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癸亥,雲州上言,去年契丹從磧北歸帳,達靼因相掩擊,其首領裕悅族帳自磧北以部族羊馬三萬來降,已到南界,今差使人來赴闕奏事。 甲子,太白晝見。 丁卯,以滄州節度使安元信充北面行營馬步軍都排陣使。 辛未,以宗正卿李紓充昭宗、少帝改卜園陵使。 壬申,京師雨足。 自是大雨,至于九月,晝夜陰晦,未嘗澄霽,江河漂溢,堤防壞決,天下皆訴水災。 丁丑,詔吳越王錢鏐將行冊禮,準禮文合用竹冊,宜令所司修制玉冊。 時郭崇韜秉政,以為不可,樞密承旨段徊贊其事,故有是命。 癸丑,以天德軍節度使、管內蕃漢都知兵馬使劉承訓為天德軍節度觀察留後。 丙戌,詔曰:「關內諸陵,頃因喪亂,例遭穿穴,多未掩修。 其下宮殿宇法物等,各令奉陵州府據所管陵園修制,仍四時各依舊例薦饗。 每陵仰差近陵百姓二十戶充陵戶,以備灑掃。 其壽陵等一十陵,亦一例修掩,量置陵戶。 」戊子,以刑部尚書李琪充昭宗、少帝改卜園陵禮儀使。 己丑,以工部郎中李途為京兆少尹,充修奉諸陵使。 辛卯,詔括天下私馬,《五代會要》:詔下河南、河北諸州,和市戰馬,官吏除一匹外,匿者坐罪。 將收蜀故也。 《三楚新錄》:莊宗謂高季興曰:「今天下負固不服者,惟吳、蜀耳。 朕欲先有事于蜀,而蜀地險阻尤難,江南才隔荊南一水,朕欲先之,卿以為何如?」季興對曰:「臣聞蜀地富民饒,獲之可建大利;江南國貧,地狹民少,得之恐無益。 臣願陛下釋吳先蜀。 」時莊宗意亦欲伐蜀,及聞季興之言,果大悅。 卷三十三 莊宗紀七 同光三年秋七月丁酉,以久雨,詔河南府依法祈晴。 滑州上言,黃河決。 壬寅,皇太后崩于長壽宮,帝執喪于內,出遺令以示于外。 癸卯,帝于長壽宮成服,百官于長壽宮幕次成服後,于殿前立班奉慰。 乙巳,宰臣上表請聽政,不允;表再上,敕旨宜廢朝七日。 丁未,宏文館上言:「請依六典,改宏文館為崇文館。 」從之。 時樞密使郭崇韜亡父名宏,豆盧革希崇韜指,奏而改之。 《五代會要》:同光三年敕云:崇文館比與宏文館並置,今請改稱,頗協舊典。 蓋豆盧革曲為之說也。 洛水泛漲,壞天津橋,以舟濟渡,日有覆溺者。 己酉,宰臣百官上表,請聽政;又請復常膳,表凡三上。 以刑部尚書李琪充大行皇太后山陵禮儀使,河南尹張全義充山陵橋道排頓使,孔謙充監護使。 壬子,河陽、陝州上言,河溢岸。 以禮部尚書王正言為戶部尚書,以御史中丞崔協為禮部尚書,以刑部侍郎、史館修撰、判館事崔居儉為御史中丞,以尚書左丞歸靄為刑部侍郎。 陝州上言,河漲二丈二尺,壞浮橋,入城門,居人有溺死者。 乙卯,汴州上言,汴水泛漲,恐漂沒城池,于州城東西權開壕口,引水入古河。 澤潞上言,自今月一日雨,至十九日未止。 戊午,以刑部尚書、判太常卿兼判吏部尚書銓事李琪為吏部尚書,依前判太常卿;以兵部侍郎、集賢殿學士、判院事盧文紀為吏部侍郎;以給事中李光序為尚書右丞。 許州、滑州奏,大水。 八月壬戌,詔諸司人吏,不許諸處奏薦,如有勞績,只許本司奏聞。 詔有司,吳越王印宜以黃金鑄成,其文曰「吳越國王之印」。 丁卯,帝釋服,百官奉慰于長壽宮。 戊辰,客省使李嚴使蜀回。 初,帝令往市蜀中珍玩,蜀法嚴峻,不許奇貨東出,其許市者謂之「入草物」。 嚴不獲珍貨,歸而奏之,帝大怒曰:「物歸中夏者命之曰‘入草’,王衍寧免為入草之人耶!」由是伐蜀之意鋭矣。 庚辰,幸壽安山陵作所。 鄴都大水,禦河泛溢。 癸未,河南縣令羅貫長流崖州,尋委河南府決痛杖一頓,處死,坐部內橋道不修故也。 及死,人皆冤之。 甲申,山陵禮儀使奏:「山陵封城之內,先有丘墳,合令子孫改卜。 舊例給其所費,無子孫者官為瘞藏。 如是五品以上官,所司仍以禮致祭。 」從之。 鳳翔奏,大水。 己酉,中書門下上言:「據禮儀使狀,準故事,太常少卿定大行太后謚議,太常卿署定訖,告天地宗廟。 伏準禮文:賤不得誄貴,子不得爵母,後必謚于廟者,受成於祖宗。 今大行太后謚,請太常卿署定後,集百官連署謚狀訖,讀於太廟太祖皇帝室,然後差丞郎一人撰冊文,別定日,命太尉上謚冊于西宮靈座,同日差官告天地、太微宮、宗廟,如常告之儀。 」從之。 青州大水、蝗。 己丑,以襄州留後李紹珙為襄州節度使,以邠州留後董璋為邠州節度使。 九月辛卯朔,河陽奏,黃河漲一丈五尺。 癸巳,中書上言:「大行皇太后謚議合讀於太廟太祖室,其日,集兩省御史台五品巳上、尚書省四品已上、諸司三品已上官,于太廟序立。 」從之。 鎮州、衛州奏,水入城,壞廬舍。 乙未,制封第三子鄴都留守、興聖宮使、檢校太尉、同平章事、判六軍諸衛事繼岌為魏王。 幸壽安陵。 庚子,襄州奏,漢江漲溢,漂溺廬舍。 是日,命大舉伐蜀,詔曰: 第97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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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五代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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