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啟。 承惠佳篇,豈勝欽服。 昨日見顧,遂當祗詣,曾不為言。 其如清宴佳賓,難復多得。 若曰《春秋》為義,當得徐嶠筆法,何用於「黎」稱弟子?自南朝起此弊事,遂成風俗。 其如近日士人,佞佛者少,宜于此時,力與革此弊事,惟有賢者為之。 《禮》曰「君子動而為世法」,然則舉措其可不慎哉?金氏世以財雄南方,今乃出佳子弟,甚可愛也。 雄、漠、瀛、霸、保州粉紙,誰謂不可書?請試察。 【與修史學士三通〈嘉三年〉】 △一 某啟。 辱教,開發蒙滯,實寡陋者之幸也。 早來寧王憲只為更名,與郯王嗣直數人,同須再出封國。 其他更有易名者,偶不徙封爾。 就中此卷錯處多,然舍此更無也。 某白。 △二 某啟。 前日承惠服屬圖,寡陋蒙益,何勝感愧。 欲見當年修《真宗實錄》人官職、姓名、差官及書成年月,告與檢示,不罪相煩。 八日,某拜白晉叔學士。 △三 多日不奉見,春暖,康和。 中間承見惠臘雪散者,或有,更乞少許。 某再拜。 【與黃渭一通】 修啟。 多事,不及周謹。 鄙文或可刊石,望只依首尾,不須添他語,亦不必平空,及不用官銜。 惟書、刻人欲署姓名,無妨。 墨本乞三五紙。 乍別,保愛。 修再拜。 【與李吉州一通】 人至,辱書為誨,承臨郡之暇體況甚休。 鄉郡多幸,得賢侯為立學舍。 蒙索鄙文,竊喜載名廡下,遂不敢辭。 筆語粗惡,幸望與伯鎮學士評改而刻石也。 冬冷,千萬加愛。 【與人一通】 辱留郡兩日,偶客多,不及款話,惟望慎疾自愛。 俗子多是非,難防,勉強接納。 小疾不足過疑,卻恐過當服藥,致生疾耳。 二者愚慮,恃眷舊敢然,悚惕悚惕。 公議難遏,亨復匪遙,他不足道也。 區區某又拜。 ●卷一五三·書簡卷十 【與十四弟〈煥,字大明〉七通】 △一〈皇二年〉 某啟。 仕宦多故,久不附書。 冬寒,計與諸眷安和。 某為太君年老多病,未能一歸鄉裡,親拜墳墓,祖墳更望與照管。 余托鄭齋郎致意。 此外保愛。 不宣。 某書上十四弟秀才,閏月六日。 △二〈皇五年〉 某罪逆深重,不自死滅,禍罰上延太君,以去年三月十七日有事。 攀號冤叫,五內分崩,不孝深蒼天!罪逆深蒼天!見在潁州持服。 昨者鄭齋郎自鄉中來,得十四弟書,知與骨肉奉親各安。 某為于潁州卜葬,所以未及歸得,只候服闋,南歸相見。 書言回陂樹倒,但勿令人斫伐為幸。 諸大小墳域,且望更與掛意照管。 年歲間,某歸相見,余不多言。 今因嗣立人回,奉此不具。 兄押。 書寄十四弟秀才,四月七日。 兗墨、宣筆,表遠信。 △三〈皇五年〉 十四弟秀才。 前者嗣立人力回,曾附書及筆墨等,想得達。 邇來暑熱,上下各安。 某今者扶護太君靈柩歸葬,先遣嗣立歸,凡有可幹事,為嗣立少心力,吾弟且與同共勾當。 相見不遠。 秋熱,好將息。 不次。 某書白十四弟。 七月十五日。 △四〈皇五年〉 十四弟。 昨自扶護南歸,得相見,庶事頗相牽率。 自別,計安,諸侄亦計無恙。 某初十日已至家,一行如常。 但憂墳塋,惟托勤為照管。 諸已面諭,更不言也。 此外教諸侄為學,各令謹慎為佳。 時寒,好將攝。 因人頻附書來,言墳頭子細,是切。 不具。 兄某書送十四弟。 △五〈皇六年〉 十四弟。 別後計與諸眷各安。 自離吉水後,未曾得來書。 中間景歸,曾有書,必達。 八郎近寄信來,回陂門垣及水道並已改了,不知是否?因書言及。 今因寒食,遣人力去上墳,望與至少卿墳頭一轉。 為地遠,只附錢去,與買香、紙、酒等澆奠。 小叔、西街小大郎諸骨肉,並與申意,前曾附書,更不寫書也。 更附錢五佰文、與回陂墳頭張旺,取伊一領狀,封來。 仍指揮伊修蓋牆垣,看鎖門戶,千萬千萬。 如有事,書中細與言來。 春暄,各好將息。 不次。 兄押書送十四弟。 △六〈至和二年〉 書寄十四弟秀才。 久別,計安樂。 吳榮來,得書,回陂墳所,必與照管。 今因寒食,令人力蕭及去上墳,將錢伍佰省,請與買酒食去澆奠回陂墳,並與覷當垣牆門戶。 錢一索與看墳張旺,仍指揮伊覷當樹木,及取領狀一紙來。 春暖,好將息。 不具。 兄押。 書白十四弟秀才,二月四日。 △七〈嘉元年〉 人力來,得書,知骨肉並安,深慰深慰。 為今春使契丹,寒食不曾遣得人往墳所。 吾弟並與到諸墳,深感深感。 修見乞洪州,亦只為先墳也。 未得間,恐吾弟因出入且為照管。 兄押。 書送十四弟,四月十五日。 【與十二侄〈通理〉二通〈皇四年。 任象州司理。 〉】 △一 自南方多事以來,日夕憂汝。 得昨日遞中書,知與新婦諸孫等各安,守官無事,頓解遠想。 吾此哀苦如常。 歐陽氏自江南歸明,累世蒙朝廷官祿,吾今又蒙榮顯,致汝等並列官裳,當思報效。 偶此多事,如有差使,盡心向前,不得避事。 至于臨難死節,亦是汝榮事,但存心盡公,神明亦自,慎不可思避事也。 昨書中言欲買硃砂來,吾不闕此物,汝于官下宜守廉,何得買官下物。 吾在官所,除飲食物外,不曾買一物,汝可安此為戒也。 已寒,好將息。 不具。 吾書送通理十二郎。 △二 承示近文,只如此作得也。 但古詩中時復要一聯對屬,尤見工夫。 並問當因書言去。 昔選人有陳奇者,舉主十六人,仁宗見其未嘗歷選調,特旨不改官,以戒馳騖者。 初官,宜少安之。 【與十三侄奉職一通〈皇五年〉】 第483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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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修集》
第48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