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丁未朔,帝禦崇元殿受朝,仗衛如式。 丁巳,詔應諸州縣名犯廟諱者並改之。 庚申,以楊光遠男承祚為檢校工部尚書、左威衛將軍、駙馬都尉。 丁卯,魏府行營步軍都指揮使、檢校司徒、右神武統軍王周加檢校太保。 戊辰,故振武節度使李嗣本贈太尉。 己巳,詔:「中外臣僚,帶平章事、侍中、中書令及諸道節度使,並許私門立戟,仍並官給及據官品依令式處分。 」 六月丁丑,右監門衛上將軍王彥璘卒。 甲申,以太子詹事王居敬制置安邑、解縣兩池榷鹽事。 左諫議大夫薛融上疏,請停修洛京大內。 優詔褒之,尋罷營造。 庚寅,翰林學士、尚書工部郎中、知制誥竇貞固改中書舍人充職。 戶部尚書致仕蕭蘧卒,贈右仆射。 詔貢舉宜權停一年,以員闕少而選人多,常調有淹滯故也。 丁酉,詔:「尚書司門應管諸闕令丞等,宜準唐天成四年四月四日敕,本司不得差補,只委闕鎮使鈐轄,見差補者,並畫時勒停訖奏聞。 應常帶使相節度使,自楊光遠已下凡七人,並改鄉裡名號。 」 七月丙午朔,差左諫議大夫薛融、秘書監呂琦、駕部員外郎兼侍御史知雜事劉皞、刑部郎中司徒詡、大理正張仁彖,同共詳定唐明宗朝編敕。 庚戌,御史中丞王延改尚書右丞,尚書右丞盧導改尚書吏部侍郎,以左諫議大夫薛融為御史中丞。 辛酉,制皇帝受命寶,以「受天明命,惟德允昌」為文。 據《六典》,受命寶者,天子修封禪、禮神祇則用之,其始皆破皇業錢以制之。 皇業者,籓邸主事之所有也。 《五代會要》:天福三年六月,中書門下奏:「準敕,制皇帝受命寶。 今按唐貞觀十六年,太宗文皇帝所刻之璽,白玉為螭首,其文曰‘皇帝景命,有德者昌’。 」敕:「宜以‘受天明命,惟德允昌’為文刻之。 」壬戌,虞部郎中、知制誥于遘改中書舍人。 宰臣趙瑩、桑維翰、李崧各改鄉裡名號。 荊南節度使高從誨本貫汴州浚儀縣王畿鄉表節東坊,改為擁旌鄉浴鳳裡。 八月戊寅,以左仆射劉昫為契丹冊禮使,左散騎常侍韋勛副之,給事中盧重為契丹皇太后冊禮使。 壬午,魏府軍前奏,前澶州刺史馮暉自逆城來歸。 定州奏,境內旱,民多流散。 詔曰:「朕自臨寰宇,每念生民,務切撫綏,期于富庶,屬干戈之未戢,慮徭役之或煩。 惟彼中山,偶經夏旱,因茲疾苦,遽至流移,達我聽聞,深懷憫惻。 應定州所差軍前夫役逃戶夏秋稅並放。 」甲申,襄州奏,漢江水漲一丈一尺。 己丑,以前澶州刺史馮暉為檢校太保,充義成軍節度使。 詔:「河府、同州、絳州等三處災旱,逃移人戶下所欠累年殘稅,並今年夏稅差科,及麥苗子沿征諸色錢物等並放。 其逃戶下秋苗,據見檢到數不計是元額及出剩頃畝,並放一半。 委觀察使散行曉諭,專切招攜。 應歸業戶人,仍指揮逐縣切加安撫。 」丙申,翰林學士、中書舍人竇貞固上言:「請令文武百僚,逐司之內,各奏舉一人,述其人有某能,堪為某官某職。 據所薦藏否,定舉主黜陟。 」《宋史·竇貞固傳》載此疏,略云:為國之要,進賢是先。 陛下方樹丕基,宜求多士。 乞降詔百僚,令各司議定一人,有何能識,堪何職官,朝廷依奏用之。 若能符薦引,果謂當才,所奏之官,望加獎賞。 如乖其舉,或涉徇私,所奏之官,宜加黜罰。 自然官由德序,位以才升。 三人同行,尚聞擇善;十目所視,必不濫知。 臣職在論思,敢陳狂狷。 疏奏,嘉之。 仍令文武百官于搢紳之內、草澤之中,知灼然有才器者,列名以奏。 宴契丹冊禮使于廣政殿。 戊戌,鄆州奏,陽谷縣界河決。 青州王建立奏,高麗國宿衛質子王仁翟乞放歸鄉裡。 從之。 辛丑,鎮、邢、定三州奏,奉詔共差樂官六十七人往契丹。 詔:「魏府城下,自屯軍已來,墳墓多經屬刂掘。 雖已差人收掩,今更遣太仆卿邢德昭往伸祭奠。 」 第223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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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五代史》》
第2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