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代以上,君民相通,但有足民之事,更無足君之事。 必百姓足而後君足,猶子孫富而父母未有貧者也。 三代以下,君民相隔,既有足君之事,又有足民之事,且必君足而後百姓足,猶父母富,而子孫亦未有貧者也。 夫欲足民,莫如重農務穡,欲足君莫如操錢幣之權。 然而往往不能操其權者,何也?蓋自毀錢為器,起於工匠,而利權一失矣。 鉛錢私鑄,竊于奸民,而利權再失矣。 外洋錢幣,行于中國,而利權三失矣。 銀價低昂,操于商賈,而利權四失矣。 錢票倉券,出於富戶,而利權五失矣。 今欲操錢幣之權,莫如禁銀而行鈔而又盡去其弊,則國用常足,而民財同阜矣。 請綜錢幣之源流論之。 後魏團謙之曰:堯遭大水,以歷山之金鑄錢,湯遭大旱,以莊山之金鑄錢。 夫古者分國而治資于粟帛者重,而資于錢幣者輕,故非水旱,要可不鑄。 後人或以珠玉龜貝刀布為幣,未嘗專以銀與錢也。 鄭司農釋詩,抱布貿絲云:周人以布廣二寸,長二尺,憑官司印書其上,以為民間貿易之幣。 此即行鈔所。 漢武帝造白鹿幣,唐憲宗用飛錢,又為行錢之漸。 至宋張詠始行交子。 宋孝宗以內帑金帛,易楮市藏於內庫,一時楮幣重於黃金。 沿及金元皆用紙鈔。 明初亦行寶鈔。 至英宗有米麥折銀之令,弛用銀之禁,由是有出無入,而鈔遂不行。 迨崇禎十六年,生員蔣臣奏行銅鈔,帝意欲用紙鈔,因流賊渡河,其事遂止。 夫自宋迄明凡行鈔四五百年,本朝順治中,亦嘗兼行鈔幣,苟其有害無利,安能行之如是其久哉?按明戶部侍郎倪元璐,嘗欲行鈔,其時省臣條陳十便,一曰造之本省,二曰行之途廣,三曰賫之也輕,四曰藏之也簡,五曰無成色之好醜,六曰無稱兌之輕重,七曰革銀匠之奸偷,八曰杜盜賊之窺伺,九曰錢不用而用鈔,其銅盡鑄軍器,十曰鈔行而銀不行,其銀盡實內帑。 此十者,惟末二條立法尚未盡善,蓋鈔可用,而錢不可廢也。 銀雖可廢,宜仍散之民間為器飾,而不宜盡實內帑也。 其餘皆至論名言,無可疑者。 而蒙細推行鈔之利,其實不止此。 如凡以他物為幣皆有盡,惟鈔則無盡。 造百萬即百萬,造千萬即千萬,則操不涸之財源,其大利一也。 萬物之利權收之於上,布之於下,則尊國家之體統,其大利二也。 外欲不得以其幣行中國,則動遠夷之畏服,其大利三也。 奸民謀逆,類皆以財利要結人心。 國家財用不竭,則消奸民之逆志,其大利四也。 用銀有白紋元絲洋錢之不同,行鈔歸於畫一,則齊天下之風俗,其大利五也。 鈔法既行,收銅以供鼓鑄,則極錢法之精好,其大利六也。 鈔值既有一定,商賈不得低昂之,則絶民心之詐偽,其大利七也。 富家或以土窖藏銀,歷久不用,銀益見少,今舉而變之,悉出易鈔,則去壅滯之惡習,其大利八也。 鈔式宜變從前,分為七等,大鈔書《孝經》,其次書印先正格言,俾民識字,則寓教民之深意,其大利九也。 凡漕務河務鹽務皆有積弊,當厘人不敢議者,恐經費不足故也,若行鈔無難更定章程矣,則除萬事之積弊,其大利十也。 國計大裕,捐例永停,即捐銜亦可無庸,則重朝廷之名器,其大利十一也。 一切取民者從薄,予民者從厚,則行千載之仁政,其大利十二也。 夫天下無不弊之法,而常恃有救法之人,而欲圖天下之大功,必先破眾人之論。 人徒見宋金元明行鈔不能無弊,遂以為不可行,不知皆立法未周之故耳。 今試言其弊之大略。 一則單紙易壞,而不知裝潢糊表也。 二則式印苟簡,而不知宜鏤版精工也。 三則鈔文但書刑律,無可觀玩也。 四則印章不多,難於辨別也。 五則中統鈔自二貫至十文,分為十一等,太瑣屑也。 六則中統鈔止於二貫,民猶不便也。 七則鈔值二貫者,止費錢三四文,資本太輕,紙幅狹隘,程式不精也。 八則有司以出鈔為利,入鈔為諱也。 九則民以舊鈔換新鈔,必增工墨費,每貫三分也。 十則舊鈔行用,每至簡閲也。 十一則鈔法屢更,使民疑也。 十二則不鑄錢,而錢日少也。 十三則仍雜用銀也。 十四則專利於上,而不能行惠於民也。 十五則雖設嚴刑,而未盡防偽之道也。 今誠能一一悉去其弊,則行鈔者,宋金元明之法也,而所以行鈔者,固非宋金元明之法也,豈非理財之善策哉!嘉慶年間翰林學士蔡之定曾奏請行鈔。 然徒言行鈔,而不知去弊之方,則無以全收其利而不受其害,宜其議之不行也。 夫自古有治人無治法。 然苟有治人必有治法,而立法之善,不過即弊法而去其弊,所謂勝者,所用敗者之謀也。 蒙嘗博觀載籍,遍訪通人,有言行鈔之利者,必與之深心商榷,而究其理。 有言行鈔之害者,必與之反覆辨論,而窮其故,實見鈔法之行,利及百姓,而非止國家也,利及萬世,而非止一時也。 故為考證八條,目四十,問答二十,以破眾人之論。 芻蕘之愚,俟有言責者擇焉。 ○原鈔之始 元何異孫曰:鄭司農釋《詩》:「抱布貿絲」云:周人以布長二尺,憑官司印書其上,以為民間貿易之幣,此用鈔之始。 按司農此條,見《周禮》注,余初得之,謂可以證鈔法。 後檢舊本《十一經問對》,則知何異孫已先我言之矣。 今《通志堂經解》所刊《十一經問對》刪去此條。 漢武帝時禁苑有白鹿,乃以白鹿皮方尺,緣以藻繢為皮幣,值四十萬。 王侯宗室朝覲聘享,必以皮幣薦璧,然後得行。 按一皮而值四十萬,其值太重,窺此意止欲取王侯宗室之利,與民間無預也。 第113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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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文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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