪求人才,視其意之輕重,而效之大小判焉。 昔宋蘇軾治徐州,以利國監為鐵官,商賈所聚,凡三十六冶。 冶各百餘人。 採礦代炭,多強力鷙忍之民。 欲使冶戶各出十人,借其名于官,授以刀槊,教之擊刺,每月庭集而閲試之,以待大盜。 此寓強於富之術也。 而礦屯之說,則足以寓富於強。 推而行之,富一方可,富天下亦可。 譬猶導水者之引其泉,將滾滾而不竭也,而豈有泄涸之患也哉! ○拙尊園叢稿序 光緒十九年秋,余友黎君蒓齋裒所為古文辭百餘首,郵致上海,付之石印。 貽書海外,征序于余。 余與蒓齋相知久,其敢以不文辭。 當同治紀元,蒓齋以廩貢生應毅皇帝求言之詔,上書論時事萬餘言。 是時河內李文清公棠階,以名儒入政府,建議宜擢用風示天下。 會曾文正公駐軍安慶,進剿粵寇于江南,天于命以知縣發往安慶大營差遣。 中興新政,頗有採用蒓齋議者。 天下因以誦蒓齋之文而想見其人。 越二年,余入曾文正公幕府。 文正告余幕中遵義黎君暨淑浦向師棣伯常可交也。 余始與二君以學業相砥鏃。 伯常志豪才健,不幸遘疾以沒。 蒓齋恂恂,如不勝衣。 而意氣邁往,若視奇績偉勛可捩契致。 文正意不謂然。 顧時時以文事獎勉僚屬。 一見許余有論事才。 謂蒓齋生長邊隅,行文頗得堅強之氣,鍥而不捨,均可成一家言。 居常誨人,以為將相者天下公器,時來則為之,雖旋乾轉坤之功,邂逅建樹,無異浮雲變幻于太虛,怒濤起滅于滄海,不宜攖以成心。 文者,道德之鑰,經濟之輿也。 自古文周孔孟之聖,周程張朱之賢,葛陸范馬之才,鮮不藉文以傳。 苟能探厥奧妙,足以自淑淑世。 舍此則又何求! 當是時,幕府豪彥雲集,并包兼羅。 其治古文辭者,如武昌張裕釗廉卿之思力精深,桐城吳如綸摯甫之天資高雋。 余與蒓齋咸自愧弗逮遠甚。 文正沒後,同人散之四方,罕通音問。 蒓齋蹤跡雖隔,而情意益親。 數萬里外,往往互達手書。 有無未嘗不相通也,升沉未嘗不相關也,文藝未嘗不相質也。 蒓齋自出幕府,浮沉州縣者近十年,充出使英、法、西班牙三國參贊者又五六年,頗以未盡所用,鬱鬱不樂。 既而天子驟用為出使日本大臣。 任將滿,遽丁內艱。 服闋復用之。 前後凡奉使六年。 適值朝鮮內變,強鄰隱集戰艦,將駛往襲取其國都。 蒓齋偵知,密電馳報。 余時在署北洋大臣張靖達公幕府。 力勸速發兵輪,統以大將,風馳電邁,遂執戎首以歸。 敵軍遲到半日耳。 至則內亂已定,受盟而退,朝鮮無事。 今傅相合肥李公追論蒓齋前勞,天子簡授川東兵備道,監督重慶新關。 蒓齋蒞官兩年,諸所規畫,卓然可觀。 來書自以生平志事,垂老無成,若有未慊于懷者。 蒓齋蒓齋,胡不追味文正之言而不自得若此乎? 余昔盤桓幕府,靜觀世變,垂二十年。 出而任事者逮十年,始知文正之論,實不我欺。 大凡經世百務,機之已至,我一措注,推輓者四出而助之,非必恃權位之重也。 機之未至,我極經營,者四出而撓之,不盡由權位之輕也。 蒓齋惟置其難自主者。 靜以俟時,珍其所固有者,聊自怡悅足矣。 蒓齋為文,恪守桐城義法,其研事理,辨神味,則以求闕齋為師。 文凡六卷,顏曰《拙尊園叢稿》,倉卒未及鈔示。 然蒓齋之文,大半皆余所及見。 其翹然傑出者,猶往來余胸中也。 可傳也。 ○出使四國奏議序 第142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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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文選》
第14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