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臣近曾上言,為京師土木興作處多,乞行減罷。 尋準敕差臣與三司同共相度減定,續具奏聞次。 今又聞聖旨下三司,重修慶基殿及奉先寺屋宇。 臣伏見近年政令乖錯,紀綱隳頽,上下因循,未能整緝。 惟務崇修祠廟,廣興土木,百役俱作,無一日暫停。 方今民力困貧,國用窘急,小人不識大計,不思愛君,但欲廣耗國財,務為己利,恣侵欺于官物,圖酬獎之功勞,託名祖宗,張大事體。 況諸處神禦殿,當蓋造之初,務極崇奉,棟宇堅壯,莫不精嚴,雖數百年,未必損動。 近年以來,不住修換,昨開先殿只因兩柱損,遂換一十三柱,前後差官檢計,朝廷並不取信,只憑最後之言,遂至廣張物料。 蓋緣廣張得物料,即多圖酬獎恩澤。 竊以崇奉祖宗,禮貴清淨。 今乃頻有遷徙,輕黷威靈,要其所歸,止為小人圖利。 臣見自古人君好興土木者,自《春秋》、《史記》,歷代以來並皆書為過失,以示萬世。 今小人圖一旦之利,黷祖宗之威靈,置人主于有過之地,誰忍為之?臣實痛惜。 臣因準敕減定,于三司略見大概:開先殿初因兩條柱損,今所用材植物料共一萬七千五百有零,睦親宅神禦殿所用物料又八十四萬七千,又有醴泉、福勝等處物料,不可悉數。 此外軍營庫務合行修造者,又有百餘處。 使厚地不生他物,惟產木材,亦不能供此廣費。 自古王者尊祖事神,各有典禮,不必廣興土木,然後為能。 臣竊見累年天災,自玉清、昭應、洞真、上清、鴻慶、壽寧、祥源、會靈七宮,開寶、興國兩寺塔殿,並皆焚燒蕩盡,足以見天意厭土木之華侈,為陛下惜國力民財,譴戒丁寧,前後非一。 陛下與其廣興土木以事神,不若畏懼天戒而修省,其已興作者既不可及,其未修者宜速寢停。 況睦親神禦殿,于禮不宜作,其事甚明,別無禮典講求,乞更不下太常,便行寢罷。 其慶基殿,如的有損漏,只令三司差官整補,不得理為勞績。 其奉先寺,乞勒寺家自修。 今垂拱殿是陛下常坐之處,近聞為無樑木,且止未修。 諸皇親自火燒居宅後,至今寄寓他所。 陛下尊為天子,無樑木修一殿;富有四海,而皇族無屋可居。 蓋為將良材美木俯徇小人,並于不急處枉費,遂致合行修造處卻至乏材。 伏願陛下追思累次大火常發於土木最盛處,凡國家極力興修者,火必盡焚。 且天厭土木而焚之,又欲興崇土木以奉之,此所以福應未臻而災譴屢降也。 伏乞上思天戒,下察人言,人言雖狂而實忠,天戒甚明而不遠。 伏惟陛下聖德恭儉,不樂游畋,凡所興修,皆非嗜好,但以難違小人一時之請,自取青史萬世之譏,實為陛下惜之。 伏望聖慈,廣賜裁擇。 謹具狀奏聞,伏候敕旨。 ●卷一○九·奏議卷十三 ◎翰苑進札狀七首 【論修河第一狀〈至和二年〉】 右臣竊見朝廷近因臣寮建議,欲塞商胡,開橫壟,回大河于故道,已下三司,候今秋興役,見令京東計度物料次。 臣伏以國家興大役、動大眾,必先順天時、量人力,謀于其始而審,然後必行,計其所利者多,乃能無悔。 伏見比年以來,興役勤眾,勞民費財,不精謀慮于厥初,輕信利害之偏說,舉事之始,既已倉惶,群議一搖,尋復悔罷。 臣不敢遠引他事上煩聖聰,只如往年河決商胡,是時執政之臣不慎計慮,遽謀修塞。 科配一千八百萬梢芟,搔動六路一百有餘州軍,官吏催驅,急若星火,民庶愁苦,盈于道涂。 或物已輸官,或人方在路,未及興役,遽已罷修,虛費民財,為國斂怨,舉事輕脫,為害若斯。 雖既往之失難追,而可鑒之蹤未遠。 今者又聞復有修河之役,聚三十萬人之眾,開一千餘里之長河,計其所用物力,數倍往年。 當此天災歲旱之時,民困國貧之際,不量人力,不順天時,臣知其有大不可者五: 第322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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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修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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