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十年,浙撫范中丞薦山林隱逸鄞縣葛世振,明崇禎庚辰第二人,翰林編修也,既以老疾辭不赴。 復奉溫旨敦迫,再以疾辭,遂允其請。 又薦布衣董漢策,以科道試用,尋為御史劾罷,至下諸法司。 而秦督鄂善薦布衣李,辭不至。 起田,嘗一就科舉,遂隱居讀書,修明橫渠、藍田之學。 富平李天生因篤,昔嘗為予言之。 ◎蔡卞白敏中 人有不可以一節取者。 《宋史》載蔡卞歷揚、廣、越、潤、陳五州,廣州寶貝叢湊,一無所取。 及徙越,夷人清其去,以薔薇露灑衣送之。 即此一事論之,雖與沉香載石同稱可也,而乃出於卞之巨奸。 白敏中在郎署,李衛公器之,多所延譽。 遺錢十萬,俾會省閣諸公宴,已有日。 時秋霖涉旬,賀拔{直心}員外求官不得,將欲出京來別。 {直心}與敏中同年,閽人告以方候朝官,{直心}駐車留書,敘灞游之困。 敏中得書嘆曰:士窮達當有時命,豈有美饌上邀當路豪貴,而反遺故人!遂召惠先宴。 既而朝貴聞與{直心}宴,眾皆去。 異日敏中謝衛公,以留故人,負于推引。 衛公稱之曰:此真古人所為。 以此一節觀之,敏中過人遠甚。 然史稱敏中受知德裕,薦知制誥,尋為翰林學士,至大用;及德裕之貶,詆之不遺餘力。 議者訾惡敏中,相業略無足稱,怙威肆行,卒謚曰醜。 而黨附宗閔,擯斥衛公,尤為當世鄙薄。 秦太虛著論,謂敏中不獨負德裕,抑且負國家。 ◎聯語 張忠定公延登一為司空,兩為總憲,以功名著累朝。 又鄉會試得人最盛,如劉文正理順、吳忠節麟征、馮中丞元飈、尚書元飈、夏考功允彞及周挹齋延儒輩,皆門生也。 少時見公廳一聯云:「門多將相文中子,身繫安危郭令公。 」 ◎先忠勤公家訓 先高祖濼川公,登嘉靖辛丑進士,為貴州參議,以王事歿于黔,贈太仆寺少卿。 子六人:長贈布政使之翰;次戶部左侍郎贈尚書諱之垣,即先曾祖也;次戶部員外郎之輔;次淮安府同知之城;次浙江按察使之猷;次高陽知縣之棟。 公教諸子最嚴,家訓云:所存者必皆道義之心,非道義之心,勿汝存也,制之而已矣。 所行者必皆道義之事,非道義之事,勿汝行也,慎之而已矣。 所友者必皆讀書之人,非讀書之人,勿汝友也,遠之而已矣。 所言者必皆讀書之言,非讀書之言,勿汝言也,諾之而已矣。 今刻石忠勤祠中,先祖方伯公督不肖兄弟,恆舉此訓,廳事屏壁間,亦皆書之。 ◎忠勤公諸孫 高祖忠勤公,一日擁諸孫膝上。 時伯祖太師公象乾、方伯公象坤、光祿公象蒙,皆方七八歲。 公戲問太師曰:汝將來中第幾?應曰:第二。 問方伯,曰:第一。 問光祿,亦曰:第二。 公喜。 其後方伯中嘉靖甲子解元,光祿隆慶丁卯、太師隆慶庚午,皆第二人,如其言。 四伯祖孝廉公象泰,癸酉亦第二人。 其後叔祖戶部公象鬥、翰林公象節、中丞公象恆皆以戊子。 先祖方伯公象晉以甲午、叔祖考功公象春初名象巽以癸卯,相繼鄉薦,皆成進士。 向見《談薈》諸書,所載多訛舛,詳述之。 ◎司徒公曆仕錄 曾祖大司徒公常自纂《歷仕錄》一卷,謹錄數則于左,以為家訓雲。 予初選荊州府推官,出京時,即聞彼地士大夫有好請託者,予概不敢從。 時如江陵相公乃翁、曹都憲年伯紀山公,亦不徇從,後遂絶無以竿牘來者。 鄉官薛太守雲澤自京師回,傳江陵公語曰:王公大有執持,我甚服之。 楚撫某公升任,取荊州杉板二十副,計費數百金。 太守趙公難之,以問予。 予曰:公政績甚著,且屢登薦牘,今送杉板,是賄而求薦也,不可。 趙公韙之。 已而薦竟居首。 趙公名賢,汝陽人,歷官南吏部尚書。 荊州府庫有王府故祿銀,遼王差校尉取討,未發。 時孫太守入覲,通判王某署府事,王提庫吏雷大夏,立斃杖下。 其兄具告撫按,俱行推官。 王三月不發犯人,予欲報參。 長史不得已,始發下犯人十四名,皆覊監。 王怒出府往道署,署門閉,遂至府前,登鼓樓。 予與太守趙公同至鼓樓謁王。 王怒甚云:王推官辱我,我何面目管束諸宗儀。 趙公力辭罷去。 予隨以事至省,過荊門州,謁巡撫同鄉谷近滄公。 公曰:王府事不可激。 予應曰:亦不可徇。 公曰:昔有神童兒一老僧,僧曰:汝進一步則死,退一步則亡。 神童應曰:旁行一步亦有何妨。 子正宜旁行時也。 予曰:雲何?公曰:子令家累且歸,而身出查盤,俟王稍氣平,仍具文來,我再添一官會鞫,庶好擔當。 予曰:諾。 歸,即送家累杞縣令侄象坤處。 次日,遂赴永州,月餘回,同岳州推官辛君會訊。 凡問軍一徒五,王怒愈甚,然竟無所施。 王素不道,後發高牆禁錮雲。 予為舉人時,以太仆府君忠勤死事,入京乞恤。 時嚴世蕃用事,賄賂公行,予謂縱賂得之,適足為先人辱,遂竟歸。 歸督諸弟子侄晝夜閉戶讀書,相繼成立,竟得恤典。 予以給事中充正使,與禮部員外郎同年蹇理庵公,冊封鄭府崇德王。 事完,即日行,饋謝甚腆,一無所受。 理庵與予意同。 後理庵官至薊遼總督兵部侍郎。 穆宗時,陳皇后出中宮,中外人心不安。 予具疏請皇后正位中宮,以端治本。 奉旨:後侍朕久,無子多病,移居別宮,以暢意耳,汝不知內庭事,妄言耶!再上疏言:皇后乃先帝選擇以遺陛下,有關雎つ木之德,抑鬱成疾,已為不可,乃雲別宮暢意,豈有夫婦暌離而暢者哉!奏旨:後疾調理稍愈,即還本宮。 第25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音調
速度
音量
語言
《池北偶談》
第25頁