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諱某,字某。 曾祖諱丕,祖諱祚,父諱鋭,世以資雄裡中,不樂仕宦而好施,其有以人之急。 及公而資益衰,乃嘆曰:「吾聞施于為政,其利可以天下,資安足道哉!」乃慨然以孔氏《尚書》舉于有司,累不中;因就他選,曰:「可以為政,何擇焉。 」初任萊州萊陽主簿,會令坐事解去,公署令事,告其民曰:「令欲為法簡而利民博者當何為?去其甚惡可也。 」乃縛故吏唐權,條其宿惡上于州,杖其脊而遣之。 縣之奸豪,皆斂色屏氣,指權相戒不可犯公法。 公曰:「使我為令期年,不獨善人不懼惡人,可使惡人為善也。 」已而河決東平,公部縣丁夫數千,召權署隊長,權喜曰:「公許我自新矣。 」卒以丁夫治河為諸縣最。 歷婺州蘭溪尉、陳州項城主簿,會歲旱蝗,州守風吏按田者言旱不為災,公與守爭至三四,民得復,乃已。 改潁州司法參軍,州民藥氏為盜,會赦,出入裡閭,操弓矢,為民害。 有朱氏者,募客二人謀殺之,法當死。 公曰:「為法所以輔善而禁惡也,今殺良民為惡盜報仇,豈法意邪?」乃狀列之,朱氏得減死。 改華州司法,遷蘇州之吳江、江寧之句容二縣令,遂老于京師。 以某年某月某日卒於家,享年六十有九。 公好學善書,喜賓客,務人緩急。 而為性寬靜沈默,左右丞史有不如意,未嘗笞責,諸子問之,則曰:「刑法豈為喜怒設邪?」 公初娶趙氏,永安郡太君;後娶李氏,陳留郡太君。 子男十人,二早卒。 女二人,一卒於家,一適朱氏。 慶歷四年九月庚申,葬于開封尉氏蔣成鄉柏子原之新塋。 于其葬也,長子拱璧,右侍禁;次拱之,左班殿直;次拱德,衛州獲嘉縣令;次拱安,右班殿直;次拱己,守將作監主簿;次拱式,尉氏縣尉;次辰,右諫議大夫、權御史中丞;次拱著,歙州司戶參軍、以中丞之貴累贈尚書兵部員外郎,將葬,中丞君泣而語其伯仲曰:「吾家通許,世有陰德於人而無興者,至吾先君不有于其躬而以貽後世。 小子不佞,幸得備員御史府,進退大夫之後。 小子何有焉?然懼乎後世徒見王氏之興,而不知吾世積漸之所以來者若此,其可無銘?」乃來求銘。 銘曰: 公世以資,施德於人。 至公資衰,乃施于官。 有子之一,足大公門。 矧公多子,多子多孫。 惟彼世德,如流有源。 其來者遠,愈積益蕃。 銘昭其昧,以永厥存。 【永州軍事判官鄭君墓誌銘〈慶歷四年〉】 鄭君諱平,字某,衛州衛陽人也。 少倜儻,有大志。 舉進士,中天禧三年甲科,為郴州軍事推官、監潭州茶場。 坐茶惡免官。 久之,試秘書省校書郎,知連州陽山縣,為道州軍事推官。 丁母憂,服除,調永州軍事判官、監衡州茭源銀冶。 以疾去官。 慶歷三年七月某日卒於家,享年五十有一。 以某年某月某日,葬于某所。 曾祖諱某,永州祁陽令。 祖諱某,江寧府建寧縣令。 父諱某,道州軍事判官。 君娶孫氏,贈尚書工部侍郎冕之女。 子男六人:、總、紀、經、維、綬,早卒,總舉進士出身,亦早卒。 孫七人,皆幼。 君世仕不顯,少孤而貧。 母夫人某氏,賢母也,教其三子以學,皆有立。 君與其兄本、弟革,皆舉進士及第。 君初監茶場,茶實不惡,上官挾他事以罪中之。 君不自辯,竭其資以償,解官而去,無慍色。 及為陽山,有善政,民甚愛之。 其既以疾廢,慨然嘆曰:「吾少力學,而不幸廢以疾,吾終不用於時矣,安事空言哉?」即取其平生所為文稿,悉焚之。 嗚呼!君之志可哀也已。 自三代《詩》、《書》已來,立言之士多矣,其始無不欲其言之傳也,而散亡摩滅、泯然不復見于後世者,何可勝數!或暫見而終沒,或其言雖傳而其人不為世所貴者有矣,惟君子有諸躬而不可掩者,不待自言而傳也。 君之不欲見于空言,其可謂善慮於無窮者矣,其志豈不遠哉!雖然,君之志既不自見於言,而宜有為之著者,銘所以彰善而著無窮也,乃為之銘曰: 夫惟自信者不疑,知命者不惑。 故能得失不累其心,喜慍不見其色。 嗚呼鄭君!學幾于此,斯可謂之君子。 【大理寺丞狄君墓誌銘〈慶歷五年〉】 距長沙縣西三十里新陽鄉梅溪村,有墓曰狄君之墓者,乃予所記谷城孔子廟碑所謂狄君慄者也。 始君居谷城,有善政,嘗已見于予文。 及其亡也,其子遵誼泣而請曰:「願卒其詳而銘之,以終先君死生之賜。 」嗚呼!予哀狄君者,其壽止於五十有六,其官止於一卿丞。 蓋其生也,以不知于世而止於是,若其歿而又無傳,則後世遂將泯沒,而為善者何以勸焉?此予之所欲銘也。 第74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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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修集》
第7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