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林侍讀學士、龍圖閣學士、朝散大夫、尚書吏部郎中、知河陽軍州事、兼管內勸農使、上護軍、賜紫金魚袋韓維題蓋。 熙寧五年閏七月二十三日,觀文殿學士、太子少師致仕歐陽公,薨于汝陰之私第,年六十六。 上聞震怛,不視朝,贈公太子太師,太常謚曰文忠,恤後加賻,不與常比。 天下正人節士,知公之亡,罔不駭然相弔,痛失依仰。 其孤寺丞君,乃以樞密副使吳公所次功緒,並致治命,以墓銘為請。 竊惟當世能文之士,比比出公門下,不屬於彼而獨以見屬,豈公素諒其愚,謂能直筆,足信後世邪,此其敢辭。 公諱修,字永叔。 唐太子率更令詢四世孫琮,嘗為吉州刺史,又八世孫萬,復為吉之安福令,子孫因家焉。 曾祖諱郴,安福六世孫也,孝悌之行,鄉裡師服,仕南唐為武昌令,累贈太師中書令。 曾祖妣劉氏,追封楚國太夫人。 祖諱偃,強學善屬文,南唐時獻所為文十餘萬言,召試,補南京街院判官,累贈太師中書令兼尚書令。 祖妣李氏,追封吳國太夫人。 父諱觀,性至孝,力學,咸平中擢進士第,當官明而尚恕,每決重闢,尤加審慎,苟理有可脫,必平反之,終泰州軍事判官,累贈太師中書令兼尚書令,追封鄭國公。 自公祖始徙居吉水,後吉水析為永豐,今為永豐人。 公自四歲而孤,母韓國太夫人鄭氏守志不奪,家雖貧,力自營贍,教公為學。 公亦天資警絶,經目一覽,則能誦記。 為文,下筆出人意表,及冠,聲聞卓然。 天聖中舉進士,凡兩試國子監,一試禮部,皆為第一。 逮崇政試,雖中甲科,人猶以不魁多士為恨。 初補西京留守推官,洛尹文康王公知非常才,歸薦于朝。 景初召試,遷鎮南軍節度掌書記、館閣校勘。 時文正范公權尹京邑,以直道自進,每因奏事,必陳時政得失,大忤宰相意,斥守饒州。 諫官不敢言,公貽書責之,坐貶峽州夷陵令。 余安道、尹師魯繼上書直范公,復被逐。 當時天下以「四賢」稱之。 俄徙光化軍乾德令,改武成軍節度判官。 康定初召還,復館閣校勘,遷太子中允,預修《崇文總目》,成,改集賢校理,同知太常禮院。 請外補,通判滑州事。 慶歷初,仁宗禦天下久,周悉時弊,重以西師未解,思欲整齊眾治,以完太平,登進輔臣,必取人望,收用端鯁,以增諫員。 公首被其選,擢太常丞,知諫院事,賜五品服,未幾,同修起居注。 公素凜忠義,遭時遇主,自任言責,無所顧忌,橫身正路,風節凜然。 時正獻杜公、文正范公、今司空富公皆在二府,公每勸上乘間延見,推誠咨訪。 上後開天章閣,屢召諸公詢究治本,長策大議,稍稍施用,紀綱日舉,僥倖頓絶。 小人始大不喜,相與巧詆,必期破壞。 公常極力左右之。 俄拜右正言、知制誥,賜三品服。 大臣有建白請廢麟州,徙其治于合河津,以省饋餉者。 命公親往相視,使回奏曰:「麟州天險,正據要害,不可廢。 第減其兵駐並河諸堡,有警呼集,數舍之近爾。 兵既減,糧自不乏。 」詔從之。 又奏:「忻、代州、岢嵐、火山軍,並邊民田,始潘美為帥,患虜時入寇,徙其民以空之,遂號禁地。 自景德通好,我雖循舊,而虜人盜耕不已。 請募民計頃出丁為兵,量入租粟以耕之,歲可得數百萬斛,邊用給矣。 不然,他日必盡為虜人所有。 」時並帥恥謀不自己,沮撓久之,其後卒如公請。 凡賦斂過重民所不堪者,又奏罷十數事,疲俗以安。 四年秋,北虜盛兵雲州,聲言西討。 朝廷疑其有謀,議選文武材臣密為經畫,二府請輟公以往,即以公為龍圖閣直學士、河北都轉運使。 公至則區別官吏,使能者儘力。 均徙財用,而邊計有餘。 奏廣禦河漕運,造鎖筏船以絶侵盜。 置都作院于磁、相州,一道兵械悉仰給焉。 方條列北方利病,欲大為措置,會文正范公與同時入輔者終為讒說所勝,相繼罷去,一時進用者皆指之為黨。 公復慨然上書,極言論救。 執政與其朋益怒,協力擠之。 初,公有妹適張龜正。 龜正亡,無子,妹挈前室所生孤女以歸,及笄,公為選宗人晟以嫁之。 會張氏以失行系獄,言者乘此欲並中公,復捃張氏資產事,遂興詔獄窮治。 上為命內臣監劾,卒辨其誣,猶降授知制誥、知滁州事。 執政意不快,摭勘官與監劾內臣細故,皆被責。 八年春,就改起居舍人、知揚州事。 踰年,徙知潁州事。 皇初,復龍圖閣直學士。 二年秋,移知應天府兼南京留守司事,歷尚書禮部、吏部郎中。 丁太夫人憂,去職。 服除,入見,上怪公鬚髮盡白,惻然存撫,恩意甚厚,命判吏部流內銓。 素忌公者恐將大用,乃偽為公疏,請汰內臣,以激眾怒。 有選人胡宗堯者,當引對改官,前任本州嘗以官舟假人,已而經赦去官,止得循資。 公與判南曹官,對日取旨,上欣然令改官。 宦者楊永德密奏曰:「宗堯,翰林學士宿之子,有司援救之,私也。 」遂出公知同州事。 物論不平,上亟開悟,留公刊修《唐書》。 俄入翰林為學士,史館修撰,勾當三班院。 至和二年夏,請郡,改侍讀學士、知蔡州事,留不行。 復除翰林學士,判太常寺兼禮儀事,遷右諫議大夫。 第528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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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修集》
第52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